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采购制度

时间:2021-01-19 16:41:27 制度 我要投稿

计算机采购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计算机采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算机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计算机设备及相关耗材的采购管理,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特制订本办法。

  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符合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一律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各科室(中心)根据需要向局长室提出书面采购申请,递交办公室。

  2、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长室审批(附科室报告)。

  3、经局长室审批的采购需求,由办公室按招投标管理规定办理采购。

  4、采购结束,凭采购发票、合同、中标通知、资产登记卡作为付款依据。

  二、计算机耗材采购

  1、大宗耗材采购(硒鼓等)。采取集中询价,按需采购办法。复印纸按区招投标管理中心与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年度集中招标采购所确定中标品牌、价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具体流程如下:

  (1)信息中心根据设备数量和使用状况制定采购目录,由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询价确定耗材供应商及其供应价格;

  (2)科室使用时,由使用人填写耗材采购(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按确定的供应商、规格品牌及价格核实需求办理采购。供应商发货单由使用人、信息中心共同签字作为报销发票附件;

  (3)信息中心将供应商发票连同送货单、询价结果报办公室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

  2、非大宗耗材采购(非经常耗用,采购频率较低)。由办公室根据金额大小及供货时间要求分授权信息中心采购和联合共同采购。

  授权信息中心采购的范围为:价值比较小(一般为200元以内)供货时间比较紧的耗材采购(具体由办公室认定)。授权信息中心采购的具体流程如下:

  (1)使用人填写耗材采购(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办公室受理;

  (2)办公室认定符合授权范围的.,签署意见授权信息中心办理采购;

  (3)信息中心凭办公室授权办理采购。采购结束,将供应商发票连同送货单(使用人、信息中心共同签字)报办公室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

  联合共同采购的范围为:单位价值较大的非大宗耗材采购(单价超过800元的一律作固定资产办理招投标手续)。联合共同采购的具体流程如下:

  (1)使用人填写耗材采购(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办公室受理。

  (2)办公室认定需要联合共同采购的,通知信息中心参与共同询价,询价结束填制询价结果报告单,经办公室主任确认后办理采购。

  (3)信息中心将供应商发票连同送货单(使用人签字)、询价结果报告单报办公室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

  三、资产登记与日常监督

  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在资产交付使用的同时由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属于更新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的同时办理原资产的收回。

  2、信息中心建立计算机耗材使用台账,定期公布各科室计算机耗材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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