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5-01-15 11:15:0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

  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

  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

  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xx年四月一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

  一、购买锅炉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证件齐全的锅炉产品,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二、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四、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对锅炉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4、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5、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6、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3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4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5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6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老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老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学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7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削减因校舍发生的担心全事故,经讨论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觉和发生准时作好逐级上报,排解和乐观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常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修理,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常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家长、同学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仔细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8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9

  (一)负责院内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院内产科安全工作自查和质控,并进行针对性整改。负责院内数据质控及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管理,按时上报产科服务能力相关统计报表。

  (二)重点孕产妇全程追踪随访。在对所有本院建卡孕产妇进行登记和管理基础上,按照产前检查风险评估和动态变化情况加强追踪随访和管理,尤其对有低、高风险的孕妇。对转入或转出医院的孕产妇,根据管理规范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报告。

  (三)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根据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原则与处置流程和产科质量管理要求等规定,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及时转入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

  (四)特殊新生儿患儿上报。对乙肝孕产妇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以及遗传性代谢病筛查阳性患儿、听力筛查阳性患儿等按工作规范进行随访,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患儿家长并转报区县妇幼保健院。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0

  为规范护理人员行为,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护理质量监管措施。

  1.实行护理质量安全二级监控,即护士长——护士。

  2.护理组每月对全院护士工作质量、病房管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护理文书书写质量等进行一次检查。

  3.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护理质量和安全的全面检查。

  4.每周一次护士长查房,按照不同时间段工作特点监督检查护理核心制度落实及危重患者护理服务质量。

  5.每月两次的薄弱时段查房,由分管院长、医疗组长、护士长及部分护理人员参加,查中午、周末、节假日护理人力资源安排能否满足工作需要,中午、周末护理质量与安全的.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6.护士长每天对科内新入、高风险、危重患者、特殊治疗和特殊人群护理质量与安全进行督查两次,确保护理工作落实到位。

  7.护理组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会议上进行培训,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执行。

  8.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整改到位,护理组进行追踪督查。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1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2

  第一条正常下班后没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开会、培训等)不允许逗留公司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下班前须切断个人办公区域所有电源,公用设备(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及饮水机等)如确认不再使用,须提前关闭电源;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完毕,请自觉将座椅归位并请及时将照明、空调关闭;

  第四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有责任通知保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并有义务检查所有门窗及电灯、设备是否安全关闭;行政将根据每天的刷卡记录督促落实;

  第五条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办公区域所有空调由行政统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温度超过30摄氏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零摄氏度时方可使用空调,且温度须设定在指定范围之内;

  第六条严格杜绝办公区域空调开启的同时门窗打开的现象,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此现象予以监督并及时制止;

  第七条公司将责成保安对用电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部门进行通报并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从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3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为此,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二、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三、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四、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五、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六、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七、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八、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九、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4

  1、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联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机关定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3、结合警校共建 工作站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申请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或安装减速带。

  5、集体放学时安排部署管理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辆搭载学生。

  7、申请有关部门查处在中小学校校园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8、申请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9、申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贩、无证摊点。

  10、结合卫生、工商、警校共建工作站监督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5

  一、例会制度

  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并作好记录。

  二、事前处理制度

  1、要积极认真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如因排查不力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一经查出,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如果因主观原因造成整改工作不到位,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信息通报制度

  1、要及时将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和相关科室。

  2、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市教育局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相关要求及时上报。

  四、值班值宿制度

  1、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节假日和防汛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值宿,并做好值班、值宿记录。

  2、要定期巡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处理。

  五、责任追究制度

  1、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2、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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