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
对本厂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配合。
三、自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情况。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三)原料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实施“五专”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五)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并有记录。
(七)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八)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九)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应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自查情况记录,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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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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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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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学期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饮水机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室老师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即刻向总务部门汇报,教室中禁止使用饮水机加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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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食品生产、销售的安全和质量,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
二、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经过企业内部讨论、审核、审批、公示后正式颁布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2.1企业内部讨论
企业内部召开会议,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讨论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内容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等,形成初步的草案。
2.2制定审核
确定制定人员,对初步草案进行制定和审核,严格把关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疏漏。
2.3企业审核
将制定的草案提交公司内部审核,在保证制度正确性的前提下,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
2.4审批公示
经审核后将草案递交企业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相关人员提出意见,制度制定人员将对意见进行分析,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再次进行公示。
2.5正式实施
公示期过期后,经领导签署,正式实施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3.1国家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2公司内部规定
《企业安全方案》、《食品原料和成品检验标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成品储存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
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4.1制度名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
4.3制度目的
保障企业食品生产、销售的安全和质量,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4.4责任主体
相关部门和人员都是责任主体,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履行相应的责任。
4.5执行程序
各部门根据本制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标准执行各项任务,实施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4.6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工作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履行本制度指定的各项职责被发生事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同时,依据《食品生产企业投诉处理和申诉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经济处罚或者行政追究责任。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5.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企业。
5.2本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内容,由企业制度制定人员负责修改。修改后,应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公示和培训执行。
5.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制定的同类文件,自本文件颁布之日起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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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查验记录
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
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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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应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装卸的卫生条件。
3、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不得参与直接进口食品的接触。
4、检查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志,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及时改进和记录问题。
6、采购食品时,应检查供应商的主要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建立并实施食品采购检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7、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及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辖区工商部门报告,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醒目通知,召回销售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8、经营生鲜食品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市场上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备查。
9、发现食品接近保质期的,应当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柜台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及时清理、下架、销毁、结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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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业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检验和票务索赔制度,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购买食品原料必须到许可证齐全、有效、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牛奶)。向固定供应商购买食品的,应当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3、应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维护期、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采购日期,或保留上述信息的采购清单或发票。
4、应按产品品种、采购时间顺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保存期不少于2年。
5、购买食品时应进行感觉检查,不得购买腐败、掺假、霉虫、脏、有毒有害、异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原料,外观不干净、损坏、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产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47、第四十八条和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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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1、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采购时问顺序进行登记(或粘贴)造册,确保查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记录登记簿要保存两年以上。
2、认真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储存、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检查和清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做好退市记录。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依法规范标注散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场所、说备及设施的.规定:对经管环境和条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障卫生环境良好,防止食品污染。
5、保证不经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信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和退货义务。
7、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的抽样检验工作。
8、对经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积极召回,主动退市,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理机关报告。
9、积极接受工行政管理机关的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活动的其它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护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4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间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1、市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负责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市场应当与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安全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货等条款,明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3、市场应审查经营者的工商、税务、食品流通许可等证照,查验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相关证照留存备查。
4、市场应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5、市场应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每天对市场上经营的食品或农副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6、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入场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
根据《食品卫生法》及《学生 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卫生
1、厨房地面随时保持清洁、无污渍、无食品残渣。顶棚、四壁、门窗等无烟尘、蜘蛛网、无杂物悬挂物。
2、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清爽、整齐,及时清除无用杂物。
3、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工作间。
4、做好相应消毒实施,贮藏食品应具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
5、对污水及时处理排放、清扫,食品残留存放桶适时加盖,防止蚊蝇滋生。
二、食品卫生
1、严格食品原料采购关、登记验收入库关、食品发放使用关,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严禁发霉变质物品入库入锅,保证食品新鲜可、安全。
2、生熟食品、原料与成品、生食品用具与熟食品用具,食品与非食品必须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在食用前必须“熟”,且无异味。
4、新鲜蔬菜食用前必用清水适当浸泡,除去残留农药,严防农药中毒、禁止使用野生杂蕈及含有激素的食品。
5、保管室堆放食品井然有序,干品要离地离墙,物品要及时使用,保证食品使用率。
三、餐具卫生
餐具在使用前、后都必须冲洗、消毒、清洗,严禁使用未经消毒洗净的餐具。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 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
2、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齐,仪表朴素大方。
3、从业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
4、从业人员操作时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
5、时时牢固树立食品安生卫生责任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
1、听从领导安排,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商店。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限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刚好预报好菜谱。
5、仔细执行用餐规则,关切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需遵保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需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缘由,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觉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看法,虚心听取就餐人员看法,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意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加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加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觉,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指责教育,并在期末嘉奖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峻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9
1、食堂负责人负责顾客直接或间接投诉信息的收集、登记、汇总、分析、传递、处理。
2、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3、对无效投诉,要耐心向消费者做出解释,争取得到理解。
4、对有效投诉,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贯彻执行,尽量做到化解矛盾,当场解决,对涉及到赔偿的要按权限上报解决。
6、食堂负责任人每周应把各类投诉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纠正措施,使项目食堂的餐饮服务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支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重点注释:
(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二)更衣室
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四)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五)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六)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七)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八)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十一)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3、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十二)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重点注释: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食品的重点注释: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一)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三)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14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四)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五)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六)产品留样情况
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七)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重点注释: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四、标识标注情况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重点注释:参照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
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4、制度与记录检查内容:
原辅料仓库;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室一、原辅料仓库二、更衣室三、生产车间四、成品仓库五、化验室六、办公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1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责任人的追究
1、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学校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2
1、认真学习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2、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岗位的加工操作流程。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4、采购人员要认真控制好质量,控制好原材料,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5、仓库应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按时清理消毒,保持仓库干燥,发现过期、霉变、变质等食品应及时清理。
6、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清洁卫生。
7、粗加工应检查所有原材料,发现腐烂变质,未经检疫食品不得进入加工室,按洗涤、切割、解冻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8、做好三防工作,发现老鼠、蟑螂等有害害害虫应立即消失。
9、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证。
10、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食品中添加添加剂。
11、废油专人管理统一收集,不得随意处理废食用油。
12、严禁向学生销售酒精产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3
1、食堂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加工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食堂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食堂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项目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6、当有信息显示食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负责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7、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项目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8、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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