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25 20:24:16 制度 我要投稿

物资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资管理制度15篇

物资管理制度1

  公司对所有经营的存货一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由实体统一到公司总库领用的制度,价格核算上实行随行就市。原则上长途采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由公司采购部制单员重新核定后拨入实体,商品价格原则上由公司采购部在原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加价5%后拨入各实体。

  物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仓库保管员、厨房核算员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写出盘点报告,资产会计负责监盘,对出现的账实不一致现象,要查找原因,当月处理完毕。

  燃料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实体资产会计、保管及使用部门进行现场估算盘点。

  水电表计量:月末(25日)结账前,由工程部负责抄各水电表数,并将结果报财务部门。

  原材料管理规定:

  领用:各实体在领用原材料时,必须做到数量准确,价格能随货同行,各实体原材料保管员、厨房人员验收时必须核对数量,对出现的误差及时更正,并当场签字认可,不准代签。

  库存:公司采购部仓库和各实体的原材料,每月末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对冷库内原材料要清理到库外进行过称。公司采购部仓库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督,保证盘点表的真实正确,并与财务账面核对。如出现积压的原材料直接记入成本,而不再作为库存。

  厨房各班组厨师长每周六晚和每月25日晚营业结束后要安排人对本班组现存原材料进行盘点,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盘。确保盘点正确。

  厨房经理和厨师长要做好原材料的日常监督,对冷库、厨房内部仓库的钥匙要明确责任人,对出现的损失、变质由责任人赔偿,分管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高档原材料从总库领用后要特殊管理,如干货类要由保管人建立收发记录,发出要经过膳食经理的审批,收发记录要报实体财务存档管理。

  海鲜池养殖员对贵重海鲜要建账管理,及时登记收发记录,收货时要有厨房经理或厨师长签字,发出数量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对出现的海鲜死亡及时冷藏或协调处理,每月资产会计要进行盘点,核对盈亏,各店海鲜池每月允许有 500元的合理损耗,超过合理损耗要追究责任。

  各实体财务在核算周、月饮食成本率时必须根据真实的原材料盘点表,不能随意变更、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各实体膳食经理、厨师长、主配和保管人员要学习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做好成本预算并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做好监督控制。

  商品管理规定:公司商品实行协议采购制度,对没有采购协议的商品各实体一律不准销售。同时对两个月内滞销的商品,将不再销售。由采购部每月负责统计各实体滞销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及供应商,并通过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退货后,由采购部商品保管员负责在 10日内联系客户给予全部清退。

  商品盘点:公司总库由公司资产会计每月监盘一次;各实体仓库每月由实体资产会计监盘,对库房内出现因商品过期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做违纪处理;吧台在售商品由财务稽核员不定期抽查,各商品员要对所保管商品的保质期及时检查,因个人原因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由该商品员负责赔偿。

  商品促销:各实体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商品销售政策推销。各实体吧台商品员及服务人员不允许擅自为客户推销商品,更不允许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如果发现上述事件,将对商品保管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当事人严肃处罚。

  商品外借:各实体库房、吧台一律不准对内部员工外借商品,购买可以,但必须以现金结算,不准还商品。对于因外借商品而出现的后果,由商品保管员或收银员全部负责。吧台之间因货源不足需借用商品,须有收银员的亲自签名,由商品保管员办理调拨手续。

物资管理制度2

  财产物资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正确区分b学校固定资产与库存材料,配备专人负责。

  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员应根据这六类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随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工作。

  2、学校的库存材料是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流通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为某项活动购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资直接作支出外,其余为耗用而储存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二、明确专人分部门、分室保管,总务处应明确保管人员的保管责任制。

  1、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结合学校部门特点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别组织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文体器械室、医务室及食堂等部门进行分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分室兼职保管员由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处室负责人共同确定,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与财务部门备案,并与他们签订保管责任书,同时对他们进行有关保管业务(如建帐、固定资产明确帐的登记造册建卡、保管、整理、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指导,建立一套严密的固定资产保管网络。

  2、固定资产保管员每月要与各分室保管员核对帐目,使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帐与二级明细帐相符,同时与财务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分室保管员要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暑假、年末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1、开学初,总务处固定资产保管员与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处、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将教室、宿舍、桌、凳、椅、门窗玻璃等交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时需验收交还。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2、对各处、室、组办公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及时调整增减,年底盘点核对,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并重新办理续管手续。

  3、对各班级、处、室、组在一年中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认真负责,为学校节约资财成绩显著的,保管员应报经总务处及校长室批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负责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凡在学校报支的图书资料、软件等都必须先入图书馆固定资产帐,须用人员应按图书馆的借书手续办理。

  四、在明确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责任制的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确保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经常保养、整修,保障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所需。

  五、学校一切校产、校具都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员登记造册。

  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物资的调拨、自制、改制、融资租入及接受捐赠的登记造册工作,都要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帐,避免资产的“体外循环”,杜绝变相“小金库”的发生。

  加强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购建(采购)、验收(入库)、使用(领用)、调拨、报废、清查环节的管理,严格各项审批、领用手续。

  1、购建(采购)环节的管理

  (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但是要反对不切合实际的贪大求洋标新立异讲排场摆阔气的不良之风,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的购建计划。

  (2)库存材料的采购一定要按教育教学及业务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额,按计划进行采购,要防止积压和浪费。材料储备定额由材料保管员制订报校长室和财务部门备案。某种材料储备定额=某种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单价×储备天数。

  (3)购建前,必须按计划填制请购单(一式两份)。如果是基建项目还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设计概算资料。

  (4)购建时,要做到集中统一,由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计划采购,按照内控制度规定,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员属不兼容职务,必须分开。采购要货比三家,大宗同类物资要集中批发采购,按物资的最优性价比挑选采购。专业设备或贵重物品要吸收专业人员一起采购。

  (5)采购财产物资的折让、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须如实反映并缴财物部门入帐,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验收(入库)环节的管理

  (1)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购建后必须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凭请购单、购货发票进行实物验收,如发现实物与请购单或与发票所载内容不同,暂缓验收,待查明原因后再处理。如果一致,则开出验收入库单,并在发票上加盖“已入库”戳记,并在验收栏签章,分别固定资产或库存材料登记明细帐,是固定资产的还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2)采购人员凭请购单、发票及财产、物资验收入库单,先送有关人员审核,再送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3、使用(领用)环节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的需要领用物资,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门领用,保管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领用的审批手续,领用财产物资一般以部门为单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手续不全的领用单,保管员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当期的支出当期入帐,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员要将出库单(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材料)随月报表,报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对手续不全的出库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4)凡领用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只作办公、公务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处。

  (5)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行为规范和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保持勤俭治校,厉行节约的好作风,树立以节约爱护公物为荣,浪费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强多余财产物资的退库管理。财产物资领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纳入单位财物的统一管理和核算,退库由原领用部门和人员将多余物资及时缴回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验收并填写入库单(注明是退库)。若是固定资产,还须在财产卡片上填写有关内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保管员只需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领用部门抽出,插入库存。

  (7)做好财产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额。

  4、调拨环节和管理

  学校财产物资的调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批准。学校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给私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剂使用或借用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办好有关借用手续,约定归还时间方可借出(必须同时开出门证),到期及时催还,经保管员检查验收无损后入库。

  5、报废环节的管理

  财产物资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亦有人为

  损坏现象。对于规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财物、对于人为损坏已办理赔偿手续的财物,应按规定报废或转让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报废发生的变价收入减清理费用的净值,必须入帐,计入修购基金,同时核销固定资产。

  (3)非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由材料保管员列出清单,注

  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清点后办理有关报废和转让手续。

  6、清查环节的管理

  (1)财产清查制度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所以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固定资产保管员,分室保管员及材料保管员要对自己所

  管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年底前必须彻底盘点,由总务处配合),按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产物资检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实。

  (3)通过清查工作,使保管员掌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盘盈、盘亏、损耗和报废报告,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4)财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学校内审小组成员在保管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对检查结果要报告校长室及处室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作为对保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同时要求保管员每月帐目要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每季末报财产物资清册一式三份,保管员、财务会计及校长各一份。

  六、严格执行照价赔偿制度。

  通过清查盘点,如有人为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损失,一旦查实,照价赔偿。学生毕业、工作人员调出、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时,要与保管员办清有关公物的归还工作,如缺少、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七、固定资产保管员每年要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局。

  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年检,核证等有关管理工作。

物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 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 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 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987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1987]第169号)同时废止

物资管理制度4

  1 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 工作职责

  3.1 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 物资管理要求

  4.1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 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 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 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 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 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 材料采购合同

  5.1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 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 材料的验证

  6.1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 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 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7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管理制度5

  一、设备物资采购的审批

  各处室或人员所需物资因学校仓库中没有存放而需要临时采购的,则须填写“实验中学物品采购、维修资金审批表”(见附表1)后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视情况报校长室、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单笔数额100以上报校长室审批,300元以上报服务中心审批,1000元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二、设备物资的采购

  采购小组一律凭审批表采购和报销。采购小组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要“货比三家”,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一)临时采购

  “临时采购”又称“程序采购”,因每一项物资的采购都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1.临时采购物资中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学校自行采购的,其中单笔数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询价后确定采购,超过300元的要求两人以上共同采购,超过1000元的要求提交总务处集体讨论确定,并填写询价表。

  2.临时采购物资中如果服务中心仓库有货可供的可以直接向服务中心申请领货(如一次性塑料杯、粉笔、签字笔、档案袋、跳绳等文体用品,节能灯、开关等电器用品)。

  (二)集中采购

  做好集中采购有利于工作安排,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每学期一次的集中采购各相关处室人员要发动有关人员科学合理的制定采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总务处以便及时汇报。

  1.每学期一次到服务中心集中领货。

  2.集中采购物资中如果是经招标上门供货的(如横幅、喷绘、写真、校徽、空白奖状、荣誉证书、标牌、装订等等),由各处室研究决定后自行采购、自行验收(规格、材质等),到每月月底前把一月来的采购情况汇总到总务处,每月2号前由总务处把上个月所采购的物品按照规定的格式汇总后上报服务中心。

  (三)大宗设备物资采购

  每年年底总务处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拟制、提交采购报告,按照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程序进行。

  三、设备物资的验收

  (一)学校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验收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物资的验收工作,并接待上级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检查;

  2.负责对验收的采购招标物资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2或附件3);

  3.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招标物资有权退回,并向学校汇报,及时处理。

  (二)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包括生产厂商、设备型号和购置台件等)和资料验收(包括购置申报审批材料、财务票据、随机技术资料等)。

  2.质量验收(包括产品外观、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等)。设备物资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供货合同所规定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相符;采购设备物资包装密封完好、产品资料齐全、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三)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报告的填写

  1.一般物资,填写完整审批表(附件1)即可;

  2.固定资产,须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附件3);

  3.经服务中心招标采购的直接上门供货的采购物品,须按照服务中心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商务要求和供应商在招标中的承诺条款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并由接收人、验收人、负责人、供货人在月末共同填写签字“物品验收结算清单”(附件2)以备结账。

  四、设备物资的入库

  采购的设备物资到校当天,学校物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采购标准和产品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库,无入库手续不得办理财务付款、报销业务。

  (一)一般物资的入库:由采购人、验收保管人或总务处主任签字后入库(见附件1或2)。

  (二)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的入库:由采购接收人、项目验收人、总务处主任或教务处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后入库,同时需交归档资料于仓库保管(见附件3)。

  五、设备物资的出库

  (一)一般物资的出库要由物资使用者提出申请(附件4),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凭“实验中学物品领单”到仓库领物。

  (二)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管理

  1.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

  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要由设备物资使用处室或人员向总务处申请,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原单(附件3),经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批准后,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2.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填卡记账

  (1)购买的设备由总务处根据“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通过设备物资管理系统录入设备原始数据,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由总务处打印设备物资管理卡片和设备标签,卡片由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2)各设备使用部门管理员凭“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记账,负责将设备标签贴在仪器设备上。

  六、设备物资盘存报损

  对校内所有物资一年盘存清点一次及以上,实行资产报损制度。做到学校物资“进要入账,出要报损”,使之物尽其用,去向明确,帐物相符。

  (一)一般物资报损:总负责人张追红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教师办公用品(黄进)、水电维修零件(俞树勇)、卫生工具(张启星)。

  (二)教学用品报损:总负责人黄占宁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体育器材(黄爱宵)、实验耗材(张民强等实验员)。

  (三)固定资产报损:总负责人楼美胜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电教仪器(吴金良)、办公设备(徐时亮、张追红、陈剑明)

  七、食堂、服务部物资管理

  食堂、服务部物资按照服务中心提供的商家进货,确保价格、质量和卫生。

  (一)采购: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根据学校需求提出其采购清单,直接向供货单位、服务中心申报。

  (二)验收: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和学校食堂、服务部负责人(或店员)共同签字入库。发现不合格食品、商品坚决清退,并做好记录。

  (三)出库: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等须由事务长、使用者共同签字,并在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以防变质食品食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物资管理制度6

  1、目的:建立仓储、储罐区安全规定,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2、范围:仓储科

  3、责任者:仓储科、安全部、储罐使用单位

  4、程序: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储罐区管理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19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物资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施工生产需要,结合达成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物资管理文件,对我项目部物资采购、现场管理、仓库管理等进一步明确、规范,从而使物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一、物资采购

  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开工时间、物资招标时间、物资生产周期及运输时间等诸多因素,由技术部门就所需物资的数量、质量、技术、成本控制(计划部门提供)等方面提前编制材料计划同时注明到货时间(材料计划中应包含各区间站场的分数量),经专业负责人、项目部领导审核后提报物资部门。各专业负责人对材料计划一定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

  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物资用料变更,技术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部门,并提报书面材料变更计划。物资部门及时安排采购同时按照计划及库存数量进行调配,避免影响工期。若变更后出现已到货但不再使用或数量超过实际使用计划的材料,物资部门应做好记录同时提报技术部门一份。

  收到材料计划后,物资部门应首先根据达成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会同技术部门区分甲供、甲控及自购物资材料,并及时准确地提报物资采购计划(含编制说明、计划编制的依据、附物资明细数量及特殊要求、供货时间、招标时间等)。保证材料及时供应。

  物资部门采购的每批或每种材料都必须有技术部门提报且签字确认的计划,不能擅自采购材料。

  二、现场收发料

  1、收料

  (1)物资到场后物资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安质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到场物资材料对照进料单验规格、品种、数量、质量(如:金具、支柱等钢制品表面是否有毛刺、裂纹,瓷瓶表面是否完好无损,与所定材料规格型号相符)查收是否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等严格检查,需要做抽样试验的要严格对所到材料做好抽样抽样试验,将实验报告交付相关人员,如发现问题不予签收且要单独存放并填写验收记录,同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处理。

  (2)到货物资经验收合格后,材料员要在2天内对所到材料做好报检。

  (3)并按出厂发货单进行点收,并登记入库,经办人必须签字。

  2、发料

  施工过程中为有效控制材料,避免浪费,物资验收合格入库后,保管员不得随意发放材料。

  劳务队领料前,技术部门必须提供相应的领料计划,注明编制时间、施工地点及施工队名称,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技术、物资、施工队各一份并做好备案。各劳务队必须固定领料人,并在上场后将该队伍有权领料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资料提报我物资部门。物资部门将根据领料计划对持相同计划的劳务队有权领料人进行发料。

  技术部门编制的领料计划必须注明使用部位,并随时与先期编制的材料计划进行核对,避免出现前后矛盾。物资部门将严格按照技术部门提供的分区间站场进行限额供料,发现超领,若无技术部门提供的变更通知将不予发料。

  材料发放过程中,材料员要随时掌握库存、到货及发放数量,提报物资部门计划未到数量,加紧催货。同时应具有前瞻性,当发现库存材料可能将无法满足现场的实际用量时,立即向指挥部反应,物资部门会同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施工情况核对材料计划查找原因,是计划数量未到全还是原计划数量有误,提前采取措施。

  材料发放后,材料员必须做好发放登记。严禁出现“现场材料无人看管、随便使用、材料员对材料收发数量不清的`现象。

  物资直接运送工地的,材料员应做好发放记录,并要有相应人员签字,材料员或其它人不得代签。

  三、库房管理

  1、库存物资必须分类保管,合理苫垫,堆放整齐,分别挂牌标识,保持料库清洁整齐。

  2、仓库具有防锈、防腐、防潮、防毒、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

  3、爆破材料要设专人保管,不能同其它物品混放,炸药和雷的管分开保管,严禁放在有电源或不安全的地方。

  4、保管员要根据收发料单建立材料明细帐、收发料流水帐,坚持物资循环自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帐目清楚。另外,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搜集保管好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四、工器具管理

  对于施工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工器具,根据施工时间、人员等情况,技术部门应及时提报计划,经项目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物资部门。物资部门根据各专业计划,统一进行调配或采购。

  精密仪器上场前必须经相关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常用的工具及工程器材要妥善保管,积极修理,延长工具使用期限。在领用时要填写“领用工具器材保管卡”,材料员要建立“工具器材清单”,做好发放登记。各专业不可私自对工器具进行调配,如出现损害或丢失,谁签字谁负责。

物资管理制度8

  一、入库和验收

  (一)供货商所送货物入库时,库管人员需仔细核对物品种类、质量、数量、单价是否符合本公司订货要求,按有效送货单验收,核对完全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将物品入库存放。

  (二)工程维修部所用的光源电器、维修材料送货时,库管人员可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物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是否符合本公司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品,可采取直接退货并安排补货。

  (三)对于采购人员零星购回后直接交付使用的物品,库管人员也需核对实物数量、种类、金额,验收实物。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再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

  (四)直接送货到各项目上的各类物料,由项目小区主任开具验收单,其中“品名”、“规格”、“送缴”、“实收”、“单价”、“金额”、“项目名称/领用部门”、“填单人”、“验收人”、“领用人”、“小区主任签名”各项内容应填具完备。

  二、领用

  (一)物品的领用严格按已核有效申购计划数量领用。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例外。

  (二)物品领用一律须填制规范《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主管或领班必须清楚、准确填写物品名称、单位、请领数量、工作辖区、领用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生效。如出现手续不完全、项目不清楚,库管人员有权拒发。库管人员核对后,填写实发数量,予以发放。

  三、库存物资的管理:

  (一)根据物料的用途分为:办公用品、清洁用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服装、光源电器、维修材料、印刷品、闲置物品、已报损回收物品等类别。物资管理人员应按类别,分门别类码放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确保各类物料不得误发或混用,合理有效地使用库容,保证出入方便、整齐有序。物品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二)库房应保持清洁,确保库房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和库容整洁,注意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配备消防设施,要做到“八防四检”。

  四、物资管理人员岗位纪律

  (一)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二)四检:

  1.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3.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4.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三)物资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工作纪律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2. 未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出入库房。

  3.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4.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骂。

  7. 严禁随意挪动仓库的消防器材。

  8.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五、物资的盘点及报表的编制

  (一)每月15日,由财务主管对库房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目与实物数量相符。盘点当日,库房一律不进出物品。每月20日库房管理员完成当月《盘点表》。

  (二)库房依据《领料单》完成当月《物料月度消耗表》,与财务部进行当月用于支付购置物料的资金消耗量对帐,完成《物料出-入库统计表》,做到库存物资的数量、金额与财务资金帐目帐实相符。

  (三)统计当月公司新增资产,于每月25日完成《新增资产月报表》。

物资管理制度9

  1、学校的一切固定资产要登记入帐,建立管理卡片。总管理员定期与会计核对固定资产总金额,与仪器、图书、校舍、办公家具、器械等管理员核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每年清查一次固定资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购置、自制、调入的固定资产都要经校产管理员验收,填写 “ 固定资产增加凭单 ” 由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一份交会计记帐,一份由管理员记帐,一份由保管使用人记帐。

  3、固定资产实行包干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准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签字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4、对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查清丢失损坏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然后办理报损手续。

  5、自然损坏的固定资产,确已失去使用价值,不能使用时应办理报废手续。填制 “ 固定资产减损凭单 ” 一式四份,由校长、总务主任、管理员、使用人员签字后,分别由会计和管理员记帐。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及价值高、批量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6、经批准购入的办公用品,维修物资一律交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造册,记入库存材料明细帐,凭发票和入库单经校领导签字后报销;领用物品时,填制领料单,需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保管员见单发放。未经批准保管员不得随意发放,否则,责任自负。

  7、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保管使用实行责任制。教室的门窗、玻璃、五金件、照明灯具、黑板、桌凳、监控器、微机、音箱、窗帘等由使用班级管理。宿舍的门窗、玻璃、支撑、拉手、照明灯具、床、橱等,由住宿班级管理。各处室所配备的办公用品及设施由各处室管理。

  8、学校定期对物品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实行量化积分,根据保管情况发放奖金。

  9、实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无意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处罚。

  10 、教职工个人使用的公物,在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清交手续,由管理人员写出清单。办理完毕,会计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户口等手续。门卫负责看好大门,防止学校财物流失。

物资管理制度10

  为搞好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1、订立采购计划,严格规范采购审批制度

  仓库认为某种货物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需要补充时,应在月末25日作出下一个月的需用物资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递交采购员。各科室增填库房未有的设备及物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示,方可递交采购员。采购员应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进行采购。一定要建立在有计划的基础上,对于防止盲目采购,节约使用资金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购员必须专职人员,不可一人多兼,保管都不可兼采购员职务。

  2、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人员购买的各种物资,都应及时送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票,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填制,并由库管员、采购人员的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管登记台帐,一联材料采购,一联财务作帐并登明细帐。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员与保管员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

  3、物资的出库领用制度

  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要求库管员认真填用随开,早晚开关,要有人负责。电暖器的使用,根据自治区出台《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冬季采暖室内温度达到18度有关规定,各科室、走廊、办公室温度凡达到18度的,一律不在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有总务科监督检查,违者罚款。

  为了建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成本核算,现将此文件下放各科室,请按规定执行。

物资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物资管理制度12

  1、学校有一位领导分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公物,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风气。对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无故损坏、丢失的,责令照价赔。

  2、为做好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有校财产物资保管员、校级领导参加的校级财产物资管理组及班级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组织。

  3、各班、室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向有关教师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4、财产交接后,各班、室(音美体、仪器室、阅览室、电脑室、食堂),不得将财产私自搬迁和外借。如要出借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

  5、总务处在期中作一资助全面校产检查,使用情况作好记录。期末作全校性财产验收。如有损坏和遗失的,一律按购价和制作的实际价赔偿,并扣其班级的竞赛分。

  6、仪器室每学期末把财产的报损单送总务处(附单),经总务处核实,由总务主任签字后方可报损。

  7、为了更好地使用校财产,保持物资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总账上设立“固定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两科目和设置《固定资产登记清册》及班级《固定登记清册》。

  8、为了改变无人负责和职责不明的现象,按班、室、人和存入点,落实到处、室、班、人,并签订《固定财产登记清册》协议,定期检查,谁用谁管。

  9、一切增添的资产要经过校长审批、保管员验收签章的手续,由财会室审核入账。一切减少的固定资产要经过校级财产管理组织鉴定,由校长报批。

  10、学校的房屋、场地、设备在一般情况下,不向外出借、出租、交换出售。但在不影响本校教学和工作的前提下,经校级财产管理组织同意,校长审批下方可出借。但出借时必须办理出借手续,收取一定的租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校内教师对教育用的设备借还都要在保管员处登记注册。学校购入财产、物资,先有经办人签名,后由校保管员验收签名、登记。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到财务室核算报账。

  11、班级财产管理组织对本班财产每月清查、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年级组长和校级财产管理组织,每学期清查盘点一次,了解使用情况、调整账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物资管理制度13

  一、物资采购须凭计划单进行。其中生产用物资,由生产技术科根据库存定额作出计划,非生产用物资由所需单位作出计划,报分管厂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采购。

  二、采购员根据计划单按照就地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组织采购,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货。

  三、仓库保管员须先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物资入库时,应根据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购物发票或提货单所列的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仔细检验,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如发现规格、数量不符或质量有明显缺陷,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四、物资入库后,应分类、分规格摆放整齐,凡是易燃、易爆、易潮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存放保管,确保物资材料完好无损。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由保管员照价赔偿;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可以按规定报损。

  五、保管员每季度应对库存物资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如出现盘盈盘亏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报分管厂领导按规定处理。

  六、保管员和材料会计每月要核对一次账目,对库存物资少于储备定额的,材料会计要及时报生技科。

  七、物资的领用和发放,由用料单位填写领料单并说明用途,经用料单位和生技科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厂领导审批后由材料会计开具出库单,保管员凭出库单发货。材料会计不在时,保管员可凭厂领导批准的领料单先发货,但应及时补办出库手续。领用专用设备、工具量具、仪器仪表的还须到生技科办理登记手续。

  八、各单位领用的非一次消耗性材料,必须落实到专人保管,余料必须回收仓库。

  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作出计划报分管厂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登记发放。

  十、办公室每年应对各单位的办公用品(含职工个人保管的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清理,如有损坏或丢失,参照第四条规定处理。职工调离本单位的,应如数交还个人保管的办公用品,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物资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材料、物资管理,保证生产、工程材料、物资的供应。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公司的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制订本制度:

  1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l)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批准的生产维修、大修、技改、业扩、基建等计划任务,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

  2)生产维修计划所需用的材料物资计划,一般由生产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和公司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

  3)大修、技改、业扩和基建工程所需用的材料、物资的计划,应根据经公司审批的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清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程项目编制材料物资总需要量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4)备品备件需用量计划,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的设备类型和数量,核定合理的储备定额数量后编制。消耗后的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由公司使用部门提出,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5)劳保用品计划,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编制。

  6)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和主要需用量计算依据,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才能下达计划给实业公司。

  2、材料、物资采购

  材料、物资采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安全监察室、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1)除急需的零星材料和因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外,生产、工程等所需的材料物资原则上都应由实业公司统一采购。

  2)实业公司根据各单位报来经公司审批的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确定采购计划,组织材料物资供应,满足公司的需要。

  3)实业公司按月份编制材料供应计划,临时重大采购项目编制临时供应计划,供应计划及有关情况,应及时报送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以便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材料物资的准备情况和组织资金供应。

  4)在订货、采购和加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认真核对材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

  5)贯彻择优采购、讲求经济效益和兼顾扶持三产的原则。物资采购要做到在同等条件下,先批发后零售,先近后远,定点采购。公司基层单位仓库所需的材料、物资应从实业公司调拨,一般不直接对外采购。

  6)公司向实业公司购买材料物资的订价原则:生产、维修和检修所需的一般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由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最高不得超过同质同类产品的当地市场销售价;大修、技改、业扩、基建工程所需的材料物资(包括设备),由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最高不得超过按规定经审批的工程项目的预算价格。

  7)经公司批准向外单位采购材料物资,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比质比价择优选厂,对当年采购同类型材料物资,应作比质比价分析。不得采购不定型产品。对重大的设备,应按照公司研究决定的厂家订货。

  8)委托加工材料应核实图纸、技术要求和材料。提回成品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9)对外采购的材料物资,应努力争取先用后付款或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或先用后分期付款,严格控制未收货先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以防范资金风险和节约资金。

  10)按公司有关规定须签订对外物资采购订货合同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厂家进行签订;重大的物资采购,还应有生产技术、计划、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商谈;公司向实业公司订货的合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与实业公司签订。所有的物资采购订货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的合同,必须依据经审批的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加工定制计划和公司有关会议决定的厂家等事项。

  (3)填写后的合同须核对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价、要求交货期都要与工程项目计划相符。并要求填明售后服务的具体条件。

  (4)按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物资采购合同金额壹万元及以上需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计、财务等部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会签审批,才能加盖公章。

  (5)对合同组成部分有关签订合同的记录、文书和图表,应与合同一起管理。

  (6)货款结算应坚持用货付款或验货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签合同就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

  3、材料、物资的验收和付款

  1)仓库可按照材料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分为若干类,如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仪器仪表、电气材料、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

  2)材料和计价。

  根据我公司的情况,材料的计价采取实

  际成本计价的方法,即:收入、发出和结存材料都按实际成本计价。由于各批材料价格不同,仓库材料明细账应逐笔登记材料的单价。发出材料的成本遵循先入库的材料先发出的原则按各批材料入库顺序的不同单价分别计算。

  按照材料的来源不同,构成材料的实际成本如下:

  (1)外来材料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发票价款)、市内运杂费、外地运杂费(运费、装卸费、包装费、搬运费及保险费等)及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2)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被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用及加工材料的往返运杂费。

  4)材料的收入

  (1)材料收入的种类包括:外购材料、自制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验收入库、余料退库和废料的回收等。

  (2)材料物资送到仓库或工地时,有关人员要仔细核对物资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收货单位、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件数和供货单位装箱单、发货明细表、发票(随货同行联)、运输部门的货运单,进行数量的全检。同时按合同或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与验收的材料物资核对;检验物资外观、机械性能的试验成供方出厂的试验报告,技改、大修工程的设备、主材和有关特殊要求的物资由供应部门会同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检验。对物资进行抽检时,分为A、B、C三类,A类物资包括汽车、设备等实施全检。B类物资如电力材料等按进货5抽检,如发现不合格超过1时,对母体样本再进行20的抽验,如发现有2的不合格品,本批物资报退货处理。A、B类填“物资验收单”、C类物资如办公用品、纸张易耗品等由仓库保管员,在“进库单”上签字视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本批物资作退货处理。

  (3)验收无误,材料保管员根据发票中所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金等项目认真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填写“进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自存登记材料明细账用;第二联随货款结算凭证送财务部门作为报账依据;第三联交物资供应方。

  对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设备和技改等专项工程使用的材料、物资,采用含税价格验收进入专项材料物资仓库。

  对生产维修和检修的一般材料、不单独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仪器仪表、劳保用品等大修工程的材料物资,采用不含税价格验收进入“日常材料仓库”。

  对备品备件,如符合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采用含税价格进仓,如不符合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采用不含税价格进仓。

  5)材料款的支付

  根据合同,如属验货付款的材料物资,由物资供应部门将货物发票、运单、合同等和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材料、验收入库单等整理填制“费用开支报销单”和“银行付款申请单”送财务部门办理报账付款手续。

  如已验收合格但暂不付款的材料物资,物资供应部门人员可先到财务部门办理材料物资验收入库的报账手续,适当时候再向财务部门办理申请银行付款手续。

  承付期内未到货的,应在承付期内核对合同并及时催交,或拒付货款。购货款,在汇出时应准确汇入购货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汇入采购物资无关单位,采购材料物资汇款,经办部门或个人要随时清理,坚持一事一清,不准一次汇款长期使用。

  6)其他材料收入凭证:其他材料(包括委托加工材料、自制材料等)也使用“进库单”,但要在“进库单”上加盖“自制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等印章,以示与外购材料相区别。

  7)日常生产、工程中多余的材料及废料和报废的设备退回仓库验收时,应填写“退料单”,注明原领用材料的单位及用途或工程名称,余料完好未用过的其金额按原材料价格入库,领料单位本月未用完材料或本工程项目多余而下月或另一项工程需用,应办理假退库手续,即由领料单位既填写退料单又填写领料单,把两张凭证同时交仓库,多余材料不必退回,领料单位可继续留用。

  废料验收金额按暂估价入库,加强管理。回收废料余料和报废设备过程发生的清理费用、运杂费、差旅费等,由公司开支。

  8)“进库单”必须按栏项目逐栏逐项填写,中间不准留空,而且要填写金额并在备注栏注明入库材料单价是含税价或不含税价。

  9)对短缺、破损和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物资,应及时办理拒付货款、索赔和报损手续。

  4、材料物资的发放

  1)需领用材料,先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在领料单上填写清楚领料单位名称、领用事由(维修设备、地点、工程名称等)、领用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经领料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用事故备品备件,一般的经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重要的经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才能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

  2)保管员一律凭手续完备的领料单发料。对专项工程领用设备和大宗材料,应核对材料设备清单(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生产厂家和出厂编号。公司内仓库调拨,经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再经公司财务部门盖章后,才能办理。凡手续不完整的,保管员应拒绝发料。

  3)保管员应严格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调拨单上所填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发放,不得任意代为更改。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缩短材料物资在库时间。

  4)保管员根据发料凭证发料后,应及时在发料凭证上填好实发数、单价等,核对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保管员对保管材料、物资,不得外借或先用后领,不得用白条领料,不得拆其设备零部件发料。如遇急需拆设备零部件的或先用后领的,须经生产技术部门领导批准,并在事后五天内补办领料手续。

  6)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如遇紧急事故处理,由事故处理单位领导或安全监察室同意后可先领用,于事后五天内补办领料手续。

  7)对已办理领料手续的物资,应一次领出,不能存放库内,以免造成混乱。

  8)领发料时,做到双方共同监磅、检尺、点数,共同检查品名、规格、质量。如有不符,当场纠正。

  9)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领料单位自存、一联送财务部门、一联仓库记账、一联供应部门备查。

  5、材料的核算

  l)物资供应部门或仓库

  材料的明细核算实行材料明细卡片和材料明细账合一核算,只设置一套既有数量又有金额的材料明细账,在仓库按每一品种、规格型号的材料物资设置一张账页,每一类的账页装订在一起,前面设一张这类材料的汇总账页。对已办理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采购部门的有关人员要及时将有关票据整理填制“费用开支报销单”,向财务部门报账,按规定办理银行付款申请手续。

  仓库保管人员,根据材料收发凭证每日逐笔登记材料明细账,序时地反映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实物数量和金额。月末,结算当月各类材料物资收发结存金额,月底将领料单报送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

  为了加强材料管理,便于材料账的核对,在材料明细分类核算中。除仓库设置材料明细账核算各种材料收发结存情况外,财务部门在会计核算上,设置“原材料”一级科目,并按照材料物资的保管地点和类别设置二级科目,如公司可设置“日常材料仓”、“事故备品备件仓”、等材料明细分类账,专项工程的材料物资设置“技改工程支出

  一工程物资”科目进行单独核算、专门管理。财务部门根据仓库转来的材料收发凭证归类汇总登记,用以反映和监督各仓库各类材料物资资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该账可以与仓库按类别或按品种设置材料明细账相互补充和核对。

  另外设置“应付账款”科目反映预付采购材料款的结算情况。

  3)材料稽核与材料账的核对为了保证核算的正确性,必须做好材料的稽核工作和材料账的核对工作。

  材料稽核的基本做法是:材料核算会计员在认真做好每张材料收发凭证的审核的同时,还要定期到仓库主动签收材料收发凭证,并对材料收发、保管业务和核算工作进行检查。一方面要认真审核材料收发凭证,检查所发材料是否超过计划,核对明细账上登记的收发数量与材料收发凭证的收发数量是否一致,计价是否符合规定。

  另外,在稽核过程中,还应检查材料收发保管情况和核算手续的执行情况,还可抽查某些材料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只有认真做好材料稽核工作,才能保证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材料账的核对,是在材料稽核的基础上,对财务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或仓库的材料账簿之间相互数额进行核对。在我公司财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的各级材料账都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和同时进行实物数量、金额核算的条件下,对账是利用材料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控制关系进行核对,即材料总账的借方(收入)、贷方(发出)、余额的金额,同所属各类别材料账借方(收入)、贷方(发出)、余额的金额之和相等;各类别材料账借(收)贷(发)余金额,同其所属各品种规格材料明细账的收发余金额之和相等。材料账的核对办法主要采用余额核对法,财务部门和仓库的总分类账账面余额核对相符,材料总分类账的余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余额之和核对相符。

  6、库存材料物资保管

  l)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管理标准化有关规定,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火、防锈、防漏、防霉烂变质、防虫蛀鼠咬、防盗、防破坏、防爆、防有害气体(十防)等技术措施,根据材料物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科学的分类、分库、维护保养。

  2)做到“四保”、“四无”。“四保”即保管保养,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四无”即库存物资“无盈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事故”。

  3)对库存材料物资,要经常进行维护保养,涂油上漆,做好“十防”工作,及时处理超储积压物资。

  4)库存物资要按“四号定位”、“五五堆放”的管理规定摆放整齐,库容库貌要整洁干净。

  7、材料物资清查

  为如实反映材料物资资金的数额,保证材料核算的真实性,日常要做好材料收发计量、计价和记账工作,还应对库存材料进行月末盘点自查、年中巡回盘点、年末全面盘点和不定期重点抽查,努力做到账物、账卡、账证、账账相符。

  清查核对结果不相符,应查清原因,填制“材料盈亏报告表”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处理。

  在清查中,对超过有效期限的物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及时处理,以免物资失效浪费。

物资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

  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

  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

  、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

  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

  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

  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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