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2-11-28 16:12:46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制度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制度【1】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贯彻落实制定。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1)公司安技组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公司安技组要将本季度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会议程序

  (1)首先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安技组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技组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安技组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

  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会议记录;由安技组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清远市二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修订

  安全生产制度【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本通则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各项生产活动。

  1.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协助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实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减少、防止事故的发生。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1《安全检查细则》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3内容与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

  3.1公司全体职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

  3.1.2公司全体职工,都应依照《毅顺锦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在本工作岗位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1.3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会签时必须有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签字。

  3.1.4全体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1.5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5.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副总经理主管。

  3.1.5.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业务、技术工作。

  3.1.5.3公司内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由行政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成立并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各单位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3.1.5.4每个从事生产、试验、检测等作业的项目部,都应设一名兼职的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3.1.6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1.6.l对新接收的职工(包括调入职工、雇佣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进入工作岗位。

  3.1.6.2对操作生产设备的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方准其独立操作。

  3.1.6.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具体按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中的规定执行。

  3.1.6.4对调换工作岗位或连续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返岗位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6.5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投产,要进行新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对有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

  3.1.6.6对参加危险作业工程的.职工,要进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教育。

  3.1.6.7对派往公司外执行生产、试验、检测、安装、运输等任务的职工,要进行有关作业环境和条件的安全教育。

  3.1.6.8对所有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并利用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生产调度会,以及报纸、广播、展览、劳动保护教育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1.6.9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灭火、急救、抢险等培训。

  3.1.7对于接触火工品,易燃、化学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与要求,按QJl421.11规定执行。

  3.1.8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1.8.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生产,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月查,班组的周查和作业岗位的日查。

  3.1.8.2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1.8.3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生产前安全检查。每年要组织全公司性的专业技术安全检查。

  3.1.8.4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做好各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1.8.5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

  3.1.9认真排除隐患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1.9.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排疗养并发放保健费。

  3.1.9.2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将每年技术改造经费的10—20%用于安全技术改造。

  3.1.10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职工必要休息。配备适当的休息场所和饮水设施等。

  3.1.10.1坚持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1.10.2女职工因生理特点所需的劳动保护,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按《女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1.11对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和暑期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按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2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和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

  3.1.13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3.1.14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3.1.14.1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

  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1.14.2以经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工伤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及有关规定的补贴。

  3.1.14.3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职工伤亡事故档案,并妥善保存备查。

  3.1.14.4公司在生产期间,要备有急救机动车辆以及时有效地救护受伤职工。

  3.2对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3.2.1生产区作业场所,各种设施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检查和报废制度,安全防护、防尘、防毒等装置必须保持有效、完好

  3.2.2生产区道路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3.2.2.1车行道、人行道保持平坦、畅通,并有足够的夜间照明。禁止在路面上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断交通或在路面上从事妨碍交通的活动。

  3.2.2.2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宽度不得小于6米。厂房内的通道宽度,通行机动车辆的主通道不得小于3.5米。

  3.2.2.3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在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上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不得低于

  3.5米。

  3.2.2.4生产区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和绿化物等。不得防碍交通视线。

  3.2.2.5道路两侧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

  3.2.2.6在道路上施工必须设安全围栏、安全标志和夜间红色警示灯,施工结束后要立即清理现场,按原标准修复道路。

  3.2.3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3.2.3.1所有建筑物及架空管线的支架、立柱等构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应保持完好,下水道畅通。使用单位发现建筑物损坏或有危险征兆,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3.2.3.2所有沟、井、池及空中走台上有失足堕落危险的孔、洞等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或护栏。

  3.2.3.3凡有可能遭雷击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等,都应按有关标准安设防雷装置,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其性能可靠。

  3.2.3.4各种输送管线的安装、架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各种用途的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刷涂不同的标志色,以示区别。树木及其枝叶与架空电线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2.3.5在公司区和作业场所的危险部位,应按GB2894《安全标志》GB2893《安全色》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警句。

  3.2.3.6易燃易爆、高压电、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场所,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分级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2.4防火防爆场所要符合下列要求:

  3.2.4.1严禁焚烧垃圾、废纸及工业废料等。

  3.2.4.2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库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2.4.3易燃易爆场所周围10米内,散发大量易燃气体、粉尘的场所周围30米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机动车辆严禁随意驶入易燃易爆场所。

  3.2.4.4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3.2.4.5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后方可进行。

  3.2.5危险作业场所选址,应尽可能远离人员密集区和交通要道。短期从事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或大修;建筑物的施工、拆除或在修,以及进行燃烧、爆破等危险实验,应在周围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派值班人员警戒,以防无关人员进入。

  3.2.6在生产区施工动土,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地下设施、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2.7作业场所的各种设备、工作台布置、安装应保证安全,便于操作、维修和通行。在可能产生飞溅物伤人场所,必须设置铁丝防护栏或护板。

  3.2.8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洁、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3.2.9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3.2.10.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经常开启的门窗,冬季应有防寒装置。

  3.2.11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应为工作者设置木质踏板。

  3.2.12对有粉尘、毒物、强腐蚀物、强磁尝放(辐)射线等有害作业场所,以及产生强噪声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防护和治理,把有害因素降到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安全生产制度【3】

  为确保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意识,用法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在公司内造成一个遵章守纪光荣、安全有功受奖、违章违纪可耻、殃成事故有罪的氛围,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公司领导对上级安全指令、文件、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的罚主要领导50元。各基层队、组对公司下达的安全指令、文件不传达不落实的罚第一责任人30元。

  2、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不按要求组织安全自查的基层队、组负责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进行解聘。

  3、对每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安全领导组下发整改通知书,不按时限整改的队、组,罚主要负责人100—500元,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

  4、当月发生轻伤事故的队、组,扣除员工工资总额的5%,并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以单位罚款总额的20%,从本人年薪中扣罚。

  确定为重伤的扣除员工工资总额的10%,并处以责任单位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以单位罚款总额的30%,从本人年薪中扣罚。

  5、在工作时间睡觉、打牌、看闲书、酗酒及脱岗的,查出一人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6、由于个人违章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者根据实际罚单位负责人200—2000元,罚事故责任人100—1000元的罚款。

  7、对本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的,罚事故发生单位500元—1000元,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500元。

  8、因工程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人身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和刑事责任。

  9、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汛工作。当月发生失盗或火灾事故,对岗位责任人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按事故发生的时间,在本季度考核中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至1000元,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以单位罚款总额的10%,从本人年薪中扣罚。

  10、对检举、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要予以保密,并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11、对制止“三违”,避免和杜绝事故发生的人员予以200—1000元的重奖,同时在公司通报表扬。

  1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三违”现象,根据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50—300元的'罚款。

  13、在上级组织的技能比武、质量评比和安全知识竞赛中获得等级的将予以奖励100—2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14、奖罚资金的管理使用,一律按现金奖惩,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执行。资金管理归财务,罚款金额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总经理职责

  一、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二、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行政和业务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运营内外部环境。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全局业务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负责完成责任目标和年度计划。

  四、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对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正确决策,认真领导,杜绝重大事故、失误发生。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规章,负责各项制度落实,严格纪律,树立正气。

  六、聘任、解聘、调配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各阶层工作人员。

  七、拟订公司顾问、员工及参与公司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奖惩和利益分配等制度、政策。

  八、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策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负责追究处理各类原因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九、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事物)合同和处理业务。

  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凝聚力工程,提高企业知名度;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十一、定期向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

  十二、负责公司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绩效考核。

  十三、履行公司企业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完成董事会赋予的其它任务。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各项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三、组织制定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四、根据公司安排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分解落实公司生产、销售指标和其它各项考核指标,并组织完成。

  六、全面负责公司产业调整及品牌引进、调整工作。

  七、落实公司大型公关与促销活动,组织本楼层品牌的促销活动。

  八、配合保障部保安队组织做好公司内部各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九、负责公司内财产的合理使用与调配。

  十、负责公司内部重大人员调动、部门业绩考核、奖金分配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员工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的指导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关心员工生活,做好思想工作。

  十二、协调与公司其它车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1、车间主任对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间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车间生产、质量、安全及设备的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强化车间主任是“产品质量第一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意识。

  3、组织实施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4、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5、负责车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6、负责管好、用好、维护、保养好在制品、设备、附件、工具、量具及工位器具。

  7、负责车间员工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8、对本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负责。

  9、对车间各类报表、原始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10、有权调整车间内的劳动组织和调配职工。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2%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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