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12:14:55 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3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 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 药库由专人管理, 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 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 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 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 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 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 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 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 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 “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 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 拒绝入库,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 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 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 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 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 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购进药品应根据市场需求、药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进货数量,药剂科采购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

  2、药品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为近效期,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一式三份,并于每月1号前报质量管理负责人、调剂人员各一份,一份存档。养护员要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

  3、药剂科对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并有相应的记录,调剂员对近效期药品积极采取催销措施。

  4、药品调剂员人员应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过效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做销毁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放入不合格区,并依照相关规定,报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不合格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的原因,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等。

  7、退货的药品等同于进货。应有记录,对于退货药品,应先放在待验区,并进行严格检查,对照药品的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装、药品的性状等,确保药品质量无可疑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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