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时间:2020-08-03 10:36:3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精选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2

  第一条根据编制情况,公司定期召开人员状况检查会,就现有人员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需求人力做出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制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人员调拨增补申请作业程序:

  1.各单位如需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

  2.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金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3.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4.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

  第三条人员招募作业程序:

  1.拟订招募计划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2.诉求

  (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登刊费,决定何时刊登何报,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3.应征信的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4.甄试

  (1)笔试

  ①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定试题);

  ②定向测验;

  ③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④智力测验。

  (2)面谈

  ①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②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③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④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⑤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5.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6.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人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及有关准备工作。

  7.注意事项

  进行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被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报到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保证书;

  2.服务自愿书;

  3.员工资料卡;

  4.相片6张;

  5.户籍誊本;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

  8.抚养亲属申请表;

  9.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五条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六条人事科于新进人员报到日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金可暂扣发。

  第七条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弓,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日事宜:

  1.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2.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3.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4.领储物柜钥匙(总务科主办);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第八条 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并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第九条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人员变动记录簿”

  2.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3.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4.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5.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核薪;

  6.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抚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十条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十一条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无故离职或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第十三条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第十五条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第十六条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依不同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2.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变动作业;

  3.薪金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调薪。

  第十七条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人个人资料袋中。

  第十八条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变申请单。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

  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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