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时间:2022-08-20 14:30:5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通用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通用11篇)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1

  (1)审核范围:以全会名义发出的公文。

  (2)审核程序。各部室起草的公文,先由拟稿人自行审核,经本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办公室核稿;涉及其他部室业务的要先经过相关部室会签后,再送办公室核稿;办公室核稿后,拟稿部室将拟发公文呈送主管主席审核后,送主席签批。

  (3)审核职责。公文审核实行具体分工制。①各业务部室公文审核工作由部长负责,主管主席负总责。主办部室与相关部室会签的公文,相关部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也要按照分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和职责对公文进行审核。③办公室全面负责机关公文核稿工作。④公文每经一个环节,有关审核人员都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时间。公文经领导签批后,拟稿部室送办公室加盖印章后发出。

  (4)公文审核处理。办公室人员核稿时,对有缺欠的文稿要及时提出意见,以便修改、补充和完善;对涉及会内其他部室业务范围但未会签的,退回拟稿部室会签后再行核稿;对公文内容不完善或文字需要做较大改动的,提出修改意见后,退回拟稿部室重新拟稿;文稿内容或文字虽有一些问题,但不需作较大改动的,由核稿人员核稿;核稿改动较大的,须经拟稿部室负责人审签认可。

  (5)公文审核要求。核稿人员核稿时必须抓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核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核稿人员要敢于负责;对需要协商或请示的问题,要主动协商,及时请示,不自作主张;公文审核要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2

  一、学校公文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学校工作,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回答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也是学校文书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学校公文的分类:

  1、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审批,用“请示”。

  2、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3、决定:安排学校重要活动和对师生员工的奖惩,用“决定”。

  4、决议:经各种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用“决议”。

  5、布告:公布师生员工普遍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宜,用“布告”。

  6、公告: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

  7、通知:转发上级公文,要求各单位(部门)办理和要求师生员工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8、批复:答复校属各单位的请示报告,用“批复”。

  9、函:相互洽商工作,询问或答复问题,用“函”。

  10、会议纪要:传达会议决议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部门)共同遵守、执行,用“会议纪要”。

  三、公文一般由标题、文件编号、主送机关、正文题词、发送机关、发文日期、秘密等级等部分组成。确定发文日期的原则是:凡会议通过的,以通过日期为准;领导签发的,以签发日期为准。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文应由校长亲自签发。

  四、学校文件,一般由校长办公室起草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各种文件必须交办公室存查。

  五、草拟公文必须严肃认真。文稿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用词规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引文要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六、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上级机关来往的行政公文,由校长室负责批发、分发、传递、立卷和归档。各处、室对口部门的来往公文,由各处、室负责收发、传递、分办,并进行分类,立卷和归档。

  七、各处、室向校领导的请示报告,应直接送办公室办理。办公室根据情况分送有关校领导批示,并尽快答复。

  八、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安排打印,各处、室不得擅自或强行要求打印。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3

  (一)公文的拟稿、审批程序。

  1、以学校名义报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发学校各处室的公文,根据其业务内容,由主管科室代校草拟稿。

  2、有关处室代校草拟的文件,应一律送校办复查,并由校办公室送有关校领导签发。若需有关处室会签的,应在会签后送校办公室复核,再送有关校领导审批签发。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

  4、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二)公文的处理和贯彻执行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在收文人登记编号后交办公室主任批办,重要文件由办公室送主管领导后,按照职责交有关处室办理。

  2、各部门对来往文件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3、需要答复和急办的公文要迅速办理,办公室须注明承办处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内容。办公室主任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完结,办公室应填写完成情况和日期。

  4、发出的公文和归档的公文要加盖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并定期检查全校各处室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4

  1.总则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3.收文的管理

  3.1公文的签收

  3.1.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办公室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3.1.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2公文的编号保管

  3.2.1办公室文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3.2.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3.3.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

  3.3.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3.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3.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3.4.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4.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4.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3.4.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3.4.5办公室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3.4.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4.发文的管理

  4.1发文的规定

  4.1.1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公司,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4.1.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厂办审核。公司同意发文,则由公司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公司×字发文。

  4.1.3对全公司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公司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经理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签发。

  4.2发文的范围

  4.2.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4.2.2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①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②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③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④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⑤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⑥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4.2.3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①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②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

  4.2.4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4.2.5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4.2.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5.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5.1文件的归档范围

  5.1.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①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②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种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③经理办公室、总务会、公司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④公司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⑤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⑥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⑦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⑧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⑨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⑩公司向上级请求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5.1.2业务部门、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5.2立卷要求

  5.2.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5.2.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5.2.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5.2.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6.文件的销毁

  6.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公司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6.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公司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5

  一、公司行文是企业请示、报告、商洽工作、向下传达决定、批复处理问题、指导工作的重要形式。

  二、公司行文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并实行统一管理。

  三、公司行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分发、登记、归档、销毁。

  四、行文与打印管理

  1、公司行文由业务承办人起草,在发文稿申请表中须有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标定日期和密级;部门负责人审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打印发文。

  2、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的文稿交行政部统一编号打印,由起草人校对(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修正后,及时送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或由行政部发出。

  3、打印人员不得截留文件,或将打印、复印、传真等行文中的有关商业秘密或企业管理规定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五、发文管理

  1、公司发文由行政部统一编号、存档。有领导批示的',还应附批示件。

  2、部门和个人收文应在行政部发文登记册中签名。

  3、公司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等以红头文件印发,其他文件通常用普通纸印发。

  4、公司内部文件,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年终由行政部统一收回处理。

  六、收文管理

  1、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记录、传送、归档。

  2、公司收文由行政部统一负责:收到发来文件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和主办部门处理后,收回归档。

  3、急件或涉及商业机密的传真应由专人处理。

  七、所有文件收取发放,必须有登记、签收手续。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6

  一、公文办理主要指收文处理和发文办理,包括登记、拟办、承办、签发、制发等程序。

  二、本局收发的各级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凡参加有关会议领取的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向有主要领导汇报后应将会议资料及时交办公室传阅、保存。

  三、上级来文,由办公室报送局长阅示。班子成员传阅后,应及时将文件原件交办公室保存,承办科室需要留存的,只能存复印件。

  四、本局行文和发文,包括各科室所拟的行政性、业务性、报请性、总结计划性、简报性等各种公文,经草拟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加发文审批单,报请局长审批,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编发文号,方可出台和发文。凡出台公文均应按照要求份数存档。严格控制公文、材料发放数量,严禁超范围印刷。

  五、各科室草拟公文要行文规范,并注意保存原稿和文件。

  六、规范收发文管理,坚决杜绝不按审批程序签、印、发公文。建立从文件收发到文件归档各环节登记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7

  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务性、实效性特别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

  四、文件办理要及时迅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文件。

  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行文必须遵守行文规则,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须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

  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

  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九、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

  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秘密文件泄密。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8

  第一章办公物品的购买

  办公物品购买细则

  第一条原则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办公物品的订购

  根据本部门日常办公必需品的消耗水平,向行政通报,确定订购数量。

  第三条采购办法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订购单

  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行政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行政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跟踪

  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验货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作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付款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经理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财务部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分发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进行采购。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交付监督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二章报废处理

  第九条报废与更换处理

  1、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作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2、报废成立后才能给予新的办公用品。

  3、报废品必须符合《办公用品报废审核规定》

  第三章办公物品的保管

  第十条填写清单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第十一条保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第十二条印刷品与纸张管理

  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如果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行政主管。

  第十三条持有量调查

  必须对总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用低值易耗品持有量进行调查。调查方式是,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行政部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四章对办公物品使用的监督与调查

  第十四条调查内容

  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单据与用品清单。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清单与实际用品清单。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9

  一、目的

  使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实现计划采购、计划领用,控制发放,降低成本。

  二、范围

  适用于天津中信置业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办公文具用品的管理。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

  1、各部门根据部门及个人需要填写《办公文具用品申领单》,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于每周一进行办公用品的发放,除特殊情况外,其他时间不予领取。

  2、《办公文具用品申请单》必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货。

  3、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按本部门提交的《办公文具用品申领单》按公司定额进行领取,特殊情况要附加申领说明。对超计划领取,办公室将不给予发放。

  4、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发放数量,物品发放均由领用人签名。

  5、管理人员请假、休假或因事不在岗时,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代管。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库管统计、掌握文具的领用状况,有效地进行费用控制。

  2、属于部门公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保管。如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解决。

  3、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4、办公室对必须及耗用量大的文具,采取酌量库存的办法。

  5、月末库房管理人员要将办公用品的进货、发货、存货明细进行汇总月报。

  五、办公用品定量

  笔、笔芯:每位管理人员每月不超过1支。

  卫生纸:每位管理人员每月不超过2卷。

  双面胶、胶布:部门每月各2卷。

  胶水:每部门每月不超过2瓶。

  曲别针、直别针、订书钉:部门每月不超过2盒。

  一次性纸杯:有关部门每月不超过2包。

  复印纸:部门每月不超过2包(做到纸张二次利用)。

  电池:有关部门每月不超过4节。

  色带:部门每月不超过2根。

  备注:物品按月申领,即每次领用为当月需求量。个别部门定量过低经确认后另做调整。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10

  1、总则

  (1)为了规范办公文具用品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本办法所称办公文具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消耗品包括笔记本、信纸、圆珠笔、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檫、复写纸、便条纸、橡皮、夹子、水蜡、卷宗、标签、打印油、订书钉等。

  2)管理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包括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修正液、笔式擦、打印台、电池等。

  3)管理品。管理品包括订书机、打孔机、打码机、大型削笔器、计算器、钢笔、算盘、剪刀、美工刀、姓名单、直尺、印泥、日期章、日期戳等。

  2、文具用品的采购

  (1)综合部可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特殊文具综合部无法采购者,可以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自行采购。

  (2)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公司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综合部申请。

  (3)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28日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交综合部统一采购,次月5日发放。但管理性文具的领用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文具用品的发放

  (1)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

  (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1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2)管理消耗品文具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

  (3)管理性文具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4、文具用品的领用

  文具用品的领用为分个人领用和部门领用。

  (1)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水性笔、橡皮檫、笔记本等。

  (2)部门领用是指本公司共同使用用品,如订书机、打印机等。

  (3)每人及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由综合部统一保管,在文具领用时分别登记,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4)新进员工入职时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申请表向综合部领用文具,并做登记;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及列管文具一并缴交综合部。

  (5)文具严禁带回家。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篇11

  第一条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将制pg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第四条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第五条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不在此限。

  第六条管理品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七条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用品申请单”,交管理部统一采购,并于次月一日发放,但管理性文具的申请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八条各部门设立“文具用品领用记录卡”,由管理部统一保管,在文具领用时作登录使用,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第九条文具严禁带回家私用。

  第十条文具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量库存,管理部无法采购的特殊文具,可以经管理部同意并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申请单向管理部领取文具,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一并交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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