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5 15:04:36 制度 我要投稿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1

  一、 员工上岗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并切实遵守逐级请消假制度。

  二、 医护人员上岗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具有卫生专业学习和培训经历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三、 任何科室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从事收费、后勤、办公等项工作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站规定的制度进行活动和工作。

  四、 员工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守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时间,认真负责,精于管理,敬业爱岗,履行职责。

  五、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草率、马虎和擅离职守。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2

  1、医务人员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医务人员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 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我院的科学管理 , 制度管理 ,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加快我镇卫生事业发展,提升我院为全镇健康服务的总体水平。充分调动干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 、 福利条件。坚持以公共卫生 服务为主导,以 基本医疗 为龙头,以医疗保障体系为阵地,全面加强医疗安全。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服务范围。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稳定、健康、长效的发展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为开创xxx 年卫生事业而努力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必 须牢固树立 “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 ”的思想,履行“救死扶伤、乐于奉献”的崇高品德, 廉洁奉公, 各负其责 ,使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条:实行院长 负总责 、院委 成员分线负责管理的 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完成xxx 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 三 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是治院的方针,狠抓内部管理,建立 健 全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以及各项 卫生 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也是预防 各种差错发生的有效措施。

  第 四 条:完善全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全面实行 服务 管理考核。

  第 五 条: 不断完善各项医疗体制建设 ,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医疗差错发生。医务及工作人员诊治及工作期间, 因工作马虎 、 服务态度恶劣,违反操作规程以及末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所造成事故或 医疗 纠纷,使医院名声及经济利益受损,根据情节由当事人承担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直接赔偿 和 行为 责任 ,并 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重大问题按法律法规及卫生院规章制度执行。

  第 六条: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公卫各线专干认真按照年初公卫管理方案和《平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每日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进度以及下村、开会、群众反映等情况做好日记,院委会及分管负责人每月进行督查,作为发放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医务人员实行每日早会 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时也形成行政值班 制度 ,值班人员保证 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事件处理时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第八条:所有工作人员禁止从事或兼职与医疗业务有关的业务工作;禁止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经院方处理后屡教不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 九 条:干职工因违反计划生育、“两非”工作以及违法、违纪、违章事件的将解除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将取消全年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 十 条:节假日安照院委会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节假日管理办法所制订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

  第 十一 条:干职工要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人人关心集体,人人参与管理,为卫生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凡干职工争取的外援资金,院方可以在不负担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按 一定的比例进行 奖励。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十 二 条:按照时间表上下班和值班表上班,夏季作息时间从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实行上午 7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为上班时间;冬季 10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00 —5 : 00 为上班时间;其余时间 按 值班 制度 安排。

  第十 三 条: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穿戴整洁,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护士加戴工作帽、口罩。做到优质服务,面带微笑,精神爽爽,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诊治精心。树立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任劳任怨,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勇于创新。

  第十 四 条: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墙壁、窗台无灰尘,屋角、天顶无蜘蛛网等。用爱心爱护院容院貌,各自办公室整洁、清晰,资料存放有序,药、械摆放整齐、干净。

  第十 五 条:不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用高度的负责态度,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 十 六 条:每月四天假,以星期日或星期六为休假日。其他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违反《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超过的天数视为旷工。

  第十 七 条:我国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不列入每月 4 天假内。

  第 十 八 条:干职工参加单位选派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和出差的视为出勤。

  第十 九 条:下村出公差,必须有记录,要向当班人说明,去什么地方,与什么人,干什么事,需要多久时间,并且要当事人的签名回单,且及时交当班人记录。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实行 分管院长 负 总 责 、专干具体负责制; 落实县局和各主管单位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管理 任务 ,并完成院内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 一 条:全面加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开拓创新搞好防病治病的良好局面,努力减少人民群众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防病控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 二 条: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制订 好 村 级管理 计划、方案 , 制订 好落实 目标任务、报酬 考核要求, 并具体组织实施。 利用例会、电话收集数据。做好村级培训工作,完善各种报表及数据,记录完整 , 及时归帐。建立健全的资料库。

  第二十 三 条: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一、疾病控制工作:

  1. 规范接种门诊(包括村卫生室接种门诊)的各项要求、免疫程序、指导原则,公示各种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2. 搞好冷链运转工作,做好各类疫苗的收、发和使用记录。

  3. 完善预防接种卡、证、册的登记, 7岁以下儿童 建 卡 率达到 98%, 并将信息录入计算机,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必 须大于9 5 % 以上 。

  4. 努力控制接种异常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 .疫情报告与管理:

  1. 认真做好 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要登记和报告好; 特别是本院及村级卫生机构发现的,一定不准瞒报和漏报。对出现突发事件一定要向院长及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驻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必须保证 100%。

  2.有针对性地对结核病进行督导,有效地控制结核病发生。

  3. 利用各种手段收集死亡数据,认真搞好死因病史调查及资料上报 ,死因数据上报率达 100%。

  三、孕产妇保健

  1. 全面掌握全乡孕产妇数,通过下村和召开村及保健员例会,认真掌握全乡妇幼保健基本情况。孕产妇系统管理 率达到 90%以上。

  2. 加大实行住院分娩,杜绝家庭接生的宣传力度,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各种表、卡、册的数据正确,完整。孕产妇 住院分娩率在 98%以上。

  3. 落实3月9月2次高危筛查管理工作,做好产前产后的访视途径和要求。

  4.抓住妇科病普查工作,不断提高妇产科知名度。协助开展住院分娩工作,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

  四 、儿童保健

  为 0--6岁的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建档率100%; 开展 新生儿访视及 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率 90%; 加强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 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率100%。

  五 、健康教育

  1.:制订全年卫生宣教任务,采取多形式的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2.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优生优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向全镇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宣传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经常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六 、健康档案管理

  1: 新建和完善各类人群健康档案, 保障总人数的80%建立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 100%建立档案 ,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对档案要及时更新,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七 、慢性病管理

  1: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 35岁以上 人群实行首 诊测血压,对 确诊 高血压 和糖尿 病 患患者进行系统管理, 建立高血压、糠尿病 以及其它慢病 患者 健康 档案,并定期随访。 其他慢性病要登记,有资料管理。 慢病人群健康管理率达 95%以上。

  八 、重性精神病管理

  1: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摸底筛查,发现率不得低于90%,并及时指导,每月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病 患者管理率达 90%以上。

  九、老年人保健

  加强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和、每年体格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十 、卫生监督 和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掌握辖区 医疗机构、学校食堂、 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 、公共场所 及从业人员底子,建立各种表格信息登记。每年进行多次卫生监督,对每次集餐活动进行检查与指导。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第四章 临床医疗服务管理

  第二十 四 条:建立 临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照处方书写要求开具处方。

  第二十 五 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经常性地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强化“三基”训练,熟练掌握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理论,健全护理管理,满足临床需求。

  第二十 六 条:转变服务模式,加强临床基础服务,落实“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人性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需要。

  第二十 七 条:完善各科室岗位的布局,提高重点科室的能量建设,为开展临床医疗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十 八 条:加强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在职各种培训和继续医学的教育计划,满足服务需求。

  第二十 九 条:加强中医服务管理,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努力利用中医药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服务需要。

  第 三 十条: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特别是加强抗菌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还有特殊药物管理要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做到发现就报告。

  第三十 一 条: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院内感染 控制 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严 防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第五章 药品管理

  根据我院实际,为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应对国家药品零利率的实施;努力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完善药品流通手续,规范我院进药流程。制订如下药品管理条款:

  第三十 二 条:进购药品由药房造具计划,报院长审批,会计进购;审核内容;

  1、是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之内的。

  2、城乡医保报销范围之内的。

  3、是治疗中需要的。

  第三十 三 条:药房实物负责人应经常对药房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临近过期的,要经常提醒医师,并向业务副院长报告,哪些药品临近过期,要及时开出。

  第三十 四 条:医务人员要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处方,尽量做到单联用药。要用二联抗菌素的必须经过业务副院长批准,要三联用药的必须经过医师会诊,努力控制滥用抗菌素的发生。

  第三十 五 条:药房负责人应严格控制药品库存的积压,药房库存控制在6万元之内,为了这个目标,全院共同督查,医师要重点关注药品库存的动态。

  第三十 六 条:医师要充分发挥传统医学的作用,努力用中医药解除疾病。

  第三十 七 条:药房其他未尽事项,全部按照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执行。

  第六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 八 条:人员进出, 经 院委会 集体 讨论 提出基本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经院长 审核后,报县局批准后聘用 。严禁非卫技人员上岗,严格行业执业制度,严禁非本专业或明显不胜任本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各卫技人员都应持相应的上岗和执业资格上岗,但末取得执业资格者,自签订聘约合同或劳动合同二年内取得执业资格。

  第三十 九 条:全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管理办法》和《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管理,所有人员都应与院方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 四十 条:全院职工必须按照院委会的人事安排执行岗位,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第 四十一 条:凡本院须要进技术人员,必须先造具计划,报送县局人事股,答复后而定。院委领导安排按照平卫委[xxx]16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医疗保障工作

  第四十 二 条 医保工作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各种政策性医疗保障报销工作。

  第四十 三 条 按照国家以及平江县各种医保的政策法律以及报销方案程序进行医疗报销,严格各项操作规程。

  第四十 四 条 建立院内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院长具体负责。不定期的召开会议,落实上级有关医保政策规定。督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的人和事。

  第四十 五 条 要求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用药合理,住院指针完善,特殊检查和治疗指征明确。

  第四十 六 条 在医保报销过程中努力减少患者报销流程。用优质的服务,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满足被服务者的需要。

  第四十 七 条 严格控制次均费用和日均费用,杜绝不必要的患者损失和医院损失,如有违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八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 八 条:全院开支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按规定标准执行,超过部分由当事人自负,原始票据要求合法,符合财会核算规定,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十 九 条:财务人员严把支出关,根据财务报表经常对本院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加强本院下设点店库存收缴力度,确保资金回笼率,努力降低药品成本、医疗成本的消耗。

  第 五十 条:固定资产.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的管理。医疗器械和其他实物,由使用人或管理人造册签字负责管理,以确保财产完整,年度盘底,正常消耗的,由管理人员出示原件由院方注消;遗失的,不能明确遗失责任的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需添置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报告,由院委会研究,添置与否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医用材料由院方统一购进,专人管理,由各科室领取,计入业务费开支。

  第 五十一 条:其它流动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包括现金、现行存款、药品、应收账款等资产或现金。收费室对报账员负责,日清月结,保持500元现金备用,如有短欠参照法律、法规管理处理。

  第五十 二 条:药房存品由实物负责人出具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并验收入库,保证质量。月底做好库存对帐单,定期盘底,保证帐实相符,出现短款由实物负责人赔偿。医生出诊须到药房领药,在诊后24小时内结帐,并交付出诊诊金,处方及销售款。任何人不得在药房借药、兑药,如有发现,视为零售,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除特殊情况为急救外,病人欠费须由本院人员担保,无担保的视为情节由当事人追回或偿还。

  第五十 三 条:干职工不得擅自拖欠院内资金,需借支的由院长批准,报账员付款,职工欠款时间较长的应付百分之一的月息,出纳员、收费室短欠视为欠款。全院实行统一收费窗口,严格票据管理,一切收入、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需领取票据收费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报账员交好所收费的账款,以便报账员做报账。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管理

  第一条:科室应按时开诊,并保证随时接诊病人,科室不能按时开诊或提前收诊的,发现一次扣罚科室20-100元。

  第二条:职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发现一次扣20元,两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扣罚当事人100—300元,旷职一天扣罚当事人200—500元,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

  第三条:脱岗一次(30分钟以内)扣罚本人50-100元,脱岗超过30分钟的,扣罚本人100-300元,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二、工作纪律

  第三条: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50元;上班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将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上班聚众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800元,其中发起人和案发科室当事人扣罚1000-1500元。

  第四条:医务人员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应着淡妆,不要浓妆艳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进行医疗操作时,不准戴首饰,要戴工作帽和口罩,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在从事医疗活动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引发医疗纠纷的,扣罚当事人20—50元;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规程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100—200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主动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杜绝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因硬、顶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0—200元;因推诿、敷衍病人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产

  第六条:为保证卫生院医疗及财产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凡在医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程序、玩游戏,扣罚当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以2倍扣罚科室。

  第七条:在卫生院重点消防部位吸烟者,每支烟头100元,重点消防部位有药房、药库、物资库、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处、档案室、病案室、配电室、中控室、计算机室、氧气站、手术室(含门诊)、食堂操作间等。

  第八条:宿舍、科室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烤箱、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需经院保卫科批准备案方可使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50—300元罚款。

  四、环境卫生

  第九条:保持科室干净整洁,每天要搞好科室卫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连续发现三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五次扣罚科室100元;在卫生院消防重点部位吸烟者,按第七条处理;公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50-100元,医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100-150元。

  第十条: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10至30元。

  五、请假事项

  第十一条: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各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请假,职工向本科室主任请假,权限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长3天。

  急诊看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向科主任或卫生院人事部门出具急诊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收据及门诊病历手册。

  其他各种休假均应事先请假并在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执行本规定第二条。

  六、组织纪律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向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未传达的(三天内),每次扣罚科室领导50元。

  第十三条: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100-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待岗处理。

  第十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科室可处以100—500元处罚,造成极坏影响的,院部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院部将对遵守劳动纪律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年终将给予评优选先奖励。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xx年3月1日起执行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操作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接触传染性或感染性病的人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等。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的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传染病区时使用。

  防护镜:一般在进行可能被病人体液喷溅操作时或进入有特殊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区时使用。

  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呼吸道传染病区时使用。

  手套: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医务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使用。

  面罩:一般在有可能被病人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面部时使用。

  防护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评估医疗活动的危险性,采取以上适当的防护措施,注意利器的安全使用与收集,有效防止伤害,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3.严密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有创操作如进行气管插管、气管理切开或吸痰时;或给不明原因死亡患者进行尸解时。

  防护配备: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防护要求:严格执行所有防护程序,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及时按要求收集,严密防范利器伤害,用后规范收集。

  三、对感染性疾病防护具体措施:

  按照医院下发的“预防感染性疾病造成院内感染的控制措施”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医务人员遭受锐器伤害后的报告处理:

  根据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的通知要求,对照医院制定的关于“经血传播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处理原则、或措施流程”,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护理过程中遭受锐器伤害后,应及时报告医务、护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五、防护用品规范使用:

  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手套、隔离衣与防护服、鞋套、防水围裙及帽子的使用和穿脱顺序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6

  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依从性,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医务人员洗手时必须使用流动水设施洗手。

  3、手术室、产房、介入诊疗室、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4、使用洗手液,配备一次性干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物品;手术室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

  5、洗手池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每日清洁。

  6、洗手池边应配备“七步洗手图”,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手术室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7、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手消毒剂应注明开启使用日期,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

  8、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液体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洗手液或流动水进行洗手。

  9、当手部没有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0、下列情况应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1)当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及周围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1、当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2、外科手消毒时,应先洗手,后消毒;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重新进行卫生手消毒。

  13、医务人员不得戴假指甲、戒指等饰物,要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14、手卫生合格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外出学术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学术活动类别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学会、护理学会的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4、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5、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会。

  2、主治医师每年只准参加省内会议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每年准许参加省内外会议各一次。

  3、五年内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者,不得参加学术会议。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会议。

  5、重点学科或医院认为应该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外出学习人员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科教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2、会后,论文资料、会议资料等复印件及会议总结交科教科备案存档,并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后,凭相关资料报销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

  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郑州、西安、济南、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路线乘坐汽车、火车(软卧除外)费用。不得绕道。

  3、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报销金额以财务相关规定为准。

  4、连续二次不参加我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院外学术活动。

  5、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药商、器械商的馈赠吃请,不得购买任何药品和器械。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9

  一、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工作服,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衣、专用防护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2、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严格禁止针头回套操作,以防刺伤。工作人员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4、凡新来医院的医、护、技人员,必须检测肝功及乙肝五项,化验结果全部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垃圾回收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胶皮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清洁双手、沐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6、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7、医务人员对病人的排泄物、血液、体液无论是否被污染或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都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传播的隔离、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飞沫传播的隔离。

  二、医院感染应按照标准防护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一级防护)

  适用对象:

  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

  白大衣、工作裤、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

  防护要求:

  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2、加强防护(二级防护)

  防护对象:

  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等。

  着装要求: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医用防护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严密防护(三级防护)

  防护对象:

  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防护要求:

  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专用防护面罩。

  医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10

  一、 职业防护原则

  1、 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 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 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 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 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 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 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 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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