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7 10:34:52 敏冰 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团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团管理制度(通用18篇)

  社团管理制度 1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社团管理制度 2

  1、社团组建方式。

  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

  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

  学校统一规定社团活动的时间。社团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后两节,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并通过微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

  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再次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回教室。社团老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和社团管理人员,由社团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

  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

  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

  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社团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社团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社团管理制度 5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教案。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 6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团管理制度 7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阳光体育”全面发展,增加学生之间的友谊,发展学生的篮球技术水平、增强体质、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活动正常有效的开展,做到计划、组织、辅导、活动内容的落实,特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1、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服从社团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3、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拥护其正常运行。

  4、自觉遵守社团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5、要认真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培养自己的爱好兴趣,发挥自身的个性特长

  6、严格遵守纪律,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时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社团管理制度 8

  一、遵守社团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球队社团的集体活动,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

  三、按训练计划严格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四、加强团结,相互尊重,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良好的球队精神面貌。

  六、自觉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社团管理制度 9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社团管理制度 10

  为了更好的促进湖村中学学生的社团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社团本着以娱乐休闲为主,和谐交流技术为宗旨;社团通过平常训练和定期的比赛来加深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术水平;社团是学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团能为同学之间带来欢乐,同时提升我们自身的技术水平。

  1.本社团活动由主持教师郭修福、指导教师彭军两位组成。

  2.职责:负责社团整体工作,整体规划建设社团;其中:主持教师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体活动;指导教师:管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制定球队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比赛;负责指导队员日常训练,提高队员技术水平;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3.制度要求:所有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社员参加活动时,请自备球拍;社员参加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4.大家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活动,请与主持教师或指导教师联系;会员需服从社团安排,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

  5.活动:每周尽可能安排进行适当训练,然后进行比赛;活动中队员以安全快乐为主,技术较量为并存;活动中主持教师和指导教师积极配合队员完成活动;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可由社员提出议案,报指导教师和主持教师同意后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乒乓球社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 11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

  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社团管理制度 12

  第一节换届制度

  第十六条本社团理事、常委任期均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十七条本社团换届在全体大会上举行,时间由社联给予安排。若未给与安排,应在每年5月至6月期间举行。

  一、在举办时间两周前通知全体社员参加。

  二、尊重社员享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保障社员权利。

  三、保证到会社员必须超过社团实际社员人数三分之一,否则大会无效。

  四、要求理事及常委汇报社团一年工作总结及财务报告。

  五、进行新一届常委选举,基本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所得票数,并结合绩效考核表的情况综合任命。

  第二节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每个部门根据部门成员的课程表制定合理的会议时间(即会议时间固定),原则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例会每三周一次。理事常委会议每三周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周一次,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改变。

  第十九条每次会议(包括理事、理事常委会、例会)都由秘书部的人进行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开展两天前,秘书部把会议流程发到群邮,供大家参考。会议结束三天内,秘书部把会议记录、出勤表整理成电子版发群邮供大家查询回顾,会议记录要附上各部门出勤情况。会议结束三天内,宣传部上传会议照片。

  第二十条会议要签到考勤,签到人员由秘书部负责,途中离开要向签到员说明。

  第二十一条每次会议开始之前由主持人带领合唱社歌。

  第三节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社团物资需要进行登记及公示,登记内容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保管人,联系方式。若有外借转移,要做好登记并确定物资的及时归还。若有购进物质,要上报秘书部,由秘书处及时对物资登记表进行更新。登记人员由秘书部专人负责。

  第四节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每次活动的物资购买需要索取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经费的唯一有效依据。

  第二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活动开展前写好经费预算,并把预算交给秘书长审批,所有的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销。

  第二十五条社团经费出纳由秘书长负责,财务记录和发票由秘书部管理,受全体社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社团经费来源为社员、会员缴纳的社费、会费、学校的拨款及奖励,以及社会活动赞助。主要用于宣传、联系、活动开销等等。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违例者一律开除出社团,情况严重者上报学校。

  第五节激励及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对于全体社员,社团推行全年度的绩效考核制度,贯彻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社团整体的活动,部门内部活动,外访交流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考勤率与参与率。

  第二十九条在学年结束时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选社内积极分子,并给予奖励和相关证明。部门,小组的绩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门部长,组长进行综合考核。部长,组长的绩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长进行综合考核。秘书部负责登记和统计全体社员的.出勤率。

  第三十条活动积极、表现突出者,由社团向学校推荐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

  第六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学年开始前要进行学年年度计划。换届时,要做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两个星期前将活动方案交由理事会进行审批,理事会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三条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一个星期前将前期宣传稿交由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进行宣传。

  第三十四条活动负责人在每个项目活动结束后必须完成工作总结,提交总结资料(包括活动项目会议记录、方案、申请表、照片、通讯稿、总结、财务报表)至秘书部存档。

  第七节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社团例会、常委会、社团整体活动(如三下乡报告会、周年庆等)等全体社员都必须签到,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填写社团的请假条并交各自部门,再由部长交至秘书部。若部长请假,需将请假条直接交至秘书处。过后补假条的必须在活动后3天内。

  第三十六条全体社员每学期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并无假条的次数满3次即视为自动退社。

  第三十七条部门内部活动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向部作口头请假。

  第三十八条全体社员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5次,社团内各种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十九条社团各类活动的参与率、会议的考勤率将与评优挂钩。

  社团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简介;

  (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

  (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

  (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

  (6)其他必备材料。

  (三)社团联合会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社团联合会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团联合会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应当含工作台帐);

  (二)学期初社团联合会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社团联合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2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宪法、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提前5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预算等),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2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6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的有关总结材料。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社团联合会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第四章社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团联合会检查。

  第三十一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三十二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当社团联合会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五章社团组织结构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会员;

  (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

  (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学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暴力、低级的内容。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25%,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占60%(其中日常活动占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指导老师评价占15%,满分100分。第五十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社团联合会成员数量的15%;

  (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15%;

  (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15%;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五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一)担任社团联合会干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第五十三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社团联合会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五十五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社团联合会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五十六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

  (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团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第一条性质: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院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本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院校团、学生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见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的权利。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会享有权和被权,并对重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制度。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贡献力量。

  5、服从校团、学生会的领导。

  6、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长助理两名,部长、部长助理各三名。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后勤部

  1、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需每学期向指导老师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开支必须由社长同意签字生效,交后勤部执行。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赞助

  3、活动创造

  4、外界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办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

  以尽可能少得费用获得尽可能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社长助理

  1、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及任务安排

  2、视察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了解各个部门的需求

  4、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的基本工作

  第三条部门

  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

  组织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

  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后勤部负责,主要由社长领导,社长助理组织后勤部开展各项活动费,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载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学院心理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团部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制度 15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三、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

  社团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能力,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应进取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进取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能力,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xx文学社。

  社团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调动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挖掘学生潜能,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王口镇中学在校内建立学生团体,并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学校建立学生社团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团有关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学生社团工作会议,巡查、督导社团活动。

  三、社团名称

  xxx

  四、活动要求

  1、课外活动指学生在校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科技、文娱等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应当在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学生参加校内相关社团,以自愿为原则,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指导教师在综合测评时享受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课加1分。

  4、学校为社团活动提供设施与场地,支持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5、指导教师要制定科学的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活动教案,组织相应的比赛活动,对学生的出勤要严格把关,对不按时出勤、缺勤以及不积极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要及时通报给班主任。

  6、指导教师在学期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等级评价。

  7、学校定期对学生社团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直至撤消。

  8、任何社团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活动为名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9、各学生社团要依据本章程制定本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计划等。

  社团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团委批准成立的,由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为发展成员共同兴趣爱好,实现共同志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本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校内学生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学院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院、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支持学生社团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团委的指导,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作为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院各类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负责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未经学院团委许可,校外社会团体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校内学生社团不得成为校外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

  第七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

  (一)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紧扣本社团章程宗旨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使其在锻炼中提高综合素质。

  (三)加强内部建设,凝聚青年学生,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八条 学院团委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是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及审查;

  (二)监督、指导学生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考核和评优,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学生社团干部、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学生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学生社团落实本条例和校内相关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日常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存在以下情形的学生社团进行限期整改:

  (一)社团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二)不遵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的;

  (三)学生社团内部机构混乱,作用发挥不力的;

  (四)存在其他应当进行整改情形的。

  (五)不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和安排

  若学生社团违纪违法情形严重,或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每两年对学生社团进行整理,整理内容参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十条 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政治领导和指导,探索和推进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一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服从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本条例及学院有关条例。

  (二)在校学生15人以上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关于社团负责人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有规范的章程。

  (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第十二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的发起人应当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申请书、协会章程(草案)社团成立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社团成立申请人档案登记表、社团成立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社团会徽设计样板、会员证设计样板等相关资料,经学院团委批准并予以公告,报学院学生处、保卫科备案,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社团名称、社团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组织管理、管理、社团的终止程序及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一般不成立性质相同或者相近的全校性学生社团。

  第十五条 鼓励学生社团确定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为义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校内正式机构,如专业教研室、党团组织、职能部门等。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应聘请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校内教职员工担任协会专业指导教师,协会专业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中只起技术性指导,不参与社团管理工作,涉及社团管理工作,均由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推选和申请更换社团负责人,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审议通过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的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六)决定社团的其他重要事项,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形成的决议要报学院团委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和备案。

  第二十条 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的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设立相关的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明确负责人,建立学生社团干部队伍,完善学生社团的工作体系。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成员

  第二十二条 本校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校内任何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在学生社团内部,各成员一律平等,并按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并有权向社团负责人就有关社团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反映学生社团内部情况,并应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学生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应据此承担相应义务,有参与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要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定期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干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产生应坚持民主和公平的原则。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指正、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应通过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推选(推选出社团负责人四名以上,财务负责人两名以上),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经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学生社团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心组织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社团干部如对学院的学生社团工作方面提出意见,有直接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反映的权利。

  (二)学生社团干部有参与社团干部培训的权利。

  (三)学生社团干部有享受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参与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的权利。

  (五)学生社团干部有为会员服务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干部有配合日常管理机构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义务。

  (七)学生社团干部有履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学生社团负责人有接受离任前财务检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机构一经产生就开始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院团委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费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社团同时通过收缴会费、接受资助或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活动费用。

  第三十七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育人原则。

  第三十八条 凡组织跨校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两周向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向省学联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不得开展违背其宗旨和超出其活动范围的活动。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四十条 实行社团负责人负责制度。各社团负责人开展各项社团工作须对学院和该社团成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 实行会议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一)会议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和副会长)必须开会前10分钟出席会议,否则当作迟到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请假。如每个学期内迟到三次,当一次缺席,缺席次数累计达三次则暂停或撤销会长职务。

  2、出席会议的社团负责人必须佩戴专门的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

  3、出席会议的社团负责人严禁在会议中进食、听MP3、玩手机、未经同意随意走动、非讨论时间,私下讨论事情。

  4、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派出干部出席各学生社团内部会议,进行旁听、监督并记录相关情况。

  5、为了使各学生社团更好地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学院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时地组织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负责人请假。

  6、社团负责人会议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做好考勤登记,会议后整理存档,并作为学生社团评优的依据。

  7、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会议将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做好考勤登记,会议后交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存档,并作为学生社团评优的依据。

  8、各学生社团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如有学生社团成员对学院社团联合会干部有任何语言中伤或暴力行为,学院社团联合会将立即召开其所在学生社团的内部会议,暂停或撤销该社团负责人职务,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该社团活动,并通报各学生社团。

  9、如发现任何学生社团有拉帮结派,共同抵制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管理的现象,无论事情大小,将责令该学生社团负责人暂停或撤销职务并上报学院团委。

  10、任何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在非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上私自结伙开会,如有发现上报学院团委,并停止或撤销该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

  (二)值班制度 参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值班制度(试行)》

  第四十二条 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实行档案管理,对其负责人实行工作考核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团档。

  第四十三条 实行年度注册、工作制度。

  (一)年度注册:

  学生社团在招新完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交资料进行年度注册。学生社团应主动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情况,每学期第三周前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末,各学生社团须上交一份年度工作报告至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转交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纸质与电子版)

  (二)组织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社团在校内或校外组织的活动必须经过学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上交学院团委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在课余时间开展。(如不经过学院社团联合会审核,越级向团委申请,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一经发现则停止或撤销该会长职务)

  2、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以活动方案的形式提前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活动方案必须提前2-3周上交,并附有经费预算和指导老师签名并说明经费来源(会费、学校下拨经费、赞助、其他方面)等。

  3、活动所需要物品申请书须符合格式要求,并提前5天上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4、活动方案审批未通过前,不得申请活动需要物品。

  5、各社团活动结束后应按学院团委文件存档格式要求及时上交活动后所需资料。资料包括:

  (1)综合类社团:活动方案、经费实算表、活动照片4张、活动总结、新闻稿;

  (2)体育类社团:活动方案、经费实算表、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活动照片4张、活动总结、新闻稿。上交资料需符合学院团委存档要求并按顺序排好左侧装订。

  6、学生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是真是署名,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否则停止其社团举办的活动。

  7、学生社团在未经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擅自外出寻求社会赞助。如发现私自外出寻求社会赞助即将责令停止其行为并上报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停止或撤销该会长职位,并通报公开。

  (三)学生社团海报、小黑板、通讯和简报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张贴海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申请,并写明海报内容。未经同意而私自张贴者,第一次扣5分,并写书面检讨书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海报进行处理,次数累计达两次以上者则取消该学生社团海报张贴资格一个月,扣10分,该社团负责人需在会长部会议检讨。

  2、各学生社团内部的《开会通知》无特殊情况只允许以小黑板的形式进行通知,并摆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小黑板通知无需申请)。

  3、各学生社团必须按时将该学生社团所开展活动的新闻稿、通讯、简讯、简短新闻、工作总结等按要求的书面形式上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注:简短新闻,搞完活动的第二天早上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秘书部的部长QQ邮箱。新闻稿、通讯、简讯、工作总结是搞完活动2-3天内交齐。新闻稿的电子版与活动相关的4张照片发给秘书部邮箱。

  4、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向学生社团负责人公布各社团海报张贴、小黑板摆放违规以及内容出现语法、格式、错别字等不规范现象。

  5、各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的时间最长为3天(从落款记起),学院级学生组织为5-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学生社团必须自行撕下自社海报,否则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海报进行处理;如需延长张贴海报时间,须提前一天递交申请书到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

  (四)悬挂横幅管理条例

  1、各学生社团悬挂横幅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横幅悬挂申请表。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横幅交给由学院保卫科处理,并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2、各学生社团横幅不得悬挂于学院教学楼主校道前。

  3、各学生社团横幅悬挂于校园植物上时不得使用图钉、铁钉等伤害校园植物的物品。

  第四十四条 实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学生社团每年招收一次会员,为了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在每学期初向成员收取会员费,收取标准为:20元/人。所收取会费的100%在四个星期内交由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除收取标准会费外,不得再向成员收取其他费用。如确实另有需要,则须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收取。如未经申请私自收取,将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二)学生社团的财务应有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开展活动的所需会费支出在20元以上的需写申请书:100-300元的需召开社团部长例会讨论通过,并由正、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在申请书、会议记录背后面上签名:300元以上需召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正、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及10名会员在申请书、会议记录背后面上签名。

  (三)若开展活动所需会费支出在20元以内的,可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审批,并凭有效票据到学院社团联合会报销,凡经费支出超出20元以上的均须写申请书才能报销;若其会费支出在100元以内的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若其会费支出在100-150元,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若其会费支出在150元以上的,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核实意见后,报学院团委领导审批。

  (四)社团报销需携带可见实物、申请书和报销单。报销单须由经手人(采购物品的干部),验收人(社团会长或副会长),证明人(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干部)签名,并注明经费具体用途,经相应审批人签名核实后,由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报销,并登记入账。

  (五)学生社团的会费收支应及时记账,且账目要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定期进行账目检查,账目混乱不清的,学院社团联合会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记录处分。

  (六)学生社团的会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用于非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活动。

  (七)各学生社团应在开展活动前2-3周向学院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所需的详细经费预算,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根据活动经费的审批情况,在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现场进行监督与核对。

  (八)对拒不执行本管理办法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学生社团,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社团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上报学院团委及学校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不得在学生社团成员中私分财产。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院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

  (十)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学生社团的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时,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财务检查。

  第四十五条 实行刊物出版审读制度。学生社团出版的刊物、网站由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把关。

  第四十六条 实行评奖评优制度。每学年度的五月初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全校学生社团进行评优。评出上一学年度的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积极分子若干名。

  第九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四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社团联合会递交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申请,并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核准。如果逾期则按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日常管理机构申请变更或解散: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社团分立、合并的;学生社团被责令解散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利要求社团进行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惩罚(惩罚措施包括:警告,扣分,以及两年不参加社团评优,情况严重者可撤销社团负责人等),若在限定期限内仍旧整改无效,学院社团联合会即可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经劝告仍不改正;

  (三)成员人数不足30人(成员人数以社团实际人数核实为准);

  (四)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不包括内部聚餐、郊游等活动),以活动上交资料(活动策划书、经费预算表、活动照片、经费实算表、活动总结等)为准;

  (五)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不良后果;

  (六)脱离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正规管理,内部混乱,造成不良后果且经协商整改无效的;

  (七)在学期初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注册,也未在规定时间说明理由。

  (七)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学生社团提出变更或解散申请,学院社团联合会要及时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学生社团解散后的剩余财产,由日常管理机构接管,用于学生社团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社团变更或解散,要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十章 学生社团

  第五十一条 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学院团委审批成立,报学院学生处、保卫科备案,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的学生社团。

  第五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为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

  第五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鼓励成立与各系部专业相关、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习、以专业实践为主要形式的学生社团。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本条例相互抵触,如有抵触,以本条例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社团管理制度01-06

社团管理制度11-29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04-23

社团卫生管理制度03-27

中学社团管理制度03-25

社团档案管理制度04-18

社团管理制度重要性09-03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7篇08-06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7篇)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