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1-05-18 14:40:35 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

  管理的规章制度1

  1、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2.2各部门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同样也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2.3文秘档案室是公司对文秘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政管理部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关于文秘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3.2协助行政管理部长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的指导监督。

  2.3.3负责对永久行文秘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4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充分得到利用,为经营服务产生收益。

  3、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3.1计划性文件资料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

  3.2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类标准、指标,如计划指标、考核标准、技术标准等;公司管理层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命令、工作指示、调度记录等。

  3.3法规性文件

  包括政府、行业、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公司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的行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5总结性文件

  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总结;下属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项性的各种总结报告。

  3.6凭证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记录和文本。

  3.7汇报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级主管单位的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等;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所发言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等

  3.8劳资人事资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调整、认识考勤、人才引进和培训考核、工资核定记录等相关资料。

  3.9调研性资料

  包括市场调研、开发调研、行业及竞争对手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公司内部各策划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材料等。

  3.10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经营活动中、文化活动中、以及员工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单位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

  3.11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许可证、产品检疫证、卫生许可证、出口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资产资料如汽车使用和房屋建筑等批文证照。

  3.12馈赠行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4、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4.1档案的收集

  4.1.1凡属本制度第三条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归档;会计归档类在年度终结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每两年归档一次。

  4.1.2银行票据由财务部立卷留存;各类报表(应收帐报表、销售报表等)报相关领导阅后由专人回收并即刻销毁,只财务部立卷留存。

  4.1.3业务要货计划、往来函等业务传真、资料由业务部立卷留存。

  4.1.4各类外来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立卷留存;内部文件原则上各部门传阅后,即由总经理办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4.1.5公司员工应注意随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个各种会议回到公司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档案管理员。

  4.2立卷归档的时间

  4.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4.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4.3立卷归档的要求

  4.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文秘档案资料,递交文秘档案室立卷归档。

  4.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4.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4.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4.3.5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4.3.6立卷应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4.3.7立卷应以同类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4.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4.3.9立卷归档后,发现还有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4.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4.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条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5、文秘档案的借阅

  5.1文秘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需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5.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得文秘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得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3文秘档案得借阅者应负责档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复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语,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5.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取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文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件不会有误。

  5.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对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5.6文秘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期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5.7借阅文秘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6、文秘档案保密要求

  6.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6.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6.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6.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6.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6.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企业在职工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7、超期档案的销毁

  7.1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7.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7.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管理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必须向部门经理申请报告。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阶段考试(考试内容包括: 产品知识、产品卖点、公司文化,企业概况,产品优势,技术知识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绩效奖励+提成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的拓展业务。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一切以出业绩为标准,业绩决定业务员转正非转正。新业务员试用期1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转正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3、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4、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5、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个人好的建议。

  6、及时高效的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做到最完美,做好一名优秀的业务员就得执行公司的指令,服从安排。

  7、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

  8、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业务费用支出原则

  对业务费用,需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主管、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否则视为不存在,费用必须实消实报,不准虚报多报。

  四、业务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手机的畅通。

  五、团队合作精神

  销售是靠合作的,个人英雄主义是做不好销售的。

  六、业务员要具备的素质

  1、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做业务员要经常挟很多的货款,如思想不端正,则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要有扎实的市场营销知识业务人员不仅仅是要作好自己的业务,而是要站到一定的高度去考虑自己的这块市场如何去良性的运作,销售的速度才会最快、成本才会最低。这也为自己将来升为业务经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坚定的自信心,永远不言败。

  4、要有良好的口才要说服客户购买自己的产品,除了凭有竞争力的产品质量和价格外,就凭业务员的嘴怎么去说,怎样让自己的语言既有艺术性又有逻辑性。

  5.业务员要有创新精神,作好一名合格的业务人员一定要打开自己的思路,利用自己独特的方法去开辟一片市场。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一切本着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

  二、建立周会制度,宣布本周各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情况,包括区域情况、拜访客户数,签约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下周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必须整理好自己工作及办公用品下班。

  四、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五、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六、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七、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八、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九、工作时间内严禁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部门领导请示批准,视工作情况方可批准。

  十、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一、对待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二、业务员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三、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规定存放处。

  十四、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

  十五、因个人原因导致发生传染病,特殊疾病等应立即上报公司

  以上各条例条规必须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者,将以10元-100元进行罚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并开除或交送有关法律部门处理。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为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规范管理,防微杜渐,特制订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一、“四做到”

  1.做到保守机密,不向客户及竞争对手透露价格内部资料等机密。

  2.做到通讯畅通,不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3.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程,不瞒报费用。

  4.做到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司物品。

  二、业务中注意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及协议折扣,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

  3.业务员操作的项目必须在提前与主管沟通协商,没有备案的询价一律按公司报价来定,不算业绩,不算提成,(备案包括:项目名称、提成比例、项目参与环节等)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汇报并上交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三)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定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执行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合同文本必须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四)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收款发货,不得为难客户、不得随意更改折扣及发货标准。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协同销售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由销售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管理的规章制度3

  搞好物流管理不仅是库管员的责任,而是每位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物流管理,为生产、营销等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物流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养成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工作习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本岗位《库管员作业指导书》内容。

  二、按规定做好原材料及其产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库手续,正确开具出、入库单,正确记账并输入ERP系统中,做到随进、出,随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三、熟练掌握各种物品、材料和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其性能,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做到分类排放、数字准确、标识存放、帐实相符。

  四、坚决拒绝手续不全的物品进出库,对本公司待加工品的进、出也要按规定填写出、入库单,并有经手人签字;对没有出库单和入库单私自进出的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需要外协加工的产品全部实行投标制,按照中标书中中标价格、数量填写《出库单》;未投标的新产品、应急产品一律由各厂区第一责任人签发《工作派遣单》发货。

  总厂签发人

  放大架签发人

  五、库管员要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对账。公司将每旬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对账,每月月底进行清资调帐,发现因工作失误造成账实不符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罚5元)。

  六、库管员要保管好有关单据,对因失误丢失单据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张单据开的不标准的罚5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给予赔偿。

  七、出入库产品名称做到跟ERP软件名称相符,发现一处不符的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张单据名称不符的罚5元)。

  八、外协加工单据每月月底前对完,到财务下帐。库管员、财务结算员应出据证明,作为外协加工户投标资格的主要依据。由于库管员、财务结算员原因造成外协加工户对帐、财务下帐不及时的,每拖一日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

  九、外协加工返修的产品出门的: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由检查员出据《不合格品处置单》,工序流转库库管员开据《出库单》;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应增加冲减入库数手续。严禁白条出门。

  十、产品退货。三包人员将现场服务单附件到东厂办理入库,《入库单》由东厂库管员开据,一式四份:质量部、营销部、财务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员以入库单、现场服务报告单作为财务报销差旅费附件;营销部以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冲减本月销售额,作为三包人员出勤记工的附件;质量部根据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拆卸、检查退货原因进行责任追究。退货产品经检查能够回用的,由东厂库管员开《出库单》,总厂开《入库单》存放到零件成品库。没有《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的,营销部不得为三包人员记出勤,分管领导不得签字,财务出纳不得报销差旅费,违反以上规定的扣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资,一律用排码号的单据开单,借用人、批准人应在单据上签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库管员收回;外协户借用收不回的由批准人代还。库管员一月一清,落实不到责任人的自己赔偿。

  十二、厂区间工序产品流转,一律办理出入库手续,没手续的产品司机不得运输,车间不得卸车入库。当班库管员、司机未严格执行的扣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关单据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库单。材料入库时,经质检员质量检验后,库管员进行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材料入库单,经入库人(送货人)和库管员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交入库人结算用,一联交财务部。

  2、原材料出库开具部门领料单,领料单由领用人和库管员签字,将数量(吨或千克)核算出来。部门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为领料人,一联交财务核算成本用,一联作为《出门证》。

  3、生产投料单(下料《工作令》),需要库管员和工序加工人员签字。进入工序加工过程(工序流转库)。

  4、委外加工出库,用“外协领料单”,该单也要经过领料人和库管员签字,领料单填写项目有:物料名称、规格、单位、工序、数量。本单一式四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为外协户,一联为门卫,四联对账。

  5、委外加工入库单。本单由库管员、质检员、外协送货人(入库人)签字。本单一式四联同第4条。

  6、加工流程单(工序加工单)由车间主任、质检员及统计员分别签字。一联结算工资用,一联统计员保存,一联交操作者,操作者作为核对工资的依据。该单项目包括计划、实领、废品和完工情况。

  7、成品出、入库单,包括组装、放大架车间和东厂三个地方。出库用销售出库单:一联为存根(白),二联为记账联(红),三联为随货同行联(蓝、该联经过客户方签字后交运费结算人),四联为车间主任(绿),五联仓库。

  工具库出入库单同上。

  管理的规章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由于公司目前运行的管理文件在拟订、批准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规范导致了文件本身存在漏洞以及文件间的冲突,由此造成文件在实际运行中执行困难;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和部门之间、分公司之间的充分协作,使公司管理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成立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

  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

  第三条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组织结构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

  委员: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各部门经理

  工作组:审查部工作人员和该文件运行相关部门的授权经办人

  第四条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职责

  1、管理公司的制度运作及执行情况;

  2、审议、批准公司的各项管理文件;

  3、审核公司各项制度执行结果;

  4、对因文件或工作流程制定不合理而形成的管理漏洞和弊端,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5、对疏于片面、范围狭小、需进一步推行的管理文件进行整合,达到系统化并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管理文件评审工作组负责文件评审的前期工作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工作形式及评审原则

  1、实行分类相关评审制:即根据文件涉及的范围,由工作组负责召集相关委员组织评审工作。

  2、评审原则:重大决策实行首长负责制,由总经理决定;程序性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由委员民主评议决定。

  第七条管理文件的分类和划分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所发的对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作用的文件统称为管理文件,管理文件包含两大块:“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和“质量环境体系以外的文件”。

  管理文件分公司级和部门级,包含制度、规定、决定三类;

  第八条各部门所发的“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属于受控文件,严格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COP5.1)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管理文件的拟订、评审、批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级管理文件须经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加盖“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一条关于生产方面的通知按现行的程序和格式执行。新发放的具有短期约束力的正式通知以本规定的形式发放(附件1),经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签字批准,加盖“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二条部门级管理文件需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加盖部门印章。

  二、管理文件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公司级管理文件,由拟稿部门拟订文件的讨论稿,文件讨论稿应包括:制定目的、实施对象、实施流程、监督执行及相关责任等内容,在文件计划发放前一周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

  第十四条审查部根据文件内容,通知相关部门文员将讨论稿发至部门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在文件会审之前反馈回审查部。审查部工作人员在文件会审之前重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

  第十五条会审时间原则上定在周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审查部负责召集、组织相关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指定授权经办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进行会审,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决定稿,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文控中心凭公司领导签字的文件发放。

  第十七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决定类管理文件,由本部门拟订,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报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批准。

  第十八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内部管理文件均以部门级管理文件形式发放,由部门文员统一发放文号。

  第十九条如遇紧急情况,需尽快讨论通过的,审查部应及时组织会审或汇签

  第二十条经过会审、批准后的文件,将成为公司制度的组成部分。管理文件实行权威管理,保证有效执行。公司的制度应向规范化、明确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十一条如文件涉及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相关部门,审查部视文件内容组织各公司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经办人组成文件评审委员会,进行会审。

  第二十二条文件评审工作组讨论文件时,如遇到观点、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由工作组汇总各方面意见,统计赞同和不赞同情况,上报公司领导作批示。第二十三条审查部及各部门文员发放文号时,应避免因文件暂时未通过而造成文号间断或空缺,必须保证发放文件文号的连续性。

  第二十四条管理文件在执行过程当中,如果存在不妥或不恰当之处,任何部门和员工有权利也有义务实事求是地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汇总,及时组织评审、修改。但在文件未修改之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原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文员在工作当中,如发现本部门所发管理文件未按上述管理文件审批程序审批生效,有责任及时予以规范,并重新发放。未按规定程序发放的管理文件,文控中心有权拒绝发放。

  三、管理文件形式

  第二十六条公司级管理文件的文号由:公司名称、年份、序号、类别(A.制度类B.规定类C.决定类)四个部分组合而成。格式如:BYD-20XX-001-B、LB-20XX-001-A。文号由审查部统一配编。

  第二十七条部门级管理文件的文号由:部门名称、年份、序号、类别(A.制度类B.规定类C.决定类)四个部分组合而成。格式如:总办-20XX-001-B、里比总办-20XX-001-B。文号由各部门文员统一配编。

  第二十八条公司级管理文件格式按公司现有管理文件格式执行。

  第二十九条部门级管理文件格式在公司现有管理文件格式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入部门名称,发放范围由部门名称改为本部门科室或车间名称。

  四、责任处理

  第三十条审查部工作人员未按本规定工作,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可以向审查部主任或总经理投诉。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经理或指定授权经办人无充分理由未参加会审或未按本规定工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文员应确保公司所有管理文件所涉及到的本部门相关人员清楚文件内容,今后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不知道文件规定而逃避责任,否则将追究部门文员、及相关人员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未按本规定工作,审查部将按《审查部工作制度》及相关公司文件追查相应责任。

  管理的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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