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伤保险新政

时间:2020-10-31 11:38:12 制度 我要投稿

2016年宁波工伤保险新政

  还在找宁波工伤保险新政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宁波工伤保险新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兄弟的辛勤付出,但他们的权益有时没法得到保障。记者了解到,2015年前11个月,全市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四大施工行业共发生人生意外伤害事故1370人次,全市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15起,共造成人员死亡21人。

  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总人数大约30万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4万人,由于商业保险工伤赔付有限,建筑施工行业工伤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热点。

  昨天,在市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勇发布消息,近期人社、住建、交通等九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所有在宁波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包括: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交通港口工程、市政道路和园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

  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宁波其他企业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者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意见》中所说的从业人员特指就是农民工,原本的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还是按照职工社保来缴纳。

  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兄弟的辛勤付出,但他们的权益有时没法得到保障。记者了解到,2015年前11个月,全市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四大施工行业共发生人生意外伤害事故1370人次,全市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15起,共造成人员死亡21人。

  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总人数大约30万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4万人,由于商业保险工伤赔付有限,建筑施工行业工伤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热点。

  昨天,在市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勇发布消息,近期人社、住建、交通等九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所有在宁波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包括: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交通港口工程、市政道路和园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

  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宁波其他企业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者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意见》中所说的从业人员特指就是农民工,原本的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还是按照职工社保来缴纳。

  宁波出台工伤保险新政建筑业从业者将"伤有所保"

  1月28日,宁波广电网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宁波将在去年实施一系列社保降成本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市级统筹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同时,还将调整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

  据了解,2015年以来,宁波用好用足现行政策,减征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7.46亿元,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单位减少缴费0.65亿元。同时,失业保险基金为企业降成本8.3亿元。政策多管齐下,共为企业降低成本156.41亿元,千方百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级统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

  随着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宁波职工医保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已经基本覆盖所有职业人群。至2015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82万人,其中市级统筹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245万人。2015年宁波职工医保的赡养比为5:5(即5.5个在职缴费人员:1个退休人员)。高于全省4.9、全国2.9的水平,缴费人数增多使得医保基金运行良好,有一定的存量空间可用于降低医保缴费费率。

  在此情况下,为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合理筹资、适度降费”的原则,在确保当期医保资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础上,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的医保缴费费率,从2016年2月1日期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至9%,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准不降低。调整后,用人单位按9%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0.5%的费率缴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按2%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经初步测算,此项调整后每年将为市级统筹区用人单位减少医疗保险缴费9.05亿元。五个县(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有当地政府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勇告诉宁波广电网的记者,这次医保费率的下调政策,同样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个人自己参加医保的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长期以来,建筑业是工伤事故的“多发区”,同时也是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薄弱区”。近期宁波人社、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安监、财政、税务、总工会九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从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宁波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交通港口工程、市政道路园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各类工作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一次性缴费手续。建设工程项目一次性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缴费额率。缴费额率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为5000万元以下(包括本数)按1.2‰计算;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包括本数)按照1.1‰;1亿元以上至5亿(包括本数)按照0.9‰计算;5亿以上,按0.6‰。

  参保后,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宁波其他企业职工合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如何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能够顺利参保?记者了解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港口)管理、城市管理、水利管理等部门将依据《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参与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督促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者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安全圣餐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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