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0-12-02 10:39:20 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关于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凡组织学生乘坐校车外出参加活动的,必需指定带队教师,带队教师需履行以下职责。

  (1)明确乘车学生班级、人数,并组织学生排队上车,按序就坐。

  (2)上车清点学生人数无误后提示司机关闭车门前往目的地。

  (3)带队教师请在车门附近就坐。

  (4)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

  (5)到达目的地后需先行下车,然后在车门口组织学生按序下车,告诉已下车的学生在路边安全的地方排队等候。

  (6)清点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

  (7)活动结束后,原则上需将所有学生带返学校,如时间较晚,需告知司机将学生分别送到学生指定的安全停车点下车。有学生在车上时,带队教师不得中途离开。

  (8)对于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就及时上报、反馈。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驾驶员在校外行驶车速不能超过交通指示牌所规定的限速。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机关报案,并即与总务处及校车管理员报告。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总务处及校车管理员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标签:总务处工作计划,中学总务处工作总结,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标签:总务处工作计划,中学总务处工作总结,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目的和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爱、自强、自律的品质。

  1.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宿舍长协助宿舍管理员管理好本间宿舍,宿舍长要制定宿舍公约,安排好值日表,管好所在宿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宿舍管理员每周要开一次宿舍长会议。

  2.申请住宿退宿必须经德育处批准后,由宿管老师安排入宿、退宿。住宿前学生要签承诺书,办好相关手续才能入住,进住后若不请假外宿达三次的,作自动退宿处理。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的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准自行更换床位,禁止带外人住宿。

  4.严格遵守学校宿舍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餐,按时熄灯、就寝,除休息时间外,学生一律不得回寝室。

  5.禁止异性同学互相串搂、串室,非住宿生不准到宿舍游玩或留宿。

  6.上课期间不准回宿舍。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回寝室的,必须有校医生证明或班主任证明,同时到管理员处填写好《提前进入宿舍学生登记表》方可进入宿舍。

  7.坚持午休制度。中午在宿舍的同学要求午休,一时睡不着的也不能影响别的同学休息。禁止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保持安静。

  8.保持宿舍内整洁,室内要做到“三统一五干净”。即被褥摆放(叠成军被型)统一,洗簌用具摆放统一,清扫工具摆放统一。地面、桌面干净,卫生间、阳台干净,墙壁、天花板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服装、鞋袜干净。

  9.搞好个人卫生,仪表端庄,服装整齐,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校服。

  10.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其他照明或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里做饭或做其他与学习、休息无关的事。

  11.禁止吸烟,喝酒,,盗窃,打架等不文明行为,以上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住宿资格,并上报学校作相应处理。

  12.节约用水、用电,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离开宿舍要关好水、电,人为故意损坏室内电灯,水龙头,风扇,厕所堵塞等学校设施的,修理费由学生自理,并给予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13.住宿生不能在校外夜宿,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者,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并向宿舍管理员申请,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如遇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以电话告知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及时向领导汇报。

  14.住宿学生要服从宿管老师的管理,积极支持宿舍长的工作,宿舍长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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