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7 10:34:56 飞宇 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2篇)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2篇)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2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3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

  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仓库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6、《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1、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3、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2、主管仓库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由业务部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4、仓库盘点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数量按照含税批发价由保管赔偿,责任不清由仓库全体共同赔偿。;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九、经总经理批准日执行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减少医院损失,使我科的药品管理规范化,药库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一.药库保管员要按照微机打印的药品采购单对采购计划严格掌握1个月采购量(小品种可适当增加),如发现微机计划量不妥,应及时与微机室联系,并附特殊说明给采购员。

  二.药库应严把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并反馈给采购员。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三.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四.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五.对于各药房符合规定的冲退药品,药库积极予以办理,并与采购人员、药品会计共同办理有关退货事宜。

  六.药库与药学部各部门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药品管理不善者,调离工作岗位,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七.微机室应按药品入库的`先后顺序出库,药库按出库单上的产地、规格、批号等发药。

  八.药房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核对,所有项目完全与出库单相符后方可签字,否则应让药库调换。

  九.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并建立效期药品档案。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药房主任应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整。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药房主人负完全责任。

  十.采购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十一.严把付款关。采购员应按入库时间严格核实、确定完全销完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应附说明。

  十二.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一段时间内根本销不动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寻找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书面练习。

  十三.药库保管员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应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后,再行定夺。

  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弥补不上者,调离工作岗位。对药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6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7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公司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 距失效期不到x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4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8

  1.药房必须凭本单位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

  2.药剂科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处方须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发放。

  4.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科别、药品剂量、配伍禁忌及处方医师签章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5.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7.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9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0

  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存储,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

  6、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1

  1.药剂科确保按《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时供应临床所需药品。

  2.每月药品供应计划,应根据用药基本状况、不同季节发病,由药库人员编定计划,并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3.计划批准后,复印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保存。

  4.及时组织供应临床急救药品及特殊用药品。

  5.采购药品坚持按基本用药目录和供药计划,依有关规定的定点采购质优价廉药品。

  6.采购药品,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原则,坚决杜绝购进非医疗性用品及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2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药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在药剂科负责人领导下,由药库管理员负责

  2、非药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库房。

  3、熟悉药品存放品种、做到按种类存放整齐,易燃易爆的品种分别存放危险品库。

  4、特殊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帐物相符。

  5、药库内严禁烟火,并设置标志。

  6、药库内设备按规定安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7、不得任意挪动拆卸损坏库区内消防器材。

  8、药库工作人员须了解消防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9、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有变化及时向保卫部门汇报。

  10、药库工作人员做到每天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安全。关好门窗、水电、锁好安全门。

  12、药库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忠于职责。

  13、提高警惕,发生案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3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4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定期进行轮换。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5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如下。

  一、科室基数药品是指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

  二、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由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确定,报药剂科备案。

  三、基数药品的管理

  1、药剂科制定统一表格,按照科室统计记录基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责任人。

  2、第一次基数时,由科室经药剂科药库领药,一次性院内消耗。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

  3、因近期无抢救患者致基数药品失效的,由医院承担损失,做科室消耗支出。

  4、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无正当理由失效的由科室承担经济损失。

  5、基数药品数量准确,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6、临床护理部门应有责任人管理基数药品,防止过期失效。药剂科应定期的检查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的情况。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6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企业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效期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 距失效期不到六个月的药品列入近效期药品管理,并进入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对距失效期一年内的药品,养护人员可视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近效期药品一览表)。

  5.3 距失效期不到三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报质量负责人批准)。近效期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5.4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5 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6 对近效期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养护和质量检查。

  5.7 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8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5.9 本制度自企业开办之日起每三个月考核一次。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7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效期、滞销商品管理,避免造成库存积压及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商品的管理。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有效期:指商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二)近效期:据商品总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定时间标准的商品,具体标准参见十一条规定。

  (三)过效期:有效期在1个月以内的商品为准过效期商品,超过有效期的商品为过效期商品。

  (四)滞销商品:指一定时间段内无销量或销量小于该期间段内商品库存总量20%的品种(季节性品种和医疗机构所用的急救品种除外,季节性品种如:冻疮膏、霍香正气水等,急救品种如:碘解磷定注射液、阿托品注射液等。)

  (五)报损商品:指由于商品过期、包装破损等原因造成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不合法,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商品信息部职责

  商品信息部是公司效期商品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定期汇总、统计公司效期、滞销商品情况,组织制定效期、滞销商品处理意见;

  (二)对不可退换的近效期商品销售,制定促销方案,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提交门管部实施;

  (三)对不可退换货的近效期商品,负责门店间的库存调剂、调拨工作。

  第五条门管部职责

  跟踪门店滞销商品、近效期商品销售情况,督促门店开展近效期、滞销商品陈列、销售;

  第六条门店职责

  (一)定期开展效期、滞销商品清查,提交效期商品、滞销商品清单;

  (二)按要求进行效期商品、滞销商品退仓,进行效期商品、滞销商品催销。

  第七条其它部门职责

  (一)采购部:合理控制库存,联系供应商办理滞销商品、近效期商品退换货或促销事宜。

  (二)仓储部:控制效期商品入库,对库存效期商品进行养护;按要求提交效期商品、滞销商品清单;按要求进行效期、滞销商品处理;

  (三)质管部:监督全公司门店、仓储部效期商品处理情况。

  第三章滞销商品管理

  第八条滞销商品界定

  滞销商品─分为a、b两个等级:

  a级:入库60天内无销售,或120天内销量达不到50% 的代销品种。

  b级:入库30天内无销售,或90天内销量 达不到50% 的代销品种。

  商品信息部、采购部应重点关注a级滞销商品。

  第九条滞销商品上报

  仓储部、门店每月30日前应将符合滞销标准的商品进行梳理,确定滞销商品品种,并在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商品信息部及采购部,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剂型、产地、供应商、数量、含税进价、批号、效期、入库日期。

  第十条滞销商品处理

  商品信息部接到仓储部滞销商品报表后,应在5日内逐品规核实、确定,并会同采购部制定解决办法,填写处理意见,两日内报总经理批复。

  (一)退仓处理

  需退供应商的商品,商品信息部应于采购副总批复当日通知各门店办理商品退仓,通知中应明确退仓商品信息及截止日期。各门店应在退仓截止日期前将退仓商品退回仓储部,过期不予办理。

  (二)促销处理

  需要内部处理的滞销商品,由商品信息部会同企划部、门管部、采购部制定滞销商品促销政策,经批准后下发实施。

  商品信息部应根据不同门店同类商品销售情况,对门店滞销商品库存情况进行店间调拨。

  第四章效期商品管理

  第十一条商品效期格式

  具体以商品上的标识为准:如果标示“有效期至:×年×月”应计算出具体日期。书写方式有“月-日-年”“日-月-年”“年-月-日”等不同形式。

  第十二条退货标示

  在海典系统中标注各类商品退货标识,分为“可退可换”、“可退”、“可换”有这些标示的商品是在有效期内可以退货或换货的;标示为“不可退换”是不可以退货或换货的商品。

  第十三条商品效期界定

  (一)近效期

  有效期为12个月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4月。

  有效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二)预警效期

  有效期为12个月的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有效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9月。

  仓储部所有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12月。

  第十四条商品购进要求

  采购人员在购进商品时,应根据市场需求、平均月销量及商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购进数量,购进商品的效期控制标准为:

  (一)购进药品时,药品总有效期在1年(含)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总有效期在18个月(含)以上的,剩余的有效期限不低于总有效期的2/3。

  (二)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无效期的药品,到货时应予以拒收。如特殊情况需要,低于标准验收近效期药品,必须经采购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双方达成代销协议,销售多少,结算多少的,验收员按照协议验收。

  第十五条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门店效期商品可在标价签上做出特殊标识,门店自行确定标识。

  仓库药品过期失效后,仓储部养护员立即填写药品复检通知单,并挂“暂停发货”牌,报质管部,由质管部核查核实后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人员将其存放入不合格药品库。保管员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及时报损处理。

  第十六条效期商品上报

  (一)仓储部每月28号、门店每月30号按规定格式上交《效期商品清查明细表》至质管部、商品信息部。门店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界定的近效期上报,仓储部应对所有剩余有效期达到12个月的库存商品进行清理并上报。质管部对门店上报效期商品进行抽查、核实。

  (二)商品信息部会同采购部、门管部在每月5日前对上报的效期商品制定处理方案并回复仓储部与门店,调拨调拨的效期商品按调拨流程处理。对于不能退换的效期商品,应争取厂家资源实施促销方案及奖励。

  第十七条效期商品的退换

  (一)门店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退回效期、预警商品。对于可退换商品,门店应当按照商品信息部下发的商品退回通知即时将商品退回,逾期门店自行解决。门店退回商品当天收到货48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入退货库。

  (二)公司调拨至门店的近效期6~2个月的不可退商品,由门店努力销售,到准过效期退回公司,由仓储部做报损审批,财务部清点数量后,质管部负责监督销毁。

  (三)退回公司仓库的效期商品,采购部应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换货事宜。当月15日前退货至仓库的近效期商品,需在当月内退给供应商,15号之后收到的退货延迟至下月处理。

  (四)商品退回操作具体参见《商品退仓流程》。

  第十八条效期商品调拨

  (一)不能退回供应商的商品,进行责任界定后商品信息部根据门店实际销售情况事先与门店沟通后调拨,主动配送总数量不超过该门店该商品前六个月正常销售的80%。

  (二)调拨或主配的效期商品,仓库须凭商品信息部的通知开具效期调拨或主配单,仓储部不得主动配送效期商品,门店凭单收货,否则可拒收。

  (三)预警商品门店不得拒收,首次请货/铺货商品属于预警商品的,不动销可在一个月内申请调拨或退回,造成效期报损由门店、门管部、采购部按5:3:2比例承担(按进价计)。

  (四)有效期在6个月以下的商品,有权拒收,例外情况(如:可退换、超低供货价),也可以根据销售情况选择接收。

  (五)处方药调拨时,应考虑调入门店该类商品的销售情况,原则上,门店无销售或者销量较小的不做调入处理。

  第十九条效期商品销售

  (一)近效期商品的销售,实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先销售老批号商品,后销售新批号商品。

  (二)药品距失效期剩余天数为30天时,门店必须按零售价购买并开具销售小票,两日内将商品与销售小票上交质管部,经质管部、营运总监审批后将零超过进价部分补款,未按时出单、上交的,按售价赔偿。

  (三)门店应通过陈列、促销方式促进效期商品销售,并将效期商品销售责任分配至店内员工。同时,店长教会员工熟练掌握有关商品知识(专业知识及广告宣传知识)。对效期比重大且消化力度慢的门店商品信息部须每周跟进,督促门店消化或主动进行调拨。

  (四)调拨补偿原则:所有调拨的效期商品由承担效期商品销售的门店按公司零售价给予提成,提成标准为:

  1.三个月以下的`效期商品不进行调拨;

  2.三个月以上四个月以内10%支付提成;

  3.四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5%支付提成;

  已针对效期商品实施促销的商品不再单独提成。

  第二十条效期商品损失责任界定

  (一)近效期商品或破损商品能够返回供货方调换的,应由相关部门及时通知采购部联系供货方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因工作安排欠妥造成近效期商品或破损商品变成不可调换的,则追究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二)非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药品过期的或商品破损的,则由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三)临床用药(如针剂、肿瘤等),未按规定日期上报效期预警造成过期的,门店承担20%,公司承担80%;按规定申报的,门店承担5%,公司承担95%;

  (四)对于不可退换的商品,门店一经验收上架后,损失责任由门店承担,损失责任承担比例:店长40%,领班20%,相应柜组责任人40%,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五)经商品信息部调拨的效期商品,接受门店不能再次退回,如报损,接收门店按每月30%标准原门店承担70%。

  (六)仓库9个月以下、六个月以上效期,承担10%,六个月以下商品造成损失由仓库全额承担。如仓库提前预警上报但商品信息部未进行处理的,损失由商品信息部责任人承担。

  (七)零售价10元以下商品、名品、毛利率低于20%及公司整体销售金额前1000位商品不做强制调拨,调拨后产生的损失由原门店全额承担。

  (八)公司通知下架商品,由于外部原因无法上架造成的过期,由公司承担;由于责任部门忘记通知上架的,由通知部门承担过期损失。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下料别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负激励:

  (一)仓储部未经批准主动配送效期商品的,按配送售价金额50%处罚。

  (二)仓储部、门店(新开门店第二个月开始上报)每延迟一天上报滞销商品、效期商品报表的,负激励50元/天。出现遗漏和错报一个单品对责任人负激励5元/单品。

  (三)仓库延迟配送调拨效期商品,对仓储部负责人负激励20元/天。

  (四)商品信息部延迟处理门店、仓库上报滞销、效期报表或未进行调拨的,负激励50元/天。

  (五)发现仓储部所配货为过期商品的,对仓储部负责人、养护员各负激励500元/品种的罚款。

  (六)在门店内发现过期商品或准过效期商品尚在架销售的,没收该商品并对该门店责任人各负激励100元/品种。对引起顾客投诉的按三倍处罚。顾客要求赔偿的,赔偿金额由该门店店长及责任人全额承担。被政府部门处罚的,处罚金额也由该门店店长及责任人承担。

  (七)可退可换商品由采购部负责退供应商,此类商品产生的过期损失由采购部负责,门店未按通知规定时间退回产生报损由门店负责。

  (八)未经采购副总审批,购进商品低于效期(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且不能退货的,由购进人负责按进价买单。未经采购副总审批,仓库入库近效期12个月以内的商品(不包含需先入库后即退货的商品),按100元/品种处罚验收人员,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过期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商品信息部制订、修订、解释,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实施;

  第二十三条商品信息部每年对本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审查,如有修改、完善必要,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它管理制度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支持文件

  (一)标准:无

  (二)流程:商品调拨流程

  (三)表单:效期商品汇总明细表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9

  一、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第一种加以区别,如批号:xx,失效期:19xx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19xx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19xx年8月31日为止,有效期限为3年。

  直接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辩认,其识别原则上同第一、二种表示法。如失效期20xx年6月30日,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29日;有效期20xx年6月30日,则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30日。

  3.只标明有效期×年,此种表示须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990514,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5月14日。

  4.进口产品失效期限的标示很不统一,各国有自己的习惯书写法。大致而论,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顺序排列的(如8/5/98);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的(如nov.1,98);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的(如98--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ⅵ.87)。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尚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92,即表示1992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日期:xx,即表示由制造日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1997年5月14日。

  二、药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在贮存中,药效降低,毒性增高,有的甚至不能药用。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这类药品必须制订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订。

  2.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期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制剂的生产,应采用新原料,正常生产的药品。一般从原料厂调运到制剂厂,应不超过六个月。制剂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原料药有效期的规定。少数特种制剂确实有实验数据证明较原料药稳定者,可适当延长。

  3.到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三、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各药剂人员按分柜原则,每周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部门负责人员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剂科每季度检查药品有效期。

  2.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由药房会计兼)每月打印药品有效期表交各部门核对。

  3.对有效期4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临床沟通,必要时报药库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对有效期2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药剂科。

  4.对过期药品报药剂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说明报废原因。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20

  药品有效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关键环节,其主要内容包括药品采购、储存、分发、使用以及监控等各个阶段的管理规定。它旨在确保药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合规性,降低药品风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内容概述:

  1.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药品供应商的选择标准,采购流程的透明度,以及质量检验的标准和程序。

  2. 储存管理:涵盖药品的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控制,以及有效期管理,防止过期药品的使用。

  3. 分发管理:明确药品的领取、发放流程,确保药品流向正确,防止错领、漏领。

  4. 使用管理:规定医生开具处方的.规范,护士执行给药的流程,以及患者的用药指导。

  5. 监控与反馈: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机制,定期进行药品质量评估,并根据反馈调整管理策略。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21

  有效药品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的关键,它涵盖了药品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和废弃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的来源,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储存与养护管理:保证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存储,防止变质或失效。

  3. 分发与调配管理:确保药品正确无误地发放给患者,防止混淆或误用。

  4. 使用指导与监控:提供准确的'用药信息,监控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5. 废弃药品处理:对过期或不再使用的药品进行妥善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循: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2. 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设定操作规程。

  3. 人员培训:定期对药房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和制度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

  4. 记录与追溯:完整记录药品的流转过程,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溯源头。

  5. 质量控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体系,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抽查。

  6. 应急处理:设定应急计划,应对药品短缺、过期等突发情况。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22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全体员工

  5、内容:

  5.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

  5.2药品应按批号先后顺序陈列,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5.3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为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

  5.4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

  5.5近效期药品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应设置自动报警程序,实行动态监控,按月汇总,生成“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分别传递至质管科和业务部门。

  5.6有效期不到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店。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申请并说明。

  5.7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必要是须经顾客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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