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2 11:10:09 诗婕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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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各类体育场馆。

  本办法所称体育场馆运营单位,是指具有体育场馆整体经营权,负责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体育场馆应当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保障运动队训练、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营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服务,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级体育场馆运营的监督和管理。

  上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体育主管部门体育场馆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运营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体育场馆应当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突出体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第六条体育场馆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需要、消费特点和趋势,统筹规划运营定位、服务项目和经营内容,提高综合服务功能。

  鼓励体育场馆根据运营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场馆闲置空间,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开展适用性改造,完善场地和服务设施。

  第七条体育场馆应当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发挥场馆效能的运营模式。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鼓励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参与场馆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场馆通过连锁等模式扩大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资本输出,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水平。

  第八条体育场馆应当以体育本体经营为主,做好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

  第九条训练场馆和专业性较强的场馆在保障专业训练、比赛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对社会开放。

  除上述场馆之外的其它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因场馆类型、气候条件、承担专业训练和竞赛任务等原因,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外开放的,可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开放时间要求,向公众公示。

  第十条体育场馆应当突出体育赛事和群体活动的承载功能,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

  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承接职业联赛,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

  第十一条体育场馆应当完善配套服务,优化消费环境,提供与健身、竞赛、培训等功能相适应的`商业服务,不得经营含有奢侈和低俗内容的商品和服务。

  场馆主体部分,包括场地和看台等,除进行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外,不得占用进行商业开发。

  场馆主体部分附属设施,包括除主体部分以外的室内附属用房等,可在不影响设施原有功能的前提下,适度进行商业开发。

  场馆配套设施,包括按规划建设的、与体育场馆或场馆群相配套的室内外非体育设施和用房,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根据规划和功能定位进行多元开发。

  第十二条

  鼓励体育场馆充分挖掘利用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无形资产开发,扩大无形资产价值和经营效益。涉及冠名、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的,应当符合工商、市容、广告、安全等相关规定,禁止发布和变相发布国家工商和广告法律法规中明确禁止的广告内容。

  第十三条体育场馆应当加强品牌建设,拓宽营销渠道,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引入新型消费和服务模式,培育健身消费市场。

  体育场馆应当健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客户维护体系,有条件的场馆可建立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人性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第十四条利用体育场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项目开放标准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结合运营需要,配备专业运营团队,合理设置内设部门和岗位,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建立符合场馆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配备专职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开展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价,及时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参与服务质量认证。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加强健身人群、培训人数等数据统计和分析,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

  第十八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场馆及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设施和人员,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场馆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投保有关责任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义务。

  第十九条

  体育场馆所属房产出租、出借的,经营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场馆运营规划,不得出租、出借给存在社会负面影响、易损害体育场馆社会形象的经营业态,且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

  体育场馆主体部分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时间单次一般不得超过10日;出租期间,不得进行改变功能的改造。租用期满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条体育场馆开展无形资产开发、房屋出租等经营,应引入第三方评估,并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和价格等内容。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相关协议涉及到本办法有明确规定事项的,需在合同中约定。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及时制止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擅自转租等行为,必要时按法定程序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将运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预算、收支和专项资金使用。

  第二十二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加强能源管理,采取节能措施,降低单位能耗,节约运营成本。

  鼓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引入环卫、安保、工程、绿化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场馆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场馆配备全面视频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场地等重要场所监控录像保留时间不低于30日。

  第二十三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公示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项目和价格、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等内容。除不可抗力外,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体育场馆运营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工作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加大对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提供必要的培训等服务。

  第二十五条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贴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长效机制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具体办法,保障体育场馆正常运行。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级体育场馆运营目标和公共服务规范,开展运营目标考核和综合评价,并将运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财政补贴或奖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经费安排、人员考核与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六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应当从经济效益、经营业态、形象信誉、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国家和当地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资产总额的相应权限要求进行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将场馆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本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于下一年度1月31日前向本级体育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

  (一)场馆设施总体使用情况;

  (二)主要经营内容和服务项目调整情况;

  (三)对外开放时间及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

  (四)体育赛事活动及非体育类活动举办情况;

  (五)商业经营开发情况;

  (六)场馆无形资产开发情况。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学校要对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二、体育器械、设备必须牢固安全。各类器材在使用前,需先进行安全检查,方可使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上课前检查服装,上、下课都必须清点人数,课后要进行登记。上课时,教师要对学生讲清基本动作要领,做好全面的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伤害。学生要服从体育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课上学生不准带有尖锐器具,防止事故发生。

  四、体育运动教学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具有哪些体质和疾病的学生不能参加运动,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教师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

  五、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六、出现场地或器材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后勤分管领导,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活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教师要及时规范处置,并及时报告学校体育卫生组负责人和学校校长。

  八、组织召开全校学生运动会,必须提前将运动会的时间、地点、项目、参加人员、活动方案、安全工作预案等报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体育资源(体育场地、设施等)服务社会公益的功能,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将适度并逐步开放学校教育资源为社会服务。为了有效地保护好学校的各种体育设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校园环境,使各项体育活动开展的安全有序,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 开放对象:

  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

  二、 开放时间:

  (确保不影响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

  ( 1 )工作日: 上午 6:00 — 7:00 , 下午 18:00 — 20:00

  ( 2 )节假日:上午 6:00 — 10:00 , 下午 14:30 ----20:00

  三、开放内容:

  健身锻炼。

  四、开放场地:

  塑胶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

  五、管理办法

  1、保安负责每天的活动人员的清场工作。

  2、场地免费对社区居民及青少年学生开放。

  六、活动规章

  1.进入校园时学生应出示有效证件,成年人应出示身份证,自觉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外单位借用学校场地的应于前一天与学校联系。

  2.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开放时间和场所进行活动,不得提前或超时,不得擅自进入非开放场所。

  3.宠物和各类车辆禁止入校。

  4.如遇开放时间和学校安排的活动冲突时,应主动避让,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自觉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严格遵守活动器械的使用常规,安全责任自负。如带孩子前来活动的家长,应对孩子在校活动的安全负全责。

  七、本规定从20xx年xx月起施行。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和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对学生及社区有序开放管理,实现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推动社区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开放对象:

  1、本校学生及持有上海市学生电子卡的学生;

  2、周家桥街道持有社区居民健身活动卡的居民;

  3、学校共建单位;

  二、开放时间:(确保不影响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

  1、工作日:下午:3:30——6:00

  2、双休日、寒暑假:上午:8:00——11:00

  下午:2:00——5:30

  注:区少体校运动队训练时段,暂不对社区开放。

  三、开放内容及开放场地:

  健身锻炼。室外篮球场、塑胶跑道。

  四、管理办法:

  1、保安负责活动人员的验证放行和清场工作。

  2、双休日上午8:00-11:00对社区居民及中小学生开放时,学校安排人员值班,加强管理。

  五、活动规章:

  1、进入校园时学生应出示有效证件,社区居民凭体育局教育局印发的健身卡,自觉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外单位借用学校场地的应于前三天与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的方可进入。

  2、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开放时间和场所进行活动,不得提前或超时,不得擅自进入非开放场所。

  3、宠物和各类车辆禁止入校。

  4、如遇开放时间和学校安排的活动冲突时,应主动避让,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自觉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严格遵守活动器械的使用常规,安全责任自负。如带孩子前来活动的家长,应对孩子在校活动的安全负全责。

  7、每个健身者要有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身体不适和不宜参加运动的居民请勿入校。个人物品自行保管,如发生物品被盗、丢失、意外伤害等,责任自负。

  8、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的人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因拒绝其进入或劝离。对不听劝告,蛮不讲理的人员,保安或值班人员立即报110请社区民警加以干预把其驱逐出校园。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入校健身注意事项:

  1.进入校区锻炼,主动向管理人员出示健身证。

  2.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场内工作人员管理。

  3.文明健身,爱护学校运动场地和公共财物。

  4.健身者必须选择适宜自身身体状况的体育项目锻炼,未按告示内容锻炼者,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5.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健身锻炼。

  6.《健身证》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二、门卫岗位职责

  1、查验进入校园活动人员的健身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做到热情接待。

  2、巡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活动的情况。

  3、记录好当天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活动的基本情况。

  4、在学校场地开放时段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门卫人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与镇体委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系,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

  三、使用学校体育场地、活动器材须知

  1.社区居民按规定携带健身证自觉入校登记并使用学校体育场地与活动器材。

  2.居民在校园活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和学校管理规章,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校园秩序,严禁在学校内或利用学校设施进行非法活动。

  3.讲文明、讲纪律、讲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不寻衅滋事。

  4.节约水电,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文明使用体育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主动赔偿。

  5.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活动,注意活动安全。

  6.活动结束后应自觉停止活动,关闭设施,交还器材,清理场地及使用的物品,及时离开校园。

  四、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巡视员岗位职责

  1、加强对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在开放前和开放过程中的`检查与监控,保证开放工作有序、有效、友好地进行。

  2、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社区居民文明、合理地使用学校体育设施。

  3、在居民活动中,给予技术指导,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锻炼方式及违规使用体育设施的行为,必要时给予准确的动作示范。

  4、高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制止不安全的锻炼行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按要求及时填好《巡视员登记表》,并妥善保管。

  6、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因违规使用学校体育设施而导致学校损失的理赔等善后事宜,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五、塑胶场地使用须知

  1、自行车等车辆不得入内。

  2、塑胶面上不准踢球,不可用鞋底拖擦,以免脱粒

  3、进入场地不得穿高跟鞋、带钉皮鞋,不得用及锋利尖锐器械划割场地。

  4、避免场地接触化学物品、烟花。严禁在塑胶场地及人工草坪上吸烟。

  5、除运动、比赛外,不能作其它用途。

  6、塑胶面上不得长期堆放重物。

  7、塑胶面边缘不可有意翻剥,以免脱落。

  8、运动员应穿专用钉鞋(钉长≤7mm)。

  9、可用水冲洗保持塑胶面清洁。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学校的功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体育场馆要认真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大力提倡节电及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服务。

  2、文明训练、服从管理。凡本校学生、教师需使用体育馆上课、活动,必须经体育组同意方可进入,且要有教师管理。

  3、凡外单位需进馆组织比赛、训练等活动,要向校领导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4、自觉爱护馆内一切公物、器材和设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移动和带出。

  5、体育场馆内所有场所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馆内喝饮料,禁止在墙面、桌椅面和器械上随便刻画、涂写。

  6、禁止穿硬底鞋在馆内进行体育活动。进入健身房需更换干净卫生的运动鞋,禁止不换鞋使用健身器材。

  7、体育场馆管理责任人员每天训练或开放后及时关灯、拉闸,关窗、闭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体育组有责任和义务维护馆内秩序和安全,对不听管理,乱起哄,威胁他人安全者,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及比赛专用场所,由学校政教处集中管理。外单位借用体育馆,需报主管校长审批方可使用。

  2、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在政教处的领导下负责对管内的设备、器材、卫生、防火等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管理。

  3、所有进馆人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禁乱刻乱画,大声喧哗、追逐嬉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及吐口香糖,违者罚款20元-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样。

  4、在体育馆上课及训练的班级和运动队,由任课教师及教练制定安全及物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确保其他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5、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他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馆内器材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6、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室内的`地板,严禁穿皮鞋、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违者罚款50元,造成的磨损、破坏需按原样修复,并责令其立即退出。

  7、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入馆,违者罚款100元。

  8、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内,不得带入场馆内。

  9、体育馆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每天早晚打扫馆内卫生,做到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等,定期喷洒消毒药水,投放灭鼠药。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10、体育馆钥匙要严格管理,政教处掌握钥匙的数量,私配钥匙者大会批评并重罚。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按规定的时间开馆和闭馆。

  2、体育馆主要供教学、训练使用,教学时段不对外开放。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3、体育馆内的器材专供在馆内教学、训练使用,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4、严禁穿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违者罚款10-50元,并责令其立即退出。

  5、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时,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或门外,不得带入馆内。

  6、爱护体育馆内的.办公室设施、器材和其它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

  7、保持体育馆内的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常规性打扫。确保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8、师生训练、比赛结束后不得将鞋袜、衣物留在体育馆内,以确保馆内的清洁,违者一律没收,作垃圾处理。

  9、外单位借用体育馆,需报校长办公室审批。

  10、开放时间:上午6:00--11:40下午14:30--18:30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9

  XX学校体育场馆是我校体育教学、学校体育代表队训练以及开展师生业余体育活动的重要教学设施和训练基地。为了更好地使用和充分发挥其功能,特从场地、器材管理、体育教学使用、学校体育代表队训练使用、业余体育活动等几方面作出如下规定:

  一、场地、器材管理规定体育场地、器材的使用首先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需要,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体育场、馆;

  课余活动时,必须保证学校体育代表队正常训练所需的场地、器材,训练时间段,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强制占用训练场地和器材。体育场地、器材的安排及使用分配权归体育教研室。

  (一)场地使用规定

  1、进入场馆内必须身着运动服、运动鞋,严禁穿皮鞋、硬底鞋入场;

  2、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吃口香糖,严禁携带任何饮料、食品入馆;

  3、严禁在地板上安装过重的设备、设施等物品,严禁在馆内随意推、拉活动体育设备、设施;

  4、讲文明、讲礼貌,严禁在馆内嬉戏、打闹;

  5、严禁在馆内吸烟、点放明火,保管好自己物品,注意防火、防盗;

  6、严格遵守体育场馆管理制度,服从场馆内管理人员管理,杜绝恶意破坏行为。

  (二)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1、体育器材必须保证正常教学活动使用;

  2、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前提下,经体育教研室同意后,方可向学生外借课外体育活动器材;

  3、每次体育课前,各班体育委员凭学生证或胸卡登记借用体育器材,当天归还,丢失照价赔偿;

  4、损坏体育设施、设备由体育教研室研究、决定,酌情处理;

  5、学校体育代表队借用器材,需经体育教研室批准;

  6、学校教职工在规定活动时间段,可凭本人健康活动卡登记借用体育器材。

  (三)场地、器材管理人员职责

  1、积极为体育教学服务,配合体育教师完成常规教学活动和课余体育活动;

  2、主动负责准备上课所需器材,安排教学场地;

  3、按制度向全校学生外借体育器材;

  4、负责维护体育场馆卫生,定期清理和检修体育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体育设施、设备和器材正常使用;

  5、负责全校体育场地、场馆和设备不受侵占和破坏。

  二、体育教学使用规定

  1、每一次体育课,不超过两个班级同时在体育场馆内上课;

  2、上课时间,禁止非上课班级学生、教职工进入体育场馆;

  3、任课教师课前做好各项教学活动准备工作,向学生明确体育场馆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好教学环境;

  4、严格管理,组织措施严密,安排好每一次教学活动,注意安全;

  5、体育场馆内的上课班级,由体育教研室研究、决定。

  三、学校体育代表队使用规定

  1、体育场馆内的体育设施、场地和设备全部向学校体育代表队开放;

  2、各代表队教练员每学期初制定训练计划,拿出场地、器材使用方案,经室主任审核后,由场地、器材管理员统一作出安排;

  3、各代表队教练员熟悉场地、器械使用方法、保护方法及注意事项,保证训练安全;

  4、各代表队教练员要向队员介绍场地、器械使用方法,明确体育馆各项规章制度,使队员服从管理,刻苦训练,力创佳绩,为校争光。

  四、业余体育活动使用规定根据XX文件,有关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的`规定,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在每周一—四15:30—17:30开放我校体育场、馆,具体规定如下:

  1、在每周一—四15:30—17:30开放时间段,本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或胸卡免费使用我校体育场;

  进入体育馆参加体育活动,每人每一次活动酌情少量收费;

  2、教职工每周一、三15:30—16:30免费开放,超过这一时间段,每人每次收费五元人民币;

  3、非本校人员进入我校体育场,每人每一次活动收费5元人民币;

  进入体育馆活动,每人10元/每小时;

  4、为保证体育场地、场馆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安全,学校将聘用一些“特困生”建立体育场地、场馆维护部。上述所有收费,全部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及器材、器械保养和维修,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校内实践机会;

  5、参加活动人员必须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管理;

  6、活动所需器材,按制度到体育器材室借用,场地由体育教研室统一调配使用。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体育馆值班人员要经常在体育馆周围进行巡视,检查馆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并及时报告,防止发生被盗。

  二、馆内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心,做到人走拉闸、断水、关窗、锁门,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馆内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体育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大型演出或比赛等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对场内进行认真清理检查,杜绝火灾隐患的'存在。

  五、大型演出或比赛等活动期间,配电房、控制室等部位须有专人值班。

  六、体育馆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管,保持各种疏散标志的完好,并制定处置停电、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各类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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