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时间:2020-10-27 09:01:33 制度 我要投稿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1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为美丽仙岩创建提供良好大气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面秸秆禁烧,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确保全镇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及一个督查组,办公室主任刘涛。由公安、、环保、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等部门参加,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镇政府与村(居)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镇、村及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督查检查阶段。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村(居)委会立即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及村民组长参加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抓紧制定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镇政府禁烧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干部、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在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包组,村民组长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坚持24小时巡查,切实做到村村有人管,每个地块有人管,坚决不留死角。任何一个地块着火都能追究具体责任人。

  各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包点村范围内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包括麦茬、麦秸、油菜秸杆、玉米秸秆、稻秸秆等所有农作物秸杆以及所有的垃圾可燃物。具体任务为:一是负责本村范围内全面发动,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解落实到村干部、组、户,明确每个村干部、组、户和地块的包保责任人;三是广泛深入宣传,要求做到公告张贴到村、组主要公共场所,《一封信》发放张贴到每家每户,逐户签定承诺书,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四是对各类农机监管到位,确保在本村内农机作业麦茬高度不超过15公分,田间、地头无散落和堆放的秸杆,坚决杜绝焚烧隐患;五是坚决杜绝本村范围内主次干道上晒粮,消除火灾隐患;六是认真落实日报制度。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搞好组织协调,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禁烧任务量化分解到村、组,自上而下制定禁烧措施,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按目标要求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责任追究范围和年终考核内容,对好的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还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范围覆盖全镇,确保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有序开展,明确镇、村两级是责任主体,村居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环卫部门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同时积极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

  环保部门要把当前环保执法监管重点放在秸秆禁烧工作上,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环境监察人员要集中力量、严格督查、依法查处,联合农业部门做好秸秆焚烧工作日报、周报工作。

  林业部门要动员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毁坏林木的肇事人员,实施处罚,依法追究责任。

  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下,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派出所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参与查处。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令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同时,做好消防工作。

  纪委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要就秸秆禁烧工作印发通告,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村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五)严格督查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火点的村,村包保责任人被问职,村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出现两处焚烧秸秆火点的,村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职;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的资格,并将秸秆禁烧情况作为考核各村的重要内容。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遏制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根据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城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阳区2020年春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做好2020年春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现阶段,正值春耕夏收等农事活动时节,各类农业活动逐渐增加,秸秆禁烧工作进入了关键期。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对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实抓紧,落到实处。时刻提高警惕,紧绷秸秆禁烧这根弦不放松,确保我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社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禁烧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分片包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网格化管理,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具体到责任人,自上而下形成严密的秸秆禁烧管理体系,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三、强化巡查,加大查处力度

  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安排专人加大现场检查、巡查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同时加大对各类重点禁烧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在夏收重点时段,要在辖区内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建立街道、社区两级露天禁烧工作应急体系,对上级通报的疑似火点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和现场处置,24小时内报送核查结果。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青环发〔2019〕48号)有关要求,对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履责不力,出现露天焚烧火点的,由街道进行问责,每处火点问责不少于 2 人,问责结果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五、实行报告制度,各项工作定期上报

  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街道春耕夏收期间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定期调度报告制度。自6月3日起,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调度,无火点实行零报告,每周按照工作要求报送宣传标语悬挂和巡查等照片影像资料等。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期间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禁烧工作进行周总结,每周五中午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7月6日、11月6日分别报送夏季、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送材料由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环保)负责汇总上报。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3

  一、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秸杆禁烧工作,研究修订相关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探索建立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冯海军 副市长

  召 集 人:陈金鹏 市政府正处级督查专员

  王经环 市农委主任

  曹祚东 农垦红兴隆管理分局副局长

  成 员:商国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景权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世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杨青宝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 云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小平 市农委总农艺师

  梁德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屹基 市安全监管局安全专员

  梁伟群 市气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邀请其他部门参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涉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情况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4

  为持续提升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20年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特别是人口密集区域、交通干线、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包保机制。按照《西溪南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方案》建立镇领导、村委会包保责任制,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包保,其中,楼凯包保西溪南村;胡乃永包保东红村;方晓包保竦塘村;钱立平包保坑上村;张建喜包保琶村;冯振宇包保石桥村。

  2.强化网格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方案和巡查方案,强化“村为单位,组为基础,户为单元”三级网格职能,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加强日常巡查,夏秋两季秸秆高峰期要落实24小时巡查和驻守,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其他时段要坚持网格化管理,落实不间断巡查。

  3.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禁烧“一封信”,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利用喇叭广播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召开禁烧动员大会,营造“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禁烧氛围。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4.强化巡查执法。会同执法队对全镇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严格执行“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垃圾的责任人,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依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镇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

  5.强化源头管控。镇农业农村办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拓宽利用渠道,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生态种植、新能源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对不能还田的,各村要建立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或妥善处置。

  三、组织保障

  1.明确部门职责。镇环保办、执法队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做好日常督查和执法工作;镇农业农村办负责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和农机管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镇公安分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镇交通办负责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两侧50米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镇执法队负责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范围及周边范围的秸秆及垃圾焚烧等镇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镇林业站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镇安全办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水利局负责禁止河渠塘库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镇党政办统筹协调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2.严格火点核实。对于被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上级监督检查通报的火点,镇环保办会同属地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理、调查核实。并在一天内将现场照片、调查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大气办。对于松材线虫防治等露天焚烧措施,需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3.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秸秆禁烧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秸秆火点通报数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重要依据。执法队与各村将巡查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于当日下午4:00前报汪庆荣汇总。

  4.严肃责任追究。镇环保办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村组予以警示通报。对于镇环保办、执法队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将以短信形式直接通报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于被市级通报的火点,经核实的火点的所属村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查。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导致重污染天气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包保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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