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11 15:42:10 制度 我要投稿

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1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问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账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以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6)定期检食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危害药物及高危药物管理制度

  1)危害药物: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品和细胞毒药品。

  高危药物:包括危害药物,以及血管活性药物及刺激剂、高渗性(pH>9)、低渗性药物(pH>4.1)、阳离子药物肌肉松弛剂等。

  2)高危药物要单独存放,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标识清楚明显、醒目。

  3)高危药物使用前要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输注前护理人员在注射单及输液单上的药品名称前,用红笔标注高危药物符号(G)。

  4)高浓度的电解质溶液(10%KCL、10%NaCL),用于临床治疗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医嘱要求使用,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

  5)护理人员应定时巡视患者,根据患者病情调整滴速,静滴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按规范要求予以处理。

  6)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科室及工作人员,按医院相关的规定,填写不良反应表报临床药学室。

  7)高危药物使用科室,定期组织科内相关人员讨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停止、淘汰、更换高危药物的建议。不用的高危药物如肌松药要退回药房。

  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高危药品的规范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二、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物等。

  三、高危药品品种遴选。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2012年发布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件)。

  四、高危药品管理措施。高危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高危药品在药库、药房、病区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柜(架)或区域。

  2、A级、B级高危药品在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警示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3、高危药品调剂和医嘱转抄及执行时,严格查对,杜绝用药差错。输液卡转抄或打印后,由打印者在高危药品用法前面或后面标注红色三角符号(Δ);两人核对时,应检查红色三角符号(Δ)标注有无遗漏。

  4、A级、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法定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途径、超剂量、超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6、各病区应根据用药实际情况设置高危药品基数,并列出清单。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五、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检查高危药品的有效期,对近效期的高危药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高危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应有警示标记和提示。

  七、严格掌握高危药品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八、医院新购进高危药品时,应经过充分论证,购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及高危特性告知临床医生、药师和护士,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危药品的安全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3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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