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4 09:55:26 制度 我要投稿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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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

  为切实做好项目部防洪度汛工作,确保本项目部生活和施工区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生产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本项目部施工的地形、环境、气象等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并组成防洪抢险队。

  2、组长为防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洪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负责在每一年汛期到来之前组织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应急预案》,亲自审定并报送监理部审批,组建防洪度汛应急抢险队伍,落实防洪度汛设备、物资、器材。

  3、副组长全面配合组长的工作,合理安排、控制施工进度,负责防洪度汛设备、防洪物资和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发放。

  4、防洪度汛领导小组组员负责:

  (1)在每一年汛期到来之前根据工程进度及面临的防洪度汛风险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2)开展防洪度汛安全教育,落实相关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落实防洪度汛工作的各项措施;

  (4)负责防洪度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和业主、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的联系,及时收集汛情信息;

  (5)负责防洪度汛资料的整理,记录防洪度汛台账。

  5、汛期临近时,项目部设立专人负责收集气象动态和地方气象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汛情,以便对防洪度汛工作做整体布置。

  6、项目安全员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等周围的防排水情况,保证排水系统畅通。同时进行汛前预警报告,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报告防洪领导小组,赶到现场查看,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并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业主和监理单位。

  7、防洪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营区及施工现场、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等位置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隐患、查险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必要的整改。

  8、汛前组织防汛度汛抢险队及相关施工队进行演练,确保抢险队伍熟练执行抢险方案。

  9、汛后向公司、业主及监理部汇报损失,对于抗洪不力、失职人员追查责任,对防洪度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给予奖励。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并付诸实施。

  (二)水库安全生产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承担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预防。要求水库管理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水库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个以内。

  三、具体责任要求

  水库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库周显要处张帖安全警示标语,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库周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两次以上。

  2、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汛期安全

  1、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增强防汛期安全意识。根据管理处制定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坚持汛期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2、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库的安全情况,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3、汛前必须将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确保有足够的防洪库容。

  4、随时确保溢洪道畅通,经常查看大坝外坡是否有渗水现象及异常情况。

  (三)放水设备管理及安全

  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放水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放水设备的正常开闭。

  1、放水应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组织放水。

  2、确保放水设施完好,非管理人员严禁下井开关水阀。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对认真完成各项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

  (二)年终考核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对因管理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交司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防洪防汛管理,汛期能够做到防大汛抢大险,保障安全生产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应建立防洪防汛组织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管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汛期一旦出现险情各级人员均有参加防洪救灾的义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部所属各管理部室、工段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 防洪防汛工作的准备期为每年3、4月份,5月份开始进入防洪防汛期,6月份开始防洪防汛夜间值班,10月份防洪防汛工作结束。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指防洪物资为编织袋、塑料布、防洪沙土、手电电池等,工器具为铁锹、手电、潜水泵及胶管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实业部成立以部长为组长,主管副部长(生产、设备)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管工程师及工段长为成员的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业部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工段应成立以段长为组长,副段长为负组长,班组长为成员的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防洪防汛管理职责:

  1、部长为实业部防洪防汛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业部的防洪防汛工作。

  2、主管副部长为防洪防汛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实业部防洪防汛的直接管理工作。

  3、安全办为防洪防汛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段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负责防汛期间夜间值班人员的安排工作。

  4、设备主管负责汛期动力管网及设备设施有效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防洪物资、工器具的准备、储备工作,并满足汛期使用;负责车间房顶防漏治漏计划的实施工作。

  5、电气主管负责汛期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设施有效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潜水泵的购置及各重要岗位的配备和送修工作,保证有效使用。

  6、现场主管负责防洪沙土的准备工作;负责各区域防洪沙袋配备数量及现场定置摆放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区域防洪沟的划分、车间房顶杂物及排水系统的清理、疏通工作的安排工作。

  7、调度室负责汛期调度指挥及信息联络工作,调度员负责实业部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总调的联系工作;作业长负责抗洪抢险的指挥工作,有权调动各车间一切人力、物力及设备,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8、工会负责防洪防汛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员职工高度认识防洪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确保生产安全顺利。

  9、工段长为本单位防洪防汛第一责任人,副段长为防洪防汛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辖区防洪防汛物资、工器具的准备、布置、落实及检查工作。

  10、班组长为现场防洪防汛责任人,负责防汛措施的具体实施和抢险工作。

  第三章 防洪防汛管理要求

  第八条 各单位应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做到组织落实、物资落实、人员落实。立足一个“早”字,一个“防”字。

  第九条 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应对辖区的防洪沟进行检查、清理及疏通,保证排洪沟排水畅通无阻。

  第十条 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对辖区的车间房顶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房顶杂物,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

  第十一条 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要认真检查辖区关键岗位潜水泵的良好状态,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管理中心电气主管进行送修或购置。

  第十二条 各工段在对本辖区防洪防汛工作检查中,对于不能排除的险情及时通知安全办,由安全办进行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 下雨时,各单位应顾全大局,听从实业部抢险领导小组或作业长统一调遣参加的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 雨季中,房顶出现的漏水部位,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中心设备主管,由设备主管负责制定和实施补漏计划。

  第十五条 预报有暴雨时,实业部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段领导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布置、安排防洪防汛抢险工作。

  第四章 防洪防汛区域划分

  第十六条 加热工段:

  1、负责一轧加热钢坯库与上料台架西侧、炉后西侧和北侧的防洪管理;负责一轧辖区排水沟、区域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负责一轧原18米跨西门的防洪管理。

  2、负责二轧加热区域南门和西门的防洪管理;负责二轧南门外排洪沟、西门外排洪沟、区域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一轧钢工段:负责调度室楼下东门、穿水冷却处东门、装配间西门、连轧3处油泵房等区域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一轧精整工段:负责副跨南侧东门、北侧东门、北头铁路进口、主跨西北门、飞剪地下稀油站、冷床区域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十九条 二轧钢工段:负责二轧粗轧区东大门、西大门、油泵房、装配间东门、精整副跨南门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负责实业部库房门口的防洪管理。

  第二十条 二轧精整工段:负责车间东大门及钢材库连接处和马路排水沟、冷床西门、冷床北门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加工工段:负责清理一轧加工车间西门,机加西门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气工段:负责一、二轧车间供电设备、线路安全有效运行的直接管理;负责防洪防汛用电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以下相关条款的,一次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100—500元。

  1、防洪抢险中,因指挥不利或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车间防洪部位进水的;

  2、各防洪大门防洪沙袋未备齐或未定置码放的;

  3、遇暴雨防洪防汛组织成员未到现场的;

  4、防洪沟、房顶及排水系统未疏通清理或疏通清理不彻底的;

  5、未按要求进行防洪防汛夜间值班的;

  6、未成立汛期防洪防汛组织的;

  7、防洪防汛中未服从统一安排、指挥、调遣的。

  第二十三条 防洪抢险中,因防洪工具、设施、人员准备不足、防洪设备损坏、组织不利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扣单位第一责任人或管理部门主管500—1000元,其他相关部室管理人员或工段领导、作业长、班组长各300—8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实业部安全办。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日期起施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工程局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单位、项目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单位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2、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3、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6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正教科通【XX】33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为切实加强学校汛期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全校师生安全度汛。日前,以郑红军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对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组深入各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认真排查,还对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中的易涝易滑坡地段进行实地查看,并将情况及时向家长、学生反馈。同时召开全校师生会,进一步强调路队制度及互助组制度,并成立了安全检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师生安全行为。

  通过以上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该校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安全度汛和争创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校长电话、行政值周电话、教师值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与特殊路段专人护送责任。遇到汛情,要增加护送教师,护送教师要亲自护送学生过特殊路段或由家长亲自领回。

  4、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夜间大风暴雨等直接影响大部分学生第二天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上级联系,经上级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风暴雨,学校要提前与上级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大风暴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暴雨放学。

  5、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电话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6、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7、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8

  近日,临沂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城市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和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值班时间8∶00—18∶00,夜班值班时间18∶00—次日8∶00。

  严格执行交接班和请假制度。防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好收发文件和急需处理的有关事宜。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按时上岗签到;有事确需换班或代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及时对来电、来文做好登记、记录并签名,值班记录字迹要工整。

  做好防汛信息整理和上传下达。对来电来文需向领导汇报的,要及时汇报,对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和领导的批示要按要求及时传达,并做好受话单位和受话人姓名记录。

  严格汛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和调度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汛情及工作动态,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汇报请示;对领导指示、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保持值班通讯畅通。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值班电话和手机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亲自值班。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因工作失职发生各类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9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 管理职责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 物资管理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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