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 附 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财会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卷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子公司在制定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财务担保、财务预算管理、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监督等财务管理程序和行为,防范子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维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五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法规或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职能部门。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政策的制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 各子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当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异议时,子公司应当听取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职责
第十条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并通过本单位总经理任免,协助本单位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办法,格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领导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把好财务关、确保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正常次序,提升财务管理为经营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招聘。
第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及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考核分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评聘的依据。本单位的总经理要按时填报财务负责人工作考评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对责任心不强或因严重的工作过失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泄露财务机密等不称职或无法胜任的其他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提请本单位总经理解除职务,本单位总经理应充分听取并采纳财务负责人的合理意见。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一切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等财务手续,严格监督本单位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的使用行使联签审批权,未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切实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资金支付授权与批准制度,严格审查付款合同或协议,把好本单位资金支付的财务审核关。
第二十条 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开立除基本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但应事先报公司批准,并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因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外融资时,应事先对融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制定详尽的融资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报本单位总经理审议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拆借资金。子公司尤其要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一旦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提请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未经公司批准并履行对外投资所需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的资金支付手续。上述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投资、权证投资以及委托理财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第六章 对外财务担保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批准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确需提供对外财务担保或相互间进行担保,应将拟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担保的,原则上应同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反担保(除非该项融资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子公司应切实按期履行偿债义务,不得给公司造成财务担保损失。
第七章 财务报表的报送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切实按照公司财务报表报送规定和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财务报表,但应保证财务报表的及时性。子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应由本单位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条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报告未公开披露前按照财政、税务、统计等政府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要在财务会计报表封页上注明“未经审计、注意保密”字样,并将对财务报表中有关财务业绩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八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用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报表核查、现场检查、财务审计、电子远程监控等手段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检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核查。针对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可下达整改意见书,子公司应切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分为年度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由公司审计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总经理离任或调任时进行的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项进行的内部审计。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针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工作,不得采取推诿、怠慢等方式对待审计工作。
第三十五 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经营责任考核与奖惩的重要财务依据,子公司应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专业审计意见,并根据其出具的审计调整分录及时调整本单位的'财务帐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公司规划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体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设计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减让或提供结算价格。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6
第一条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二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三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条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九条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
为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转速度,合理调正商品结构,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升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
一、分公司资金拨款标准:
资金拨付标准
资金拨付额
月销售规模(含税)
4000-6000万元 75% 3000-4200万元
6000-8000万元 70% 4200-5200万元
8000-10000万元 65% 5200-6000万元
10000-40000万元 60% 6000-20000万元
40000万元以上 50%
20000万元以上
资金拨付额为每季度核定一次。
月销售规模为该季度预算销售月平均数,但不包括内销和退货销售。
资金拨付额中不包含会计报表上的累计亏损数和固定资产净值数。
分公司资金总占用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资金规模根椐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资金实际拨付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资金
二、分公司资金拨款的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指标经总裁审批,交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在上述拨款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进行审批。
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审批后,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总监审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销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监控;负责对出样商品资金占用状况进行监控;负责对供应商帐期和信用额度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应收返利回收时间、应收时间进行监控;
(二)财务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应收返利和费用按标准进行帐扣及催收工作;负责对应收销售款的监控工作;负责对资金分布的状况进行统计、备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相关部门对信息的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确保营销和财务部门的监控;(四)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合理分布负责;对分公司预算承担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各责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罚规定:
分公司之间商品调拨未在30天内清帐的,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0元。
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借款和超额资金归还总部的,每次处罚2000元。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本规定适用公司家电零售单位。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市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第三章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三条各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参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须参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财务报表中给予如实反映。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办法,各子公司均应参照公司确定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计入当期损益。
3、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由公司委托或经公司同意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标准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福利费、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处备案。
第四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将财务预算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强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强调成本、费用指标及相关措施要落实到实处。要强化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进一步强化各项支出的授权审批制度。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审核报销关。子公司不得报销公司本部各单位及任何个人(含担任子公司兼职董事、监事)的、不应由子公司承担的各种费用。违者除退回已报销费用外,还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本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出发并结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内部牵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各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出借资金,不得任意对外投资,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子公司处置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固定资产,应事先向公司财务处或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允许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要贯彻“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原则;在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要特别注重于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项目报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即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未经过上述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任意对外投资。对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须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子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涉及需为项目公司提供筹资担保时,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担保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司可以随时查阅和审计子公司的会计账目,查阅时子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第二十六条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根据自身的发展与经营特点,制定经营方针和政策。经营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如下原则处理:
1、各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单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市场经济规律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内容要按“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交易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2、各子公司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采购款项(含采购预付款),必须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关联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办理款项的结算,不得拖欠货款;也不得签订无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通过预收货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资金。确因市场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合同双方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3、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时,各子公司应履行报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公司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决定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子公司应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信息,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由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9
一、每年年初及学期初各处室、教研组把所需添置设备及活动经费列出清单,及时上报校长室,由总务主任先编制年度及学期初步预算方案,交校长室审阅后,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确定。
二、总务主任须每月向校长室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期末,年终向校长室汇报学校财力收支情况,如发现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三、列入预算项目超支的或未立项的,如教学确急需的,由总务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由校长审批。
四、新增正常性项目或其它一些特殊情况开支,须经校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经学校批准的'项目,涉及校外单位需付一定数额预付款时,必须先订合同,由部门主管签章生效,如无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凡订购实物、货未到,经办人有责任催货,货到后结清。
六、学生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部门核价收取。书、簿及其它开支按规定办理:练习册等有关资料由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总务处控制使用,未经批准,任何组、段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收费,代收费每学期结算,多还少不补,并及时校务公开。
七、因公出差人员按通知写明事由,注明往返路线与出差日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签字后向财务室领取报销经费。
八、采购物品,各处室需提前一周填写购物申请单,按规定权限审批,由总务主任统一安排采购,未经批准,一律不予报销。所购物品尽量做到价廉物美,发票齐全。
九、学校的课本、簿册出售,财产损失赔偿等,凡涉及到收取钱款一律经财务部门开出发票收取,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收取。
十、做好支票、现金的管理工作。支票印签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收入现金要及时上介银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一律不得报销。
十一、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学校领导严格把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票据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代开、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xx〕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1
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签批;持已批“借款单”到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到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用、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守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备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载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由应由审批人签署批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1、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确准,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2、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3、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4、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5、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分类账、日记账、总账;
6、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7、负责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账;
8、对其他应收、应收账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固定资产及库存商品和代管物资等资产每月月底盘点;做到账存与实存数相符
9、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0、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2、理解并清析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账;
1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账;
1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动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账、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8、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19、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0、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1、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审核,各报表的整理、审核、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对公司经营运作状况,作出系统的、历史的及阶段性统计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公司固定资产账,进行科学的折旧与报废,并负责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质资产盘点。
3、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及管理。
4、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5、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保证帐实相符。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或及时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及总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不坐支现金、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五、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账款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供应商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3、其他应付应收:定期清查核对其他往来款项
六、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一)借款标准及审批
1、因出差或其他因公事宜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注明金额事由,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冲抵借款单,做到多退少补。
2、原则上严禁个人因私借款,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经经理审核同意后,且借款额不应超过当月(未发放月)应发工资额。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对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3、对于需用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由财务支付备案。
4、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二)费用开支及审核标准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正式发票,原始始凭证上的数字和文字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相关收款证明。特殊情况,收据及白条必须有总经理于相应票据签字批准方可支付。
3、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票据粘贴要整齐规范,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在审核无误后方能支付。
5、费用报销应及时,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当天费用当天报销,尽量不跨月报销。
七、财产存货的清查、盘点
1、公司应定期进行财产存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并且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2、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盘盈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3、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4、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八、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4
一、财务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因此,概括说来,企业财务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小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维护,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三、财务注意事项
1、思维的高度
格局影响思维的高度。作为财务人员时时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不具备这样的高度,工作开展就会有局限性。
2、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学又适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一个企业如果内部控制没到位,就会出现漏洞,得到利益的人会觉得财务太没水平了。
3、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财务人员应该非常认真、细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复核的意识。一个数字多写一个零或少小一个零都相差十万八千里,有时候所犯的错误是承担不起的。
4、应对能力
财务人员的应对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过于刻板会影响业务的发展。
5、保守公司的机密
作为财务人员哪些话该说,哪些话绝对不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有时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即使没有这么严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东们的胜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识。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问题
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应该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虑问题。财务人员不是资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资流的管理者,所以财务人员身边每天都与钱有关的东西工作,如果不为企业的利益价值最大化考虑,就会损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人员是属于管理与技术并存的工作岗位,如果专业技术水平不过硬,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有时候这种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学习,再学习。
8、要懂得资源整合
财务人员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财务人员面对的是公司的每一个部门,信息非常广,我们要通过数据去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再利用数据去分析每一个部门的绩效,从而得到改善;另要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税务等部门处理好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5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三、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四、设施设备采购的规定
1、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
五、各项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一个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
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
4、固定资产成批采购或数额较大的,必须事先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价格和结算方式。
5、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由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购固定资产的用途、品种、规格、数量。
(2)、交由总经理审定手续。
(3)、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集中办理。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二)、固定资产经财务部进行登记造册后,进行监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
(三)、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六、报帐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主要包括法定的发票、收据等及相应的原始凭证附件、清单等)。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各项费用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肃处理。
3、报销时,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审批各项业务,审核签字人员对其审核的有关业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各种报销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帐。
(二)、报销审批程序和要求
1、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核,主要审核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财务部门将有关单据交会计人员审核,主要审核其有关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报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批。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最后,到财务部门交由财务人员报帐。
(三)、各项用款申请及其它会计业务,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七、工程付款的有关规定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需经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后方可执行。
2、工程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工程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各项工程款按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及按进度付款计划,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批准。
3、凡须支付的工程款项,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凭施工进度预算,填制《工程款支付会签单》,由公司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方所报进度,按施工规范的质量要求,验证、签字认可其质量、数量。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方可到财务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公司领导小组部复核,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八、其它规定
(一)、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办公室应建立有关的台帐,登记各种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情况。公司将定期对其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购买。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购单并报批签字。凭批准的申购单到财务请款和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到人的办法。公司员工,在配齐有关办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时定量并尽量旧换新的办法执行。金额较大的办公用,须单独申报。对于金额大但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应纳入低值易耗品,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通讯费用的管理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定。
2、通讯费用标准批准后,批准文件交存财务部门一份,按照批准的标准,按月在职工工资表中给予补补或者凭发票在标准内实报实销。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把关。
(三)、车辆费用的管理规定
1、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费用,经公司领导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
2、各种车辆日常用油应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并加强管理,油费开支票据实行统一报账管理。(提供填写报销单,加油发票及行使记录明细,经司机,财务会计复制人,总经理签字,财务记录管理费用)
(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一般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使用时,应按照必要、合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
(五)、差旅费的管理
1、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交通费凭原始单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2、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报销凭证,在规定的限额内,经领导审核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出差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
(六)、合同的管理公司目前的经济合同主要有工程类、采购供应类、租赁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类,1、按照公司规定,各种合同,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或经其书面授权同意签订方可有效。
2、财务部门对各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应从财务分析的角度进行分析、咨询和监督。对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活动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在签订时,应当事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
3、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都要及时存档,同时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检查和监督执行。
4、合同签订应规范、严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以上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具体监督执行。并将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6
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2、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来源、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3、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完后,要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4、认真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呆帐、死帐。
5、认真及时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点,年中年末与各部门科室对帐,及时处理帐面差额部分及实物报损、处理工作。
6、传票、帐本既是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
7、按时、按比例计提、上缴各项税金。
8、按时、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积金,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二、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5W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四、费用申请及报销
1、凡经经营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要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7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企业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监督。实行财务监督,维护纪律。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工厂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益。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①无实别结果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具体规定。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箱内,确保定安全。对指定的使用备用金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二)费用现金报销制度。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差旅费、招待费现金报销拟定严格的制度。
(三)往来账目清理制度。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催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四)会计报表制度。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了解企业经济状况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二、会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实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财务部门设置下列人员: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
(二)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和培训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9
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是通过财务部门来反映的。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对于财务人员的规范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并严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规定。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事。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会计、出纳分设清楚,其中王晴为本公司专职会计,张俊霞为本公司专职出纳,双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监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总账、现金账、银行账、库存商品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固定资产采用平均限法计提折旧,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会计人员要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要正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从业人员需要预支款项时,必须向出纳人员打借条,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当天的收入是现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银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
五、制定财务室夜间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的防护功能。
六、制定严格的商品入库、出库的仓库管理制度:商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填写商品入库单方可入库;商品出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商品出库单方可出库。
七、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1、本单位开具发票的库房门窗牢固可靠,存放发票专柜保管,按发票种类、号码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确保发票安全。
3、发票管理会指定专人负责,而且会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领购发票不会让其他人代领。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发票管理人员,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报告。
4、坚持逐月发票盘存制。如发生盈溢、短少和各种损失事故,会及时查明原因。未经查明原因和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会擅自调帐,作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5、如发生丢失、被盗发票时,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6、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及其他票管资料,不会损坏和丢失。
7、使用发票会全份按顺号填写,不涂改、挖补、缺漏项、撕毁、拆本、转借、代开、倒卖或带往外地使用。因填错,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销毁,以备核查。
八、对于各种票据报销必须按规定执行,先由经手人签字,然后再由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九、每月会按时在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交纳税款。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五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2.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2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相关费用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1、公司规定,部门主管领导及副总所有拥有的审批借款金额权限为:
①部门领导≤100元,借款不超过100元的`直接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②公司副总>100元≥500元,借款超过100元且不超过500元的在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再由公司副总签字确认,最后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③借款超过500元的在经过部门领导、公司副总签字确认后,还需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交财务确认领款。
2、凡及需申请借款付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3、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4、借款未销账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销账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是否领现金或将借款打到指定银行卡里(注:打到卡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签上名字)。
2、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签字→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公司总经→财务复核确认→领款。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4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领导同意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或出纳人员名章。
5、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6、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安全。不得以“白条子”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查明原因。
7、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则提取”,不套取现金。
8、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报,对同一人的现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时发放奖金福利及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贴、勤工俭学等费用
10、做好学生的收费及欠费管理工作。
11、认真做好基建总账的记账、报账工作,按时编制和报送报表。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5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在部长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基金增减和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4、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9、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6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7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
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8
第一条依据。本公司销售业务的事务处理须依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条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手续,使其经营得以合理进行。
1.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
2.从定价、报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实务;
3.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
4.广告、宣传业务;
5.开发。
第三条销售计划的立案。销售计划在策立之前,应先就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拿来与工厂的设备及生产状况做一对照后再立案。
第四条定价。定价时除对工厂的成本进行调查外,还须参酌其他同业公司及市场行情,力求确实、妥切。
第五条受理订货的合同。受理订货的合同,原则上以文书方式,双方互相交换,如此才能使与顾客订立的契约内容确实。
第六条严格遵守交货日期。务必严格遵守交货的日期。为达此目的,要不断与顾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设计迅速确定。
第七条货款的回收。务必设法使产品销售后的货款顺利回收。因此,除了需尽快采取请款手续外,在货款收讫之前,必须经常留心其发展。
第八条统一整理方式。账簿的记载、传票资料的发出及整理,须以互相牵制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须求其统一与合理化。
第九条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唤起需求,帮助销售计划的推行与完成。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时,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能够最有效的运用。
第十条产品开发。开发新产品时需使顾客认识新产品,并唤起他们的需求,才能扩大销售管道。另外,对于改良意见须加以统一,对于未来的品项也须进行研究,如此才能巩固销售的根基。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的定义。在本规定中,销售部门是指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
第十二条销售计划的制定。总经理需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议制定销售计划。
第十三条定期计划表。销售计划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各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及各月份的进款计划表。
各月份进款计划表须于每月初将各销售人员及各户别的当月进款预估额记入表中。
第十四条资料的提出。部门经理应将上述各项计划的资料及计划表按时提交给总经理。
第十五条资料的调查分析。销售人员为制定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计划,应收集市场动向及其他资料,进行调查与分析。
第十六条举行会议。总经理应定期召集销售部门经理,举行年度、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月份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借由讨论来制定销售计划。
1.月份销售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审议销售计划的妥当性。
2.每月进款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审议。
第十七条预估生产的处理。依据销售计划,如有必要进行预估生产的准备时,销售经理须发出生产准备委托书,经由总经理的裁决后,送交生产部。
第十八条情报的获得、报告。销售部门经理必须依照规定的要领,不断的掌握市场动向,其他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自己的订单接获情况,适时地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信用调查。销售部门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应请示总经理的裁决而后行事。 第二十条收集、整理各项资料。销售计划人员必须不断收集产品价格表、库存品一览表及其他定价、报价、受理订货时的必要资料,设法使其完备,帮助销售人员的销售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报价。报价分为标准产品的报价与特定产品的报价二种:
1.标准产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标准规格商品的报价。
2.特定商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未列出价格或标准规格品以外的商品的报价。
报价的裁决基准:标准产品和特定产品的售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
1.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20%的售价,由董事长裁决。
2.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0%-15%的售价,由总经理裁决。
3.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5%的售价,由销售部门经理裁决。
第二十二条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报价表来进行报价。
第二十三条规格厚度和颜色必须以基价为基准,进行测算,并促请尽快决定。原则上须向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预审。
第二十四条销售合同文本的处理。在受理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来处理销售合同文本:
1.在销售合同号码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产品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需依照销售合同来进行。如果是依照订货书的话,原则上须填写订货书来代替销售合同。
2.前项销售合同文本的交换发生困难时,也务必设法取得足以证明的文书。
3.销售合同若由顾客一方做成,则须注意对其记载的内容是否与本公司所提的报价内容相符,并做好详细的检核工作。若销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负责制作,由须依照另外所规定的文本格式为标准。
4.销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销售计划人员负责保管。因此,销售计划人员必须备有合同登记簿,将规定的内容记入其中。
第二十五条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受理订货的事务手续。受理客户的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完成事务手续:
1.销售计划人员须及时发出订货的出货传票,并依照规定的顺序送交各关系部门。订货的出货传票,在必要时尚须附上订货明细表、订货说明、包装细节等。
2.出货传票的记载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发出订正后的出货传票。
第二十七条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销售人员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工作,应由销售计划人员来负责。
第二十八条出货的事务处理。产品出货的相关事务处理应依据下列规定来进行:
1.销售人员在接到订单经由销售计划人员发出,由技术部、生产部执收出货预定表,根据此表,销售部门始可开始着手准备出货、质量检测及货款回收等等相关事宜。
2.如有质量检测的必要时,销售人员应填写质量检测委托单,委托技术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不良品的退换等。关于不良品的退换及免收费的'交货品等,遵照另行规定来进行。
第三十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有关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处理,请依照另行规定进行。
第三十一条货款回收的事务处理。销售货款的回收事务须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1.当交货完毕时,销售人员须连同出库单及其他必要资料,提交给客户。
2.财务部为证明已确实收受进款时,应在进款通知薄的收款栏中显示确认,然后送交销售计划。
3.销售人员如果为了收款而须带着收据前往客户处时,须先在财务部写上证明。
4.若因特别情况需要,在收款时必须先交付客户临时的收据时,事后须迅速以正式收据换回临时收据。
第三十二条货款的催讨。如果货款的回收发生延迟时,销售人员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方式,发出催促单,催请客户缴付货款。如果货款的回收拖延过久,在不得已情况下有时必须采取法律途径来催款。但这种情况,销售人员应事先照另外的规定,取得债务的确认书。
第三十三条倒债的处理。客户若因破产或其他因素以至货款回收无望时,此部分的未收款项应视为损失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应事前提出并请示裁决。损失处理的相关事务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三十四条账簿的登记。账簿的登记一律以传票为依据。
第三十五条传票的种类。传票种类可分为下列三种传票:
1.订货的销货传票。
2.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
3.应收账款传票。
第三十六条订货的销货传票。订货的销货传票,除了应将订货的内容通知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外,并得委托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着手进行作业及出货外,一方面也可作为与各相关部门联络、交接记录及各项统计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则以出货传票的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的修正,及订货预估金额确定时的通知传票。
第三十八条账簿的种类。账簿分为下列三种:
1.订货账本及订货补助簿。
2.应收款账本及赊欠补助簿。
3.收款账本及收款补助簿(收款通知簿)。账本、补助簿分别由财务部及销售计划人员负责记账、保管。
第三十九条订货账本。订货账本及补助簿是依照销售编号顺序,记载从受理订货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交易经过。
第四十条应收款账本。应收款账本及补助簿是为了确定客户间目前的赊欠款所填而设定的,从销货开始到收款为止的过程都须记入账本中。
第四十一条收款账本。收款账本及补助簿则是依照销售编号,记载销售额的收账明细,销售计划人员与财务部之间同时利用它来通知,回复收款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各种账本。各种账本应于每月月底做好对照查核之工作,并由总经理负责审核。
第四十三条统计及各项调查报告。销售计划人员应制作下列统计及调查报告,并作为销售业务的经营资料。其中,必须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报、销售月报及销售年报。
1.收款日报必须每天制作,并依照销售人员类别及收款种类(现金、支票、人民币、外汇等)记载前一天的收款实绩。
2.销售月报应于每月上旬制作,记载内容包括订货、出货及上个月的收款实绩、本月份预定收款及订货、赊欠、订金、佣金、各项应收账款额明细等。
第四十四条代理合同。本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公司为甲方、代理方为乙方)分为结算价格合同及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但以前者结算价格合同为主。
1.所谓买断价格合同是指乙方从甲方买进产品,然后以乙方直接使用的合同。
2.所谓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是指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销货给顾客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合同书的保管。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四十六条各种账簿的管理。关于各种账簿及传票资料的保存、废弃,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七条报价、合同、交货等。对客户的报价、合同、交货、货款情况及收据等资料,原则上以销售经理的名义存档。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9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0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1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子公司管理制度12-10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经典】10-25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09-02
如何加强子公司的财务治理09-01
子公司管理制度15篇(精品)12-10
子公司财务管理方案05-06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01-23
种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精选14篇)08-12
子公司注册流程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