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7 14:26:15 制度 我要投稿

2022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2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项目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的基本思想,理顺项目管理中人、财、物的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充分体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定义

  第二条 遵循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原则,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特定项目及其相关可利用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1、硬件工程:除纯硬件销售之外的硬件项目,包括网络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监控产品的安装工程等。

  2、软件工程:凡公司自行开发及代理软件项目,包括OA系统、MIS系统,电子商务软件,企业的MRP、MRPII、ERP等。

  3、综合性工程:划分为硬件分项工程、软件分项工程实施管理。

  4、其他应该实行项目管理的工程。

  第四条 名词解释

  1、项目业务经理:在项目签约以前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需求调研及总体设计方案,从项目的前期公关、跟踪,直至项目的签约。

  2、项目实施经理:在项目签约之后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项目的详细调研及详细设计方案,从实施计划的制定、执行,直至项目的完工验收。

  3、责任业务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与项目成败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

  第三章 流程

  第五条 项目准备

  1、业务信息的管理

  2、意向客户的确定

  第六条 项目立项

  1、立项

  2、跟踪

  3、签约

  第七条 项目实施

  1、确定实施小组

  2、制定实施计划

  3、编制项目预算

  4、执行实施计划

  5、协助项目决算

  6、项目内部评审

  7、完成竣工验收

  8、提交竣工文档

  第八条 项目终止

  第九条 项目文件归档

  第四章 项目准备

  第十条 适用范围:销售中心

  第十一条 业务信息的管理

  1、任务:项目信息调研,收集、汇总项目业务信息。

  2、工作流程:业务员每日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每日向市场总监汇报;市场总监每周向总经理汇报。

  3、形式:口头、书面、随时报告;晨会、行政例会。

  4、报表:《意向客户日报表》、《意向客户周报表》。

  第五章 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 定义:通过可行性分析,确定近期内(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公司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有可能在近期签约的业务项目。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销售、技术、商务部门。

  第十四条 任务

  1、提出立项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

  2、成立项目小组。

  3、项目跟踪。

  4、项目签约。

  第十五条 立项审批流程:

  1、程序:业务员先向部门经理提出(按权限,一般项目以上的必须向市场总监申请),然后会同技术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再按一般项目由部门经理审批,较大项目由市场总监审批,向总经理汇报,重大项目由总经理审批。

  2、流程:

  第十六条 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1、价值(预计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

  2、公司技术能否支持;

  3、公司资源能否支持;

  4、是否符合公司产品方向(能否体现公司形象、能否树立样板工程);

  5、预计签约时间;

  6、成功的可能性;

  7、客户的业界信誉(主要指资金信誉);

  8、公司其他的竞争优势;

  9、其他需要提供的分析资料。

  第十七条 立项报表:《销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一)、《销售立项撤消单》(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 确定项目小组

  1、原则:由立项审批人提议,通过销售、技术部门的项目小组成立会议讨论决定。

  2、成员组成:

  (1)一般项目:利润1000万元以下

  责任业务员(兼项目业务经理) 1人

  售前支持技术人员 3人

  (2)较大项目:利润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至4000万元以下

  部门经理或市场总监(项目业务经理) 1人

  责任业务员 1人

  售前支持技术人员 5人

  (3)重大项目:利润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

  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选(项目业务经理)1人

  责任业务员 1人

  售前支持技术人员 10人

  第十九条 项目跟踪

  1、任务:项目前期需求调研、编写项目总体设计任务书、形成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总体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的管理:送交客户之前必须经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业务经理签字确认,并由行政部在方案上盖章同时保存方案的电子文档,以保证技术文档的可追溯性。

  3、方案的审批流程:

  一般项目:部门经理

  较大项目:市场总监 总经理

  重大项目:总经理

  4、审批表格:《项目设计方案审批表》。(见附件三)

  5、项目预支款按公司日常业务预支款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项目签约

  1、签约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合同签定。

  2、合同的审批:

  一般项目:项目经理

  较大项目:市场总监

  重大项目: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 提交项目合同实施情况

  市场部门按项目合同的基本情况汇总,向工程部门(软件开发部门)或技术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四《项目合同实施情况表》)

  第六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 定义:实行项目实施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管理此项目的各项费用开销,通过项目实施经理的指挥、协调、组织、沟通,领导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二十三条 适用范围:各部门。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施的任务

  1、确定实施小组

  2、制定实施计划

  3、编制项目预算

  4、执行实施计划

  5、协助项目决算

  6、项目内部评审

  7、完成竣工验收

  8、提交竣工文档

  9、其他应当由项目实施小组完成的任务

  第二十五条 成立实施小组的程序

  1、项目实施经理的确定

  一般项目:市场总监审定

  较大项目以上:总经理审定

  2、项目实施经理的任用范围:

  一般项目:由技术人员担任

  较大项目:由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担任

  重大项目:由技术总监或总经理担任

  3、小组成员的确定原则

  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由项目实施经理提议,通过项目实施小组成立会议讨论决定;项目业务经理、责任业务员必须为实施小组成员;前期售前技术支持人员应当为实施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 制定实施计划

  1、详细设计方案(施工设计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任务书

  4、材料计划

  5、人员计划

  6、项目进度计划

  7、质量控制计划

  8、项目物资供应计划

  9、培训计划

  第二十七条 实施计划的审批

  1、程序:由项目实施经理协同技术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实施计划进行审核,最终必须得到总经理的审批,才可以实施。

  2、报表:《实施计划审批表》

  第二十八条 项目预算

  按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编制项目预算。

  第二十九条 执行实施计划

  按计划安排、指挥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处理与甲方的协调关系。

  第三十条 项目决算

  1、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的成本归集、利润确认;

  2、最终项目工程量的财务决算。

  第三十一条 项目内部评审

  项目内部评价,项目实施的工作回顾,经验教训总结,项目成员工作考核,作为项目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组织竣工验收

  协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用户或第三方项目评审单位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提交竣工文档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汇编项目有关文件,向甲方提供所有的技术参数和文档,并提供完整的竣工文档。

  第七章 项目变更及确认

  第三十四条 项目设计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之中发生的项目设计变更导致项目合同的变更,必须及时得到甲方的签证。日常可以通过项目联系单(见附件五)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三十五条 项目合同变更的甲方确认

  遵照合同变更程序,依法进行。合同变更必须在项目变更实施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三十六条 项目变更的内部审批

  凡变更金额在XXX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审批;超过XXX元,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章 项目终结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终结: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1、全部合同条款履行完毕的项目进入公司项目终止程序,由公司内部逐级审批(见附件六《项目终止审批表》);

  2、未履行全部合同条款,因故中途废止的项目合同进入法律程序或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第九章 项目文件归档

  第三十八条 项目归档:汇集项目文档,按公司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入档。

  注:附件(略)

  项目管理制度 篇2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项目管理制度 篇3

  1、学校德育管理领导小组确立实施项目。

  本年度确立的德育项目共有:践行《文峰学子规》、天天故事会、校园环境建设、成长展示板、补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班主任考评、周评课、环境卫生、进餐纪律卫生、学科德育、德育基地建设、课堂纪律管理、办公纪律、德育创新工作、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疾病预防、品困生行为矫正、路队管理、教育活动、学生评优、家校联系、学生座谈、档案管理、 班主任培训 、广播室建设、学生典型宣传、后进生教育、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文化、 班风建设、两区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住宿生管理、德育系列活动调研能力、惩戒能力等四十二个重点德育项目。

  2、德育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各个项目。

  (1)宋宏训副主任负责的项目:卫生网格化、成长展示板、校园文化建设、班会活动、进餐纪律卫生、家校联系、学生座谈、档案管理、 班主任培训 、广播室建设、学生典型宣传、后进生教育等;

  (2)周娟副主任负责的项目:补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班主任考评、班级常规、班级文化、 班风建设、补位教育、两区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升旗管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住宿生管理、德育系列活动、调研能力、惩戒能力等。

  3、德育室项目负责人每周检查通报,每周小结,写成“周工作汇报”先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审阅,再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亲自审阅。

  4、德育室主任每周一下午第一节课在办公室主持召开德育工作例会,总结本周工作,听取各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各项目的实施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安排下周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五、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需方按国军标进行性能检测:

  1如需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供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屏蔽室安装结束后由需方派出专人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屏蔽室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

  1、严格按照标准,保证施工质量;

  2、屏蔽室移交使用时,供方向需方提供屏蔽室的全部图纸和资料文件,并进行使用培训,需方保证不向除最终使用者外的第三方泄露;

  3、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回访用户,检查质量情况: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及时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一般问题立即答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

  九、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积极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十、顾客满意度测量

  工程质量是关系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顾客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顾客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一、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 篇6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项目研发、加强项目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符合业务一致性、内控合规性、系统稳定性、系统安全性,使我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研发产品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技术人员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开发与项目管理全过程。附件涵盖《产品需求申请表》模板,《产品设计PRD文档》模板,《产品测试文档》模板。

  三、制度说明

  1、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产品系统开发和现有产品系统升级改造。

  2、本制度中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验收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转换。

  3、各软件开发项目组应严格遵循本制度所附流程和模版,若需调整需经过相关评审。

  四、开发管理过程

  (一)需求管理

  依据公司业务开展及软件产品应用现状所提出的需求,均须遵循本制度内容执行。

  1、需求分类:

  (1)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类需求和非紧急类需求;

  (2)根据其实施优先级,分为紧急、高、中、低级四个级别;

  2、审批流程

  (1)需求申请人提交《产品需求申请单》(详见附件1)至业务归管

  部门进行业务评审,评审通过后,报至产品技术中心。

  (2)产品技术中心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分析,形成评审报告进行内部评审,评审通过后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并提交至公司中高决策层。评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预计工作量和成本、风险、可行性分析等(详见附件2:《产品需求文档(PRD)模板》)。

  (二)立项管理

  经评审确认后的产品需求由产品技术中心提交公司中高决策层,讨论通过后立项。

  (三)项目计划与监控

  对于产品需求,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技术总监配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与项目干系人进行有效沟通,在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法上达成一致。

  (四)系统设计

  1、在系统设计阶段中,邀请用户或者业务一线人员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2、项目组结合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者系统原型,进行数据库设计和功能设计,并形成《DB设计书》。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核心功能的相关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3、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单元测试案例》。《详细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

  4、详细设计评审和DB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

  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5、对已确认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项目经理及技术组负责人及测试负责人审批。

  (五)系统实现

  1、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2、在系统实现时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生产环境、测试环境与开发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

  3、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出具《单元测试报告》、《集成测试报告》和《系统测试用例》,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详见附件3:《×××系统_测试报告》、附件4:《×××系统_测试用例》)。

  4、项目组完成《用户操作手册》(参照附件5),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手册及时更新。

  (六)系统测试及验收测试

  1、项目测试组依据项目整体计划制定项目测试计划。

  2、产品技术中心确保开发、测试、验收、上线运营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

  3、搭建验收环境供内部测试,网络运营中心在验收测试环境进行验收测试,并在《验收测试报告》签字确认。

  4、业务部门邀请合作伙伴参与测试,确保与系统控制活动相关的功能得到充分的测试,确保系统生成的与编制财务报告相关的报表的正确性。

  5、验收测试通过后,进一步完善《用户操作手册》。

  (七)系统试运行

  1、网络运营中心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

  2、研发事业部组织制定《试运行计划》并提交网络运营中心审批。

  3、研发事业部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审批确认,并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八)系统验收

  1、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从业务需求和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进行系统评估验收。

  2、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产品验收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审阅。

  (九)系统上线

  1、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2、研发事业部提交系统上线发布申请。

  3、研发事业部在系统发布前检查经测试人员、相关业务归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的《系统发布申请》、相关《测试报告》是否齐全,并提交公司决策层审批确认。

  (十)数据转换

  1、研发事业部配合数据转换/初始化各相关部门,根据网络运营中心和研发事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数据迁移计划》/《数据初始化计划》进行

  项目管理制度 篇7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9、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项目管理制度 篇8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改造。

  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诗司与专业IT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诗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系统的日常支持由IT技术中心和合作商共同承担,IT技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

  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

  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二节立项管理

  第六条

  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附件一),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八条

  《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IT组(自行开发为办公室网络管理员;外包开发为外包商成员;合作开发为网络管理员和外包商成员)。公司派一名员工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开发能及时完成并能满足业务需要。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蚀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节需求分析

  第九条

  立项后业务组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需求说明书》(附件二),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系统使用部门审批确认,作为业务需求基线。

  第十条

  IT组在获得《业务需求说明书》后,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附件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关键指标(KPI)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由业务组提交给相关业务流程负责人确认。

  第十一条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当业务需求发生变更时,业务组应提交《需求变更申请》(附件四),IT组组长审批后交给合作开发商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

  第四节项目计划和监控

  第十三条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十四条需求分析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附件五),包括具体任务描述和项目进度表等。

  第十五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说明》(附件六),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交给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执行。

  第四节系统设计

  第十七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十八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十九条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设计说明书》(附件七)和《单元测试用例》(附件八)。《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概要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设计评审报告》(附件九)。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参加此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二十条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说明书》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第二十一条对已确认通过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获得管理部门、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系统设计的修改的文档须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节系统实现

  第二十三条项目组根据《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立,为各环境建立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隔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定期检查网络设置。项目组对已授权问生产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该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问到生产环境。

  第二十六条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七节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

  第二十七条项目组制定《系统/用户测试计划》(附件十),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系统/用户测试计划》必须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二十九条项目组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用业务数据的使用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严格的问控制,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问及使用。

  第三十条项目组负责测试数据准备,测试用数据要足够模拟生产环境中的实际数据。

  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性处理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IT组或合作开发商建立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测试。在系统测试中对新系统内

  部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进行充分测试。出具《系统测试报告》(附件十一),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三十二条系统测试通过后,IT组配合业务组建立用户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用户测试

  用例进行用户测试,出具《用户测试报告》(附件十一),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在用户测试报告中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项目组完成系统助文档(其中包括《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

  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系统助文档及时更新。

  第八节试运行

  第三十四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第三十五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附件十二),并制定试运行验收指标,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试运行计划》中应包含问题应对机制,明确问题沟通渠道和职责分工。

  第三十六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用户培训的完成度应为实施后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十七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系统转换前,检查

  系统环境,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系统转换时必须详细记录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信息,并填写试运行报告相关内容。系统参数、设置的转换工作作为系统上线的验收的评估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数据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附件十三),《数据迁移计划》中应包含迁移方案、测试方案、数据定义,新旧数据对照表、迁移时间、回退计划等信息。数据迁移计划需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三十九条数据迁移后,项目组对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检查,出具《数据迁移报告》(附件十四),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第四十一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试

  运行单位办公室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应速度等)记录到试运行报告中。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第四十二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五)。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公司主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第九节系统验收

  第四十三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成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十四条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六)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节系统上线

  第四十六条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第四十七条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第四十八条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七),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第四十九条《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部署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人力资源及服务器资源); 2、上线工作时间表;

  3、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

  4、项目阶段性里程碑和成果汇报(项目执行状态的审阅、进度安排等); 5、数据迁移的需求和实施计划;

  6、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回退”计划;

  7、用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培训考核等) 8、总公司下发的系统标准参数配置。

  第五十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需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对

  重问题应启动紧急预案。

  第五十一条在完成上线后要填写《系统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十八),上报总公司项目

  组汇总整理。《系统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系统性能及稳定性、接口问题、权限问题、业务操作影响度、问题处理情况、备份、批处理等。

  第五十二条上线单位管理层要对《系统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字。

  第五十三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结项后,业务组和IT组将整理的文档提交各自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节合作开发管理

  第五十四条合作开发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合作商资质认定参见第三方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商必须遵循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项目经理同合作开发商明确规定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处理方式,重点关注需求和设计变更。

  第五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监控合作开发商的项目管理及软件开发活动。合作开发商应

  按计划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进展状态,并提交阶段性成果文档。发生重问题时,合作开发商需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第五十八条IT组组长派专人监控合作开发商的质量保证过程。

  第五十九条项目组同合作开发商商定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第六十条以上各要求需要在开发合同中明确。

  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一般单位都会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篇9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农业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农业局长对局属农业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县农业局产业发展科作为项目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局属农业项目的规划布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项目或者田间试验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项目前期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经县农业局统一行文,由产业发展科向上级申报。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写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局专家组审定后,向产业发展科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申报。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条县农业局系统各单位(包括机关各科室、县农技中心各专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本制度统称为局各单位)均有争取项目的义务和职责。局各单位应加强与业务线上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资。鼓励局各单位积极与外单位开展联合项目,但必须经局长批准,并报产业发展科备案,接受局里的监督指导和财务审计。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程序,必须获得农业部或省级主管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同时在实施前,还要办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使用审批等手续。

  第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五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验收等制度。同时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尽早向县农业局提交书面报告,由产业发展科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得到

  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由财务审计科负责,实行分项目单作帐、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所有开支均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局党明确一名局领导组织项目实施,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并设置一名项目联络员。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责任人和联络员,一个月一次工作进度交流例会”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主动积极加强与产业发展科的沟通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互动、灵活、高效。同时,产业发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每个项目的联络员必须全面掌握项目情况,每月22日前向产业发展科书面或者电话报告项目投入和进度等最新情况,再由产业发展科汇总后,于当月月底向局长汇报全局的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督查验收

  第二十五条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组织自查,接受县农业局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而且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实施单位必须向产业发展科报告验收结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材料存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产业发展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接受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产业发展科提请对项目单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再由县农业局统一行文,向上级申请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第二十七条为了确保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一次通过验收,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分工协作。产业发展科负责协调联络上级相关部门,编制项目验收材料汇编,汇总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等;财务审计科负责获得相关单位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整理归集项目资金使用票据、账目等;现场监督单位负责协调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和监理资料,安排布置验收观摩现场等。

  第二十八条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n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管理档案。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从申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资料等,都必须归口产业发展科统一管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再由产业发展科将项目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局办公室,按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入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档案资料包括:

  申报立项阶段:关于申报项目或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托编制合同、可研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托编制合同、初步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图设计托编制合同、施工图文本及批复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意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文件等。

  招标投标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县发改局对招标方案的批复文件,招标公告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标单位技术标书,公证书等。

  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托监理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或申请政府采购的文件及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土地使用审批文件,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书,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仪器设备试运行报告等。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其他有关审批、调整、检验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等。

  项目宣传推介

  第三十条县农业局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宣传报道。局各单位应认真n好项目的包装工作,策划设计宣传方案,努力提高项目的知名度,为全局争取荣誉,也为以后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

  第三十一条对通过了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应积极组织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项目合作单位或个人,尽最努力使项目最终能够实施。对正在实施或已建设完成的项目,应组织好对外宣传材料,利用各种相关场合、各种媒介对外宣传,扩影响。

  第三十二条应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项目的运作情况,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条项目宣传中必须严格财务开支制度,控制各种宣传费用,做到以最少的开支达到最的宣传效果。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包括种植业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产业发展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修订和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 篇10

  一、资金收入管理

  (一)市财政安排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资金;从各部门争取到的和本局预算外收入财政返回资金。必须一律进入局财会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二)经营性收入:局属门面、房屋由后勤中心管理,实行对外出租,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存入后勤中心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有执收项目的科站,收费须出据财政规定的收款凭据。并及时(三日内)存入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截留、挪用。每月底应将收据和缴款凭证交局计财科对账。出现隐瞒、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除收缴外,并按违规金额的30%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二、资金预算管理

  (一)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局里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可作工作经费的资金,第一年按40%比例划到科室使用,从第二年起原则上不再作科室工作经费安排,各科站从市财政预算外或其他部门争取的资金,省农业厅和其他部门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原则上30%用于公用支出,70%用于业务支出。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经财政批准返回后,原则上按返回数的70%用于科站业务支出(新菜地开发资金除外)。

  (二)业务科室实行“以收定支”,年度内单列核算。年初根据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内容拿出用款计划,报局领导审核,在预算范围内掌握使用。出现赤字的科室,除参加工作会议和下乡差旅费以及异常特殊紧急情况,经分管财务局长、局长批准可预支报账外,不得发生其他支出,计财科不得受理其报账单据。

  (三)行政科室经费,由局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基数,在包干基数范围内掌握使用。后勤服务中心由局里根据历年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公用水电费等支出情况核定包干基数,未按程序批准追加不得突破。

  (四)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职工福利费由局里统一列支,其他福利费,业务科站根据局里统一确定的标准从科站经费中列支;局领导及其他行政科室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支出,从局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资金支出管理

  (一)开支管理:除招待费另行规定外,其它一次性开支在600元以下的需经分管科室领导同意,600元以上的需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开支1000以上需经局长同意(局长出差不在家,需经书记同意),未经同意一律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管理:出差前需填写好市农业局因公出差审核表,注明出差的地点、时间、事由、随行人员,并按规定的审核程序审批。局领导、科站长(含副科站长)出差须经局长审批(若局长外出,报书记审批),一般工作人员到省内出差,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到省外出差,由局长审批。出差回来半月内须进行差旅费报账。计财科不得受理无出差审批单的差旅费报销凭证。

  (三)会议费管理:全局性或综合性的会议由办公室和计财科共同承办,相关科室配合,由计财科负责结帐。各科站召开专业性会议,须经局长批准,其费用从科站经费中列支。各种会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和政府采购要求,作出会议预算和选择会议地点,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送计财科审核,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召开。计财科按照局领导批准的预算金额审核报帐,超过部分不予报帐,手续不完备不予受理。

  (四)招待费管理:招待费实行限额开支。核定招待费指标到科站,指标内按审批权限审批开支,并按发生额的10%扣交调节基金;无指标不得开支,如遇特殊情况要超指标接待应事先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主要领导与分管财务领导,纪检组长集体审批后方可开支,并征计30%调节基金。所有招待费必须凭局统一印制的招待券和正式发票报账。

  ① 省农业厅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领导、市四班子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县(市、区)主要和分管领导、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正职(局长和书记)来局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由局里统一出面接待的,其费用由局里承担;省厅处室领导的接待和属科站邀请或因联系科站业务工作接待的县分管领导或局长,其费用由科站承担。

  ②各科站因工作需要接待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控制陪客人数,原则上在定点宾馆(酒店)接待,实行签单消费,每月23日之前与定点宾馆结帐一次。若需在定点宾馆(酒店)以外的地方接待的,须报经分管领导同意,但原则上不得在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接待,并当日现金结帐,不实行签单消费。县局来人,原则上实行工作餐,一般同志每人30元标准,县局领导每人40元标准。招待费300元以内须经科站长同意;300-500元须经分管领导同意;500-800元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800元以上须经局长同意。

  ③ 招待用烟、酒实行统一采购。各科站招待用烟、酒到办公室领取登记,计财科按月核对分户核算到各科站。严格控制名酒名烟开支,未事先请示局长同意,计财科不受理各科室的烟、酒发票的核报。如遇特殊情况需供货商送一般烟酒的,须经局分管财务领导同意,送名烟名酒的需局长同意,否则一律由签单人自负。

  (五)其他公务费管理

  1、办公用品:科室根据需要,造出计划,报分管科室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局领导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购买。原则上计财科不受理没有申报采购计划的办公用品的报帐。

  2、交通费:因公到市内相关单位办事,一般情况下应乘坐公交车,严格控制出租车费的开支。对各科站市内交通费根据工作性质核定指标,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每年控制指标为1500元,其余科站每年控制为1200元。

  3、邮寄费:各种信件的邮寄和传真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并负责登记,年终由计财科分户核算到各科站。

  4、电话费:办公室按实核报,政工科、计财科、机关后勤中心三部电话,每部电话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内,其他科站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标准执行,但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5、水电费:由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6、其他开支:本局在职干部职工,有住院或亲人(限父母、配偶)过世,需看望的,由政工科统一安排;除本科室干部职工住院和亲人过世,可在600元之内开支看望慰问外,其他科室一律不得用公款看望慰问。

  (六)备用金管理

  按照市会计核算中心备用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备用金。联络员要保管好备用金,在每个报帐日先用备用金开支,然后持报帐凭证到核算中心报帐,及时补充备用金,并定期与“中心”会计柜进行对帐,做到帐实、帐帐、帐表相符,不得从所收取的现金收入中提取补充备用金或坐收坐支。

  (七)修缮费管理

  1、公用设施的维修:凡单项维修金额在600元以内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预算,经计财科审核后报分管后勤中心的领导批准方可维修;凡单项维修金额在600元以上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预算,经计财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方可维修;如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须实行政府采购招标维修。

  2、车辆维修:坚持先申报审批,后进厂维修的原则,由司机先申报维修项目,后勤中心签署意见,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政府采购定点厂家维修。凡一次性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审批,500元以下的`报分管后勤中心的局领导审批。后勤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验收维修项目、维修质量,并以各车为户头建立维修档案,计财科负责与厂家结帐。

  (八)借支规定:

  因公出差或其他事由需向局里借支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支原因、金额、偿还期限,交计财科审核送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局长审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房屋、门面,水电设施,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各科室使用的其他资产由各科室负责;记录本、材料纸、信封等日常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资产实行台帐管理。

  (二)资产添置:添置所有日常用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报批、采购、验收和记帐制度,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三)资产报废:所使用的资产因使用日久不能修复需报废的,实行申报制度。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计财科验证,注销报废处置。需报财政部门批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物资领取:办公室发放日常办公用品,必须实行领取登记制度,年终结算记入科室公务支出。

  五、财会报账制度

  (一)报账审批时间:每月9日10日,2425日为集中审批报帐时间,节假日顺延。

  (二)报账程序:报账人须在报账前凭有效票据,填写报账审核表,由科站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的报账时间前以科站为单位统一交计财科审核,送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报局长审查。所有开支原则上不得跨月报账。对超过三个月未报账的票据,必须经纪检组核实真伪,再确定能否报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计财科将不受理审核报帐:① 无税务监制章的发票;②无收款单位签章的发票;③购物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开支无证明人证明;④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发票;⑤额资金无用款计划(预算)的开支;⑥应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签字而未签字的发票;⑦应由局长事前审批而未审批的开支;⑧内容说明不清的开支;⑨违财政制度或超过财政规定标准;⑩科站已出现红字或无计划资金;11白纸发票;12发票粘贴不符合要求。

  六、财务监管制度

  严格审核报销凭据,严禁私用公报,计财科审核发现可疑凭证,应及时向纪检组报告,经纪检组核实后方可报账。堵住虚报冒领。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财务监督小组,加强对财务分管领导履行职责的监督,定期对已审批的票据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对有重过错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每半年对财务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次。

  项目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确保大市场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安全,使业主/经营户有一个安全、方便的经营及生活环境,使房屋、设备管理达到物业管理标准,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与业主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保护市场设备、设施,爱护公物。

  二、禁止乱拉、乱搭、乱接电线与管道,如确实需要,须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相关人员方可安装施工。

  三、严禁使用电炉等超负荷电器设备。

  四、大市场内所有公共部位区禁止搭建和改建,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作为经营场地。

  五、如电气故障、线路障碍、卫生设备漏水等,及时报修,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望用户配合。修理后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商户如有特殊需要,请与物业公司及时联系。

  六、大市场内所有配套设施,如路灯、消防栓、机电设备、电表、水表、园林绿化、广场、上下水管道,沉淀井、化粪池、公厕等,不得移动、拆迁,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对责任人加以处罚。

  七、相邻房屋维修时,商户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维修工作。

  八、爱护市场公共部位(如屋顶、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机房)及公共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暖管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广场公厕、视频监视器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项目管理制度 篇12

  1、安全保卫服务: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对重点防范区域采用24小时录象和安全人员巡察服务,对来访人员实现核实登记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大厦情况,规范安全保卫程序,文明服务、礼貌执勤。

  2、清洁绿化服务: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环卫设施齐备完好,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绿化管理集中为对大厦的环境绿化实行规划设计及日常护理,保证物业的自然环境优美与完好。

  3、维修服务: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4、停车管理服务:大厦建有停车场,保证24小时为住户开放,并实行智能化监控管理。

  5、大厦文化活动:为加强顾客与顾客之间,顾客与管理处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渠道,管理处将利用节日和假期,组织各种大厦文化活动和郊游活动,以促进客户间的友好、和睦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大厦新风尚。

  6、代理、代办服务:代购飞机、车船票,代租车辆,代订报刊、杂志、鲜花、礼品,代办电话、互联网、等服务。

  项目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项目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确保zz大市场三期楼宇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凡承担市场内装修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及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申报程序

  凡欲进行室内装修的住户应提前向物业公司申报,由业主/经营户、其他使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权属证明、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填写《装修申请表》,注明装修时间、项目及施工队伍名称,并附有关图纸资料,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提交物业公司受理并由装修单位到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修提交材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维修检查口的位置;

  6、天花平面设计图;

  7、各立面图;

  8、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及尺寸规格)。

  三、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任何装修方案和材料不得违反消防规范要求,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3、不得擅自凿除楼面使用超重材料,楼地面装修不得使用超厚材料;

  4、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的用途;

  5、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墙装饰,只允许在门窗内增设纱门窗;不得擅自在门窗外安装遮雨蓬;防盗窗一律安装在窗户内侧;

  6、全部装修只限于楼宇内部,禁止改变建筑物外观,禁止在规定部位外的空间做任何广告形式的装饰。

  7、不得擅自在楼顶加盖建筑物和堆放杂物.

  8、安装天线和太阳能热水器等不得破坏房屋防水层.

  9、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四、批准权限

  1、装修方案和图纸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2、非结构变动由物业公司负责勘查、鉴定、批准;

  3、专用设备(如水、电气仪表、管线等)的变动,必须报请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物业公司可有偿代办。

  五、施工管理

  1、申请批准后,物业公司发给'施工许可证'。装修单位拿到'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

  2、装修工作开始前,业主或使用人应缴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每标准商铺500元。待装修完毕后,由物业公司检查,如未违反上述装修范围,未对公共设施及他人财产造成损害,则将装修保证金全部退还;若有违反,损害行为发生,罚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3、为保证装修期间大市场内的清洁卫生,保证由装修带来的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物业公司向所有装修工程业主/经营户、使用人收取垃圾清运押金(以物业公司财务收据为准),每标准商铺为300元,垃圾由业主/经营户自行清运,市场管理员检查签署合格意见后,押金一次性退还。

  4、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早上8:00-12:00,下午14:00-21: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物业公司有权给予停水、停电的处理。

  5、装修改造的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到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不准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严禁将建筑垃圾投入下水道或随意倾倒,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施工人员应到物业公司办理个人登记,发给临时出入证后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施工人员进出物业时必须佩戴此证。

  7、物业公司有权随时对装修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规行为,限期用户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8、装修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否则装修户,一切后果自负。

【项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项目管理制度10-14

项目资料管理制度09-29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0-19

项目财务的管理制度08-13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09-27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08-29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02-21

项目管理制度范本01-09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05-28

项目部管理制度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