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时间:2021-01-19 17:34:42 制度 我要投稿

服装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装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装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服装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1

  服装厂人员密集,并且有宝贵的机器设备,我们在日常服装厂的运作当中一定要注意服装厂的安全问题,同时也要求员工对服装厂的安全知识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服装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教育部、市、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校每名员工、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在生产经营、教育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整改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纸信件。

  6、配电房、汽车库箱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服装厂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2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日显匮乏,几年前在沿海开放城市落脚的服装加工企业不断内移,加之不发达地区招商引资 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不发达地区主要以手工业为主的实际情况,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急剧增多,而大部分企业负责人是以前在外地服装企业打工回来兴办企业,急功近利,缺少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更谈不上安全管理经验,而企业所招员工大部分是本地区无业妇女,或者是外来务工人员,有的年龄偏高,有的文化层次偏低,导致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无任何消防安全意识,这样一来增大了企业火灾危险性。如何做好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 工作,有效降低此类企业火灾事故发生率,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装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一)硬件设施不配套。目前不发达地区的服装企业主要生产是以接受外贸定单加工为主,未能形成自已的品牌,在服装生产中没有自已的自主权,不能形成一定的生产周期,导致大部分中小型服装企业选择租赁以前国有企业仓库和废弃的老厂房,再加以改造,变成现在的生产车间,而且不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即使少数中小型服装企业自已兴建厂房,而在新建车间库房及办公等辅助用房时,未按要求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手续,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室内外消防水源缺乏等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缺乏。不发达地区大多数中小型服装企业的负责人是半途出家,以前没搞过企业,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认识不到位,多数企业未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的企业在消防部门的要法语下虽然明确了有关规定,但内容简单空洞,可操作性、实用性不强,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未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三)企业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匮乏。不发达地区的中小服装企业由于是以接订单加工为主,企业的利润主要是在人力资源使用上降低成本 ,各中小型服装企业之间竞争激烈,职工流动性较大,外来用工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由于是接受订单加工在,生产间歇性大,有时签了订单,往往要在短时间内组织一大批工人生产,加班加点生产,一旦订单完成往往又要放假歇上几个星期,这样一来企业老板舍不得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多半落空,形同虚设。

  二、中小型服装企业防火安全措施

  (一)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指导。对辖区内的中小型服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中小型服装企业数量,分类建立台帐。根据企业的特点分类进行指导,规范各中小型服装企业自身安全保障行为。结合本地区服装企业生产不定时,忙时加班、闲时休息的特点,加强生产期间 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同时还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起操作性强,切合企业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动用明火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并结合企业发展阶段不断调整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使之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二)部门联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共筑消防安全防线。在保护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与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 部门联系,部门联动实施不定期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部门协商解决,对于火灾隐患比较多,产生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该取缔的予以取缔,对中小型服装企业产生威慑力,促使企业不断提升安全条件。同时要定期召开中小型服装企业法人 代表会议,增强服务法人 的消防安全意识,要从上至下解决企业内部火灾隐患问题。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问题,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严格依照消防规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设计建设,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面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整改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细化分解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制。不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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