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0-12-12 14:22:27 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部的管理制度

  生产部负责对各种设备事故、工伤、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订改进措施计划。本本是YJBYS小编整理的生产部的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生产部的管理制度

  篇一:生产部的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篇二:生产部的管理制度

  1、本章规定的生产部管理各项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岗位。

  公司通过贯彻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6s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工艺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凡是不符合iso 9001质量管理和6s管理要求的一切行为,都要及时纠正。造成质量损失的都将受到处罚。

  2、生产部所使用的各种工艺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项目工程师及相关人员负责编写。经生产、质检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它是指导生产作业的基本依据。

  3、生产部执行的质量文件由质检部负责编写,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有关产品质量文件的编写,要参照国家、部、省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国内外同行最高标准。已经批准执行的质量文件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基本依据。

  4、生产厂长和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所有产品的生产组织、进度协调、质量监督工作。各小组主管是各工序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小组的产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生产厂长是整个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5、生产工序主要分为准备工序、装配工序和检测工序。准备工序是指按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准备合格的、能流入装配工序的各种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由采购组和仓库管理负责。装配工序指将各种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装配成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生产装配小组负责。检测工序是指按相关技术要求将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调整到符合质量检验要求,由生产调试小组负责。

  6、生产人员的所有生产作业均必须按生产程序进行。生产人员要严格按照工艺技术文件的技要求,抓好产品质量。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当时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将生产质量计入个人和部门考核。

  7、各车间主管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按岗位和能力分配生产任务。生产人员在进行生产作业时,应认真填写《生产部月生产情况考核表》。

  8、各车间主管可以根据各生产小组任务完成的情况调整生产力量,各生产小组之间要加强沟通,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9、生产人员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质量要求进行生产作业,上第一道工序完成时应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向质检员申请工序完成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10、产品销售出库由发货处办理相关手续,生产部负责安排产品包装和搬运。整个产品包装过程质检员、车间主管和各生产小组组长以及发货处相关人员要全程监督检查。不允许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对人为质量事故要追究质检员、主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生产部实行考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薪金管理办法,公司按生产任务核定有效用工工时,对车间管理人员采用考评考核,对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

  12、生产部的考评计件工资管理办法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篇三:生产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 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篇四: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 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 内容

  3.1 质量管理

  3.1.1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 工艺管理

  3.2.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 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 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 定置管理

  3.3.1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 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 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 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 , 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 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 设备管理

  3.4.1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 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 , 做到证机相符。

  3.4.6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一般事故 3 天内 , 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3.4.7 坚持八字要求 , 即 : 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 设备运行中 , 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3.4.9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 , 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 保持设备清洁 , 严禁泡、冒、滴、漏。

  3.4.11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 ,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 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计量管理

  3.6.1 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能源管理

  3.7.1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 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 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 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 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 劳动纪律

  3.8.1 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 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 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 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 文明生产

  3.9.1 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 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3.9.3 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 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3.9.5 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 、冒、滴、漏。

  3.9.6 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 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 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 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10 安全生产

  3.10.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 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 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 奖惩

  4.1 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倍。

  4.3 对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少于60分的部分按2元/分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

  4.4 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月底统一发放。

  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中员工必须自检,个人意识强烈,保证产品质量,员工必须配合质检人员否则出现质量事故按其严重性予以相应处罚。

  第四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五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组长、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否则处于5-10元处罚。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负责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吃零食、吸烟、聊天、玩手机,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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