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1-04-03 10:56:29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2

  1、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3、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4、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5、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6、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7、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5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8、严把消毒管,有消毒记录。无传染病流行。

  9、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户外活动时。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11、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12、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3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防范安全事故的文件精神与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大班全体职工针对我园教育教学现状,按班、按教学楼层、按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仔细排查隐患,对幼儿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外界条件、内部因素、常见事故类型以及防范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本着“宁可有备无患,不可无备有患”的原则,做好预案;进一步完善了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明确了年级组各自的安全职责,落实了多种措施,使教学安全工作基本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为了创建平安幼儿园,目前全体我们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强

  1、安全意识要强 安全是教育教学的保障,没有安全,哪有保教质量的提高,哪有幼儿、教师、幼儿园的发展。教学人员要从血的教训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所产生的严重的、恶劣的影响中,充分认识到抓好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要明确安全是1,其他工作为0,只有安全这个1存在,后面的0才有意义;没有了安全这个1的存在,后面的0将失去意义。因此我们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明明知道有些做法是不安全的,但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总认为以前这样做没有发生事故或危险,现在也不会这么巧发生事故,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比如,幼儿家长同事接送孩子的问题,以往我们的做法是给家长方便,让其同事代接。今后我们一定不能这样做,因为万一出事,教师与家长没有签定协议,谁该负责任就说不清了。每一位教学人员一定要把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挂在嘴上,处处讲安全,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要从被动的“要我安全”转化为主动的“我要安全”,真正做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

  2、工作责任心要强 教师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养状况,直接关系到保教工作质量,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许多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教师的责任心差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们一定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热爱幼儿,必须从如何保护每一个幼儿的生命做起,从生活中点滴小事做起,献一份爱心、多一份热心、少一点粗心,多一份细心,以获得一份安心。

  二、 清

  1、 明确安全职责 每位教学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要求。但仅仅了解是不够的,必须把自己应承担的职责、应遵守的常规、制度牢记在心,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常规,行动才规范。

  2、 明确安全工作内容 对自己安全工作的内容不仅要了解,而且要理清,比如,我们可以把教学人员的安全工作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教育技能;一部分是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包含:安全不错的不错的些意外伤害与不幸的发生,而且可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为安全行为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

  (1)制定安全疏散演习计划,画出各班安全疏散线路图让幼儿熟悉,并举行安全演习,使幼儿学习实际的防危保安的本领。

  (2)强化安全教育,如布置安全教育宣传壁画;安全故事、小品、情景表演;正确拨打特殊电话号码: 110、119、112、120等。

  (3)注重常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安全自护意识应从培养其良好的常规习惯开始。要让幼儿明确一日生活中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知道怎样做才对,怎样做不对。幼儿年龄小,自觉性和自制力都比较差,而习惯的养成又不是一两次教育就能奏效的。因此,教师除了提出要求和教给幼儿方法外,还应注意督促和检查,经常提醒,使幼儿良好的习惯不断得到强化,逐步形成自觉的行动。

  (4)家、园一致共同教育 在培养幼儿安全自护意识教育的过程中,要求家长配合教育。因为,相当一部分“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存在于家庭,教师不便进行具体指导。因此,我们要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识介绍给家长,提高家长自身的安全意识,让幼儿在父母的帮助下,掌握在家中的一些安全自护知识。 总之,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平安。因此,大班年级组的人员都应防患于未然,去除一切可能发生在幼儿身边的危险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4

  一、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负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上级的各项任务的组织落实。

  二、做好幼儿园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各项制度执行督导工作。

  三、抓好政治学习,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卫生、财务、食堂等工作。

  四、安排好教学计划,每季检查教师工作计划、教学进度和备课笔记的情况,并组织互相听课。

  五、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鼓励教师自学成才,抓好教师继续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六、做好幼儿园发票管理工作,掌握财务收支情况。

  七、年度写好幼儿园的工作总结。

  教师职责

  一、安排好全班教学和工作计划,设法完成各班级各项工作任务,并写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抓好幼儿思想品德教育,每学期应家访一次。

  三、积极参加幼儿教育科研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备课,写好各种教育活动计划、总结和教育笔记,不断改革教学形式、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四、积极开动脑筋,自制教具。

  五、早晨上班擦好桌面及幼儿能接触到的部位,做好铟迎接幼儿的准备工作,按时上课。

  六、注意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按时纵幼儿服药。

  七、组织工作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八、值好班,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九、注意幼儿安全,家长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十、搞好教室、寝室的卫生。保持通风、清洁整齐。每半月把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洗。

  十一、幼儿大小便了的脏衣裤要及时清洗干净交给家长。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每天清理办公室卫生,下班后打扫各班教室、寝室卫生。

  二、把早来的幼儿安排在大教室活动,等上班后各班老师把幼儿安排到各班去。

  三、值班老师要掌握好本周的作息时间表。

  四、建立值班记录,如发现迟到者,补值班一周。

  五、下班后必须看好大门,不得让幼儿独自回家。

  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一、各班老师一定要抓好各班的安全工作,上、下课时老师要随时随地的注意幼儿的活动,以免幼儿走失。

  二、早操或洗手之后,老师要马上将自班的幼儿安排在座位上,立即清点人数,以免有幼儿走失。

  三、老师对幼儿要亲切感,不得有粗暴的行为,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四、建立各班一本安全记录,每月实行安全奖,如出现弱大事故一次,辞退当事老师,如出现小事故五次以上扣当月安全奖,具体情况有安全记录。

  五、环境、房屋、用具、玩具、电器等具安全性。

  六、药品及消毒物有保健人员专人管理,不得放在班内。

  七、不吃紧让幼儿跑到厨房和大门口去,如到大操场上活动,必须关好大铁门,以免幼儿走失。

  八、如有幼儿摔倒,造成轻微伤,要及时处理。

  九、幼儿园要备有常用的外用药,如红花油、酒精、红药水等。

  交通安全制度

  一、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要幼儿家长亲自接送。

  二、老师必须熟悉每位家长,不能让不认识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通让他人接走。

  三、为了确保,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十六周岁以下的小孩子将幼儿接走。

  四、如有家长工作忙,叫三轮车送幼儿上学,必须交待家长,一定要同车主讲好,把幼儿交到班主任手中。

  五、各班老师平时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的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5

  1、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入园后,支持参加区教师发展中心的见习期培训。从备课、上课、写教案、班级管理等方面进行讲授,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好地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组织青年教师拜师活动。青年教师入校后要向他们引荐三师:即领导师傅、党员师傅、业务师傅。师傅要从思想上,业务上,全面帮助与关怀青年老师。

  3、切实组织扎实有效的校本研修,立足幼儿园、立足课堂,邀请幼儿园有经验的骨干教师或各级专家引领指导,全面提升全体教师的素养。

  4、组织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园、区、市、省等各级各类开展的教学竞赛活动,做到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5、不定期在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赛课(上课、说课、评课)和基本功比武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助活动。“三师”不放松对青年教的辅导、督促与检查。

  6、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听课和参加业务讲座。

  7、要求教师掌握和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课堂教学。坚持使用普通话,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老师普通话达到二甲水平。

  8、关心教师,提高教师的文化素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务学历进修,幼儿园在排课上要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力争在2013年前,40周岁以下教师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9、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文化业务学习从严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教案及园本研修记录等。

  10、按照幼儿园听课制度和要求,坚持对教师听课,并及时评课。

  11、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做研究课,写实验方案,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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