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08 10:05:0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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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部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场、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保持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责任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责任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必须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2

  为了做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握质量关,创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美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管理。

  2、工程开工前先要对设计图进行会审,重要变更要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依据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内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发生的预算外的工程量,要及时请甲方及监理签证,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核入结算。

  5、严格有序施工操作,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

  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接触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施工现场条理整洁,建筑材料堆放分类。

  10、作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4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面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可以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5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部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 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 组织机构图

  3.3 岗位职责

  3.3.1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 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 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 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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