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时间:2021-01-19 19:41:43 制度 我要投稿

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使公司生产及日常生活能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三、组织与要求

  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公司级安全教育行政部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配合实施。

  3、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4、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管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5、部门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部门工作特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7、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8、员工调换岗位必须接受新岗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9、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10、公司领导、部门主管、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11、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12、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四、内容

  (一)职前安全教育

  1、行政部负责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消防基本知识的教育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2、安委会负责新进人员关于公司主要产品性能特点及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操作要点,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后分列班组。

  3、部门主管负责新进人员关于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公司内部异动人员或脱岗超过半年以上人员返岗时也必须经过上述2、3项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重新发证后方可作业。

  (二)日常安全教育

  1、利用每周一次的例行生产会议对各部门主管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每天上班前早会,各部门主管对员工对安全工作提示。

  2、每年6月份,各部门要定期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演练,培训的员工都必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记于员工培训履历表中,作为日后加薪、晋级及核发年终奖之依据。

  (三)专题安全教育

  1、公司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行特种作业证后还要取得公司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位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在接受新岗位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如开专题会议,做到事故未查清原因不放过,有关人员未严肃处理不放过,未有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经理级以上干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委会组织进行。

  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8、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1、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2、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考核

  (一)经理级以上干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委会组织进行。

  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公司生产工艺和特点。

  4、公司设计、试验、储运、生产、包装等各环节所接触的有毒、有害品之理化性质,对人体之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办法等。

  5、公司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管理方法等。

  6、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二)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主管组织。

  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岗位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理化性质,对人体危害预防和应急措施。

  3、岗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岗位工艺流程及操作安全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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