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29 13:09:40 制度 我要投稿

出差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差管理制度(通用5篇)

  出差管理制度1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出差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xx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xx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xx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xx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出差管理制度3

  一、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县、区)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以下统称出差)因公发生的差旅费开支。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

  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

  1、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2、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

  出差管理制度4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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