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19 18:13:5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3篇

  银行卡现在作为世界上的使用率最高的现金支付工具,在人民生活中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项工具。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使用和管理公务卡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是小编准备的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篇1

各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公务支出使用透明度,按照国家和本市规范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的要求,本校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资金范围

  本校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规范管理范围,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包括财政拨款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等。

  二、结算范围

  严格执行《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纳入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除支票、贷记凭证等转账支付方式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各类现金支出

  严格执行《上海海洋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海洋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经费支付管理规定。确实需要使用现金结算的相关支出,必须事先报财务处核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二)加强监督考核

  1、强化制度落实。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完善考核通报机制。按照学校二级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学校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现金使用率等方面,对各二级部门进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四、其他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执行。原《上海海洋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沪海洋财〔2014〕23号)中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调整执行。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篇2

市直各预算单位: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近年来我国财政财务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延伸,是规范现金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对提高政府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进源头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14年全面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在公务卡制度执行中,仍存在着公务消费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报销时不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对公务消费进行查询确认等现象。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

  各预算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重要性。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落实,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要按照《南平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库〔2012〕13号)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公务卡实施细则,并于6月30日前报市财政归口业务科室备案。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目录

  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南平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库〔2012〕13号)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1),将预算单位差旅费、接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应优先选择在有刷卡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大额支出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凡具备刷卡条件的零星支出,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三、严格审核和规范报销流程

  单位财务人员应及时将个人公务卡信息维护到公务卡信息系统,并按规定加强对公务卡报销事项的审核,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信息,核实发票、pos消费凭条等单据是否与公务卡消费信息一致,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不按规定进行查询确认的,财务人员应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由于商家无pos机消费终端无法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等特殊原因确需采用现金结算的,经办人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单位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

  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的公务消费支出,经办人在报销时,应提供消费发票和公务卡网上支付交易截图等单据。财务人员按截图中的订单状态显示为“交易成功”的支出金额和成交日期,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查询确认消费信息,并核实相关单据是否与消费信息一致,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四、实行提取大额现金备案制

  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规范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中的现金管理。对发生的现金支出,按预算科目和具体预算项目列报支出,防止没有具体支出内容的备用金提款。因特殊情况需提取大额现金,每日累计超过1万元的,预算单位应向市财政归口业务科室提交《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备案表》,经归口业务科审核后送国库支付中心(附件2)。

  五、规范公务卡的停用和申办

  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预算单位,应及时清理公务卡项下的债权债务,通知个人公务卡办理注销手续;个人不愿注销的,原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由银行将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后,不再享受公务卡免年费、溢缴款领现免手续费、政府采购定点采购价等特殊优惠,财政部门也不再提取相应的'刷卡消费信息。

  调动到其他预算单位时,如新旧单位属同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可不必重新开卡,银行也不必将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新单位需通知发卡银行向财政部门与银联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如不属同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原单位要通知代理银行停用原公务卡或转为普通信用卡,新单位为其重新申请办理公务卡。

  六、建立通报和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公务卡使用率(即刷卡金额占刷卡和现金总额的比率)通报机制,每季的季首对预算单位上一季度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公务卡使用率偏低的预算单位应做出书面说明,报市财政归口业务科室备案。

  将各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并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无公务卡消费信息及公务卡刷卡量较少或使用率较低等异常的预算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视情况约谈单位主要领导或进行通报批评。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并参照本通知制定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的措施,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公务卡改革管理工作。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篇3

  黄浦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支出使用透明度。

  一是继续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

  将该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全面覆盖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实现单位公务支出以使用公务卡和银行转账为原则、使用现金为例外,最大限度减少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

  二是积极落实公务卡监督考核通报机制。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要求,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公务卡执行情况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现金报销管理等相关办法。并将相关公务卡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信息,报送区财政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管理要求的部门,要求分析原因,积极整改。

  三是组织业务辅导培训。

  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务卡制度执行及现金使用情况考核信息系统开展辅导培训,增强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把好现金结算关,强化资金动态监控,不断提高公务支出的规范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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