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征文

时间:2022-10-18 11:16:26 征文 我要投稿

与法同行征文(精选22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看到征文的身影吧,征文的结尾要或紧扣开头,首尾呼应,或重申观点,再次点题,或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等。还是对征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与法同行征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与法同行征文(精选22篇)

  与法同行征文 篇1

  法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正义与不正义的尺度。

  有人说,法是统治者手中的鞭子,以血淋淋的教训剥削着人民的自由。有人说,法是神圣的天平,绝对的公平,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这或许都太过于极端。

  法,更该是人们心头的一道紧箍咒,时时警醒着人们不越雷池半步。它的出现,是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为了不是禁锢人民于枷锁之中。正如英国人洛克在《政府论》提到:“法律的目的不是一种信仰,一种衷心的敬重。

  法,是人性阴暗面的抑制剂。有这样的一种说法:若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了;若是天使统治人,那就不需要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可见,法一方面制约着人民的行为,另一方面,同样以其权力制衡着权力。因而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保证一个稳定、强大、且正义的法律体系存在。人自然不会是天使,人性的阴暗面始终存在。法可以防止其诸多后果,但也无法将其铲除。

  归根结底,法要发挥其效用,除了它的强制力,更重要的是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只会是一纸空文。卢梭曾经说过:“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当人民不再信仰和崇尚法制,那么人性的阴暗面必然肆虐,强权必然横行。

  因此,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让法成为一种信仰!

  与法同行征文 篇2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在它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像一双温暖的大手,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替我们伸张正义;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时刻用它那权威保护着我们,是我们不受到一点儿伤害,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利益。

  法律真的很重要,没有了它,我们的安全就不能保证;没有了它,我们的利益就很难追讨;如果没有了它,我们的社会将会非常混乱,红绿灯,醉酒驾车等等这些规则将不存在,车水马龙完全没有了秩序,社会上没有惩罚只有个人的利益。那么这个世界将是多么的可怕!

  我们应该与法同行,就比如现在警察叔叔抓得比较严的醉驾行为,有许多人就是因为没有遵守这一项法则,被送进了监狱。为了让市民们的人身安全得到保证,警察叔叔们可是想破了头脑,决定采用强制措施,让市民们乖乖服从,减少了许多惨重事故的发生。其实如果我们克制自己的行为,少喝两口酒,就不会有那么多那么多悲剧发生,更加不会用强制措施来克制我们的行为。我们应该自觉一点,不应该找一些法律的缝隙去弥补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十分可耻!不过,还是有一些市民遵守法律规则。自从实施了强制措施以后,一些市民在外吃饭时,知道自己要开车,也意识到了醉驾开车的危险,所以都克制住了自己的喝酒欲望,尽管在需要应酬的情况下喝酒,有些遵纪守法的人还专门请了自己的司机,在喝了酒以后让司机代驾。有法律意识的人都知道如何才能保证他人与自己的安全,避免有什么事故发生,减少风险。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自己过得更加幸福!

  法律,有可能让我们变得一无所有,也有可能让我们变得更加富有。有时候,在人行道上闯红灯其实也算是违法,与法同行很容易,违反法律规则更容易,但只要我们在任何事上都多加注意,那我们在大路上安全的行走着,乘着安全载着法律与法同行!

  我相信,只要我们遵纪守法,与法同行。这个世界一定会少了很多交通事故,世界一定会充满欢声笑语,减少了许多因没有遵守法律规则的受害者,也减少了许多哭声。遵纪守法,与法同行,加油!

  与法同行征文 篇3

  法律与道德是相依相伴,紧密联系的。法治与德治相互依存。

  道德,一个人内心存在的力量。人性本善,所以这是一股正能量。任何一个人在因为自己而做错的事情,哪怕无人知晓,都会从内心涌出一丝内疚。道德就像一个忠厚的老者,时时刻刻导你向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权威与根本,作为一种规范,管理着人们的方方面面,只分对错,不管人情,刚正不阿。就像一名拿着戒尺扮相严厉的老师,约束着你但却是为了你好。

  法律与道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但同样也有着各自的缺憾。道德,虽然是一股导人向善的正能量,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却是显得单薄的多了。有的时候,当面对诱惑时,尽管道德在苦苦抵抗,但却还有人抵制不了。这样的事情是令人惋惜的。法律,以规范与条例为世人制定了为人处事的规则,稍有逾越,便是惩处,也许有的人是因为无知或者好奇而走上了违法的路。可是在法律面前,无一例外,不会给他们一点点机会。所以,有的时候法律又是过于死板,不近人情。治世犹如练剑,过刚则易折,过软则不易奋敌。

  如今的社会,充满了无限的诱惑,误入歧途也是难免的,单一的依靠法与德都市不科学的。唯有两者结合,软硬适中,方可炼出一把利剑。法律与道德相互合作,内守其心,外正其行。以德守心,以法正行。唯有这样,才能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中:“不使明镜热尘埃。”一个国家的法度只有既遵法纪,兼济人情,让长者更威严,让老师更温和。那才是一套完善的体系。只有这样的法治,才是真正适合这个社会,才是人们真正所拥护的。法律与道德相互紧密合作,最好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更好地去构建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才能使国家更加安定团结,人民生活更加和谐,欢乐。

  与法同行征文 篇4

  法治两个字并不陌生,但总觉得离自己很远,随着“六五”普法的到来,通过观看法治节目,浏览普法网站,学习法律知识,我逐渐认识到,法治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阳光。

  据调查资料显示:一些青少年不懂法,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数已占全国刑事总数的70%以上……而下面的一则案例,更是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闭上双眼,我仿佛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爷爷奶奶,痛苦后悔的小新,睁开双眼,我们必须认识到,酿成这一悲剧的背后是法制意识的淡薄,是普法建设的漏洞。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法律首先应该被理解为是一个公约,一个如何建立秩序的社会公约,所以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总理的一番话另人深思。

  那么,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重要部分,更应该肩负起这份光荣而又庄严的责任。

  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所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是普法精神的重要体现。过马路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接受普法材料,宣传法律知识,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又是否认真去做?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法治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实施普法行动也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重视量的积累,学会优化结构,不失时机促成飞跃。

  试想人人都能首先提升自己,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

  与法同行征文 篇5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周围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小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我们卸甲实验小学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这里有几个号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110、120、119、122、114、84735094,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遵守校纪、班规,做文明学生

  今年学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推进《扬州市小学减负的六条规定》,贯彻学校精致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再提醒同学几点:

  1、学生在校时间为6个小时。学生可以提前半小时到校即上午7:00-7:30下午1:00-1:30为学生到校时间。家长严格按时接送,不得提前和推迟。在规定时间以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

  2、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骑自行车。在行车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或相互追逐。如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均由自己和家庭承担。学校提供摆自行车的场地,学生自行车均要配备好车锁,并按要求摆放在规定地点,学生无锁车在校园内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学生自行车做到“五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脚蹬,有撑架,确保自行车行车,停车的安全。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午间静校制度。走读生中午在家休息,作业,1:00-1:30规定时间方可到校。午间在校代伙的学生,必须在护导老师的安排下,在指定班级参加午休与学习。在规定时间内所发生地一切经济,责任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三、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与法同行征文 篇6

  花季时节,法律看似多么的遥不可及。但随着违法犯罪已经呈现低龄趋势,这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周小雨父母离异后,他跟着继外祖母住在一套租住房里,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周小雨早就辍学在家。今年1月18日凌晨,在游戏厅疯玩了的周小雨回到家,继外祖母张某大骂了他一顿,因上网还欠了一大笔钱的周小雨找继外祖母要点钱,张某一口拒绝了。周小雨很愤怒,随后产生杀掉继外祖母的念头。半个月后,周小雨在上网时遇到了魏东、杨俊、代勇,是打网络杀人游戏的老搭档,周小雨说:“你们帮我找点工具,我想把我外祖母除掉!”魏东等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还自告奋勇地找工具。当天晚上,几个人揣着两把从网吧里偷来的砍刀,赶到周小雨继外祖母的家中,伺机轮流举起刀对着张某砍去。之后,几个人跑到楼下翻钱,还未断气的张某发出呻吟声,周小雨听到后提议再补几刀,魏东吓坏了说不敢。代勇威胁道:“要是你不动手,我们就只有砍你了!”就这样,张某死在外孙和网友的刀下。今年2月3日,周小雨等4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10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我听完后思潮起伏,思绪万千。实在难以想象,这些花季少男少女如何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无尽的黑夜,他们已经两鬓斑白的父母如何艰难地面对多年辛劳付诸一炬的残忍结果。法既是有情的,也是无情的,它既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也可以让你失去自由。

  作家柳青有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世上没有后悔药,走好人生每一步!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不小心的肢体动作,一个闪过的`念头,在你推我撞的混乱中渐渐地走上不归路。网络的虚拟,现实的残酷,往往令我们措手不及。在充满诱惑的今天,我们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辨别,学会分析,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从自身做起,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从而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与法同行征文 篇7

  法,这个字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到底什么是“法”呢?翻开字典查找,上面写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这不由地让我想起八年级品德考点上的一条 :法律的特点。

  纵览四周,“法”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例如,里、家庭里、社会上,真可谓“无处不在”。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时,当体罚学生时,当儿女不孝时,我们都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止这些行为。

  举两个关于我们学生的例子吧!

  某市一名中学生因成绩不理想,放学后回家遭到的打骂,晚上便趁熟睡时,将母亲砍死。公安人员将其逮捕,在法律的制裁下,这名中学生终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

  一个自认为游戏高手的中学生,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抓住。在游戏上花光钱的他,心生邪念,将游戏世界带入现实中,实行疯狂盗窃摩托车的勾当,但最终警方以盗窃罪将其逮捕。

  很多人看到这两个例子,都认为与自己无关,而且也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其实不然,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而易见,之所以我们可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安全而美好的生活,这都归功于“法”!

  法治像阳光洒满大地,给人以抚慰;法治像雨露滋润大地,给人以舒心;法治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穿行的马路上,存在于我们严肃的课堂上,存在于我们热闹的上……它所在的每一处,凝聚着的每一项规章制度,都在制约着我们的行为,同时保护着我们。

  让我们与法律做,面对不良的社会现象,将法律化作武器,与其勇敢地作斗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学法,知法,懂法,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征文 篇8

  法律,大家并不陌生,甚至都是很熟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存在于生活中,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但是你们可想过法律也存在校园中呢?刚上学,老师就向我们宣传法德知识,但年幼的我们总是似懂非懂的,但是我们现在都渐渐的明白了,法律是约束着我们的行为的,正因为这种约束,才会使我更加严于律己,不犯错误,但是法制在校园,我们所做的事还是要自己承担后果。

  记得小学时,在我们毕业的那天,老师给了我们一天的活动课,我们尽情的玩呀、闹呀,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但是谁想到这确实根源。

  两个男同学在一起疯闹,但两人不知怎么的就吵了起来,大家就开始劝说他们,不但没有越来越小,反而越来越激烈,谁又想到在这个时候,一个同学忽然从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向对方刺了进去,对方倒下了,但是是吓的,只是刺破了一点皮,大家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后来,双方的家长都没有追究责任,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可见,法律还是应该出现在校园里,因为校园里常发生冲突,而这些冲突又可大可小,如果没有什么来约束他们的话,事情就可能变得不可收拾。如果有这么一样东西能从心底里来约束他们,事情就不会恶化,就可以轻松的解决,那么这种东西就应该是法律。

  在任何时候,法律都是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只有不触犯法律,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所以法律应该进入校园,并进入学生的内心深处。

  与法同行征文 篇9

  法律,大家并不陌生,甚至都是很熟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存在于生活中,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但是你们可想过法律也存在校园中呢?刚上学,老师就向我们宣传法德知识,但年幼的我们总是似懂非懂的,但是我们现在都渐渐的明白了,法律是约束着我们的行为的,正因为这种约束,才会使我更加严于律己,不犯错误,但是法制在校园,我们所做的事还是要自己承担后果。

  记得小学时,在我们毕业的那天,老师给了我们一天的活动课,我们尽情的玩呀、闹呀,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但是谁想到这确实根源。

  两个男同学在一起疯闹,但两人不知怎么的就吵了起来,大家就开始劝说他们,不但没有越来越小,反而越来越激烈,谁又想到在这个时候,一个同学忽然从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向对方刺了进去,对方倒下了,但是是吓的,只是刺破了一点皮,大家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后来,双方的家长都没有追究责任,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可见,法律还是应该出现在校园里,因为校园里常发生冲突,而这些冲突又可大可小,如果没有什么来约束他们的话,事情就可能变得不可收拾。如果有这么一样东西能从心底里来约束他们,事情就不会恶化,就可以轻松的解决,那么这种东西就应该是法律。

  在任何时候,法律都是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只有不触犯法律,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所以法律应该进入校园,并进入学生的内心深处。

  与法同行征文 篇10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新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并颁布了许多法律保护我们。

  提起法律,往往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但法律则最权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变得秩序井然,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切实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给我们带来的一切。未成年人更应该这样。

  《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专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武器。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法律保护我们的实力。

  1994年春,13岁的小学生小风自创了一首歌词,参加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这首歌词由于新颖富有感情而被评为特别奖。然而,小风并未收到后将通知书。进过调查发现,是复评中小学教师李某何其学生张某做了手脚。小风知情后以侵犯自己著作权为由将他们告上了人民法院,经审理小风获胜,获得了1700元的经济赔偿。同时要回了获奖证书。

  小风用了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学习。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由于我们的社会经验不足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无法无天,没有学生样。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后无反应,待冷静后见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后悔不已。大家不要认为我在这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实力:

  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是班干部。有一次考试,他考得特别好,爸爸奖励他10元钱。小王与同学商议怎样花这些钱时,有人提议去游戏厅,没想到就这么一次,小王就被游戏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视力逐渐下降。父母给的零用钱不够,他竟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社会。一次他被收银员发现后,为了不被抓,居然用啤酒瓶砸向头部,使之当场死亡。

  因痴迷游戏而丧失人性,由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为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事情。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是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就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

  与法同行征文 篇11

  我国有句古话叫“无规矩不成方圆”,而苏澈的这句“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时刻提醒着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法律像一把大伞,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像坚强的战士,时刻为光明战斗;法律像一把利剑,捅破黑暗的犯罪组织。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我从学校每周的普法教育上学到了不少法律常识,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也知道了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在校内,遵守学校和课堂纪律;在校外,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不仅守法,更要时刻做一个讲道德的青少年。

  “勿以恶小而为之”,大的恶行往往从小恶引起。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出现意见不同、出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这样小小的摩擦就变成了故意伤害罪。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这种现象,很多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那就构成了偷窃罪。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与法同行征文 篇12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我们每个人都接受着法律公正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教给我法律的知识。

  这本书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同时,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我国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在我的身边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村的王某在小学读书时,时常拿别的小东西,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甚至发展到参与抢劫,以致被抓进了牢房,他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而他自己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牢房中度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看来触犯法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

  韩非子曾说过:“活败则国乱。”可见假如没有法律,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小巷……那时的社会将是一片混乱。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国家是最好的治国方法。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知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与法同行征文 篇13

  提起“法律”这个词,大家也许都很熟悉,也许会很陌生。

  自我认为,法律是人的防护盾;是公平的裁判;是维护社会的使者。有了法律,才能使世界有了安定﹑和谐。

  有了法律,才能够辨别出谁对谁错,即便不用凶猛的暴力和一些流言碎语。也能让你受到最公正的处罚。

  假设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好比一个失去理智的人类。我们可以设想一下:

  天空乌云密布,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只有络绎不绝的杀戮。哦!这比那可怕的战争还要恐怖一万倍!

  没有了法律,每个人每天干什么?你可以放弃拼搏,放弃努力,直接去抢嘛!反正又没人去管你!抢!偷!!虚伪!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谁能来讲他们束缚!唯独只有法律!

  世界上如果没有法律,人类不就会自甘堕落,走向灭亡,亲手毁掉了自己吗?

  聪明的人,才会懂得乖乖的遵守法律,不与那些肮脏的品质接触,至于他们永远隔绝。

  遵守法律,有时候,真的很难。我就曾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实例:

  有一位少年叫小兴,已经十六岁了。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钻。无奈家里管得严,这样天天上网,肯定会被发现。于是,小兴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每天一大早装模作样的去上学,其实是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了放学的点在回家。就这样,光阴似箭,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小兴不仅把父亲给他的所有学费都送进了网吧,而且还因为钱不够不断的向父亲所要,周末补习班费等各种其他的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始终拿不回成绩单,父亲开始起疑,他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有半年没来上学了,更可气的是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的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令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而缺钱,从家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二十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看看!犯了法,不仅毁了自己的前程,让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污点,还让父母伤心、操心,这样的行为,不仅害人又害己,而且还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买下深深的愧疚。一时的爽快还来这样悲惨的结果值得么?

  在当初踏如网吧的那一时刻,你为何不想一想这样做的结果,想象围绕在你的周边关心你,疼爱你的人。世界上绝没有后悔药,一旦做错了谁也无法挽回结局。

  法律,公平的化身。乖乖的去遵守它吧!不要让你一时的好奇犯下弥天大错,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你如果是个聪明人,就请遵守法律。不要让它成为你的耻辱,而是与法同行,让它成为你的防护盾,你做得到吗?

  与法同行征文 篇14

  德国法哲学家加达默尔的《诠释学与历史主义》中指出:“历史的联系最终必须被理解成意义联系,这种意义联系从根本上就超越了个体的体验领域。”就是说明了法律既是人类之间及其与对象意义联系的图式和符号象征,也是其意义联系本身。

  我在中学时就有接触过许多中外法学家的著作。如意大利桑德罗`斯奇巴尼的《正义和法》,美国德沃金的《法律帝国》,德国法哲学家加达默的《真理和方法》等。刚开始接触法律书籍时,的确十分纳闷,自己根本不懂法律的深层含义。但是,慢慢地,时间久了,就和法学家们走到了一起,那就是追求自由。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就深刻地谈到这一点,他说:“自由和自治是人们之间以及人与对象之间更好地交往行动的条件和手段,因此,人类不能拒绝交往行动,就同样不能拒绝法律。”

  近代以来,人类对价值追求的六大现象可以总结为:法治,自由,正义,民主,人权,博爱。但是,无论古代还是现在,人们都没有能力拒绝在法律之下行动交往。从这一点,人类历史上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形。如孔子云:“苛政猛于虎!”英国柏克《在布里斯托尔的演讲》中说到:“坏法律不啻为最残酷的暴政!”正是因为如此,历史上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学家,他们理智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扩大法律在组织人类社会交往中的作用,甚至以法律为人类存在的意义。

  如是,法律对一个国家是相当重要的。没有法律便没有秩序。我们要感谢历史上这些法学家的出现,才让我们这个世界越来越和谐,人类的秩序愈来愈规范化。我们透过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可以知道,法律是在实践中与人们的生活关系------交往行动关系找出法律规范的过程。在法律的发展历史看,法律是人类生生不息,有序生活,自由交往的必须要素和永恒守护者。

  法律是人类理性的选择,也是人类文明的最主要的载体之一。我们的法律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在世界这个自由的平台,只要我们多关注法律,多问几个为什么,大胆设想,相信永远没有独断的真理。与法同行,我们的未来将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与法同行征文 篇15

  在我国古代,“法”写作“”,《说文解字》中称,“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D”,“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律”,《说文解字》则解释为,“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从法的古体写法,反映了我们民族对法的理解和盼望,对法律公平的追求。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也是因为法律法规,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和谐。不要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走在马路上,我们当然要遵守交通规则。无数个血淋淋的交通故事,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是对每位司机提出的忠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是对每位行人发出的警言。新交通法规实施后,更好地保障了大众的出行安全,有力地改善了交通秩序,“红灯停,绿灯行”,这一安全的交通信号指示不仅在广大驾车人员的脑海里铭刻了深深的印象,而且广大市民也铭记在心。

  法律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有一次,妈妈帮我买了一双鞋,可是刚穿一天,鞋子上的饰品就掉了裂开了一条口。妈妈要去换,我说:“算了吧,反正还能穿,省得换没换到,反而弄得不高兴。”妈妈说:“怎么能算了呢?一双新鞋,几百块钱呢,才穿了两天,这怎么行呢?”于是妈妈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自知理亏,同时也为了不影响生意,给我换了一双新的。通过这件事,我深刻地体会到,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不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是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

  与法同行征文 篇16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最有力的生力军。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素质的竞争。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要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结果。

  可是,当今社会青少年缺少法治意识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青少年过分沉迷于网络。古代有借酒消愁的,只想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愿长醉不醒。今时自从出现了网络游戏,不止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又有几个可以逃过网游的诱惑。于是,心寒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了,2004年12月27日,天津市13岁的少年张潇艺因上网玩《魔兽世界》成瘾而跳楼自杀。2005年7月17日,河北省一名15岁的网瘾少年绳勒刀捅,致母亲受伤。

  法治观念对某些青少年来说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他们向往随心所欲的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寻觅不到,只有寄托在虚拟的世界中。男孩子可能会爱看武侠小说,做梦都想做一回大侠,执剑走江湖,浪迹天涯,可是沉迷的太久了,往往就分不清网络和现实了。

  青少年是早晨初生的太阳,是蓬勃挺拔的小树,是含苞绽放的花蕾。对于他们,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寄托着中华民族复新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青少年学生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没有把握住其人生的航程,那么接憧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

  祖国的明天是属于青少年的,因此家庭和学校都应成为他们的避风港,家长要提升自己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还要将懂法、守法、护法的观念深深的种植在每位学生的心中。

  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新。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与法同行征文 篇17

  “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儿女”。这句话是我从一则故事中深深体会到的。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在某个山区,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着三个孩子,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个小儿子还在身边。妈妈都70多了,每天靠捡破烂为生。她认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儿子做错什么就打他。儿子的心灵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学,邻居,老师一直看不起他。长年累月,他便萌发了“杀人”的可怕念头。只要谁对他不好,他就要杀谁。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老师,老师一直说他笨,还实行体罚,但他无处诉说。在某天放学后以问问题为由,杀了老师。把尸体扔进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时候,居然发现尸体不见了。第二个他杀的人是自己的同学,那个同学一直骂他,嘲笑他没爸爸,老妈还是个捡破烂的,没出息。某天他把同学约出来,在一个荒郊野外把同学杀了,尸体依旧仍进了那个枯井。第二天,尸体又没了。他回到家,又是母亲的一顿臭骂……他便萌发了一种可怕的念头——杀了她!确实,他那么做了,他再次把尸体扔进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尸体依旧在那里……顿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回到家,感觉空荡荡的。在母亲的床上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儿子,妈妈对不起你,让你从小跟着妈妈受苦,还让你没有父爱。但是,妈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那天,你说去找老师问功课时,我跟着你去了,我知道你杀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帮你处理了尸体。还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学玩时,我觉得不对劲,就也跟着你去了,你又杀了人,尸体也是我处理掉的。妈妈知道,或许下一个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没有人会怀疑你杀人的。——永远爱你的妈妈

  当我看到这则故事时,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这样的“可怜天下‘母亲心’”时间不在少数,但导致这三条人命的源头是什么?

  ——是法治意识的缺乏。如果,山区也能加强法治教育,那么当那位妈妈看到儿子做错事的时候,不应该是帮他处理尸体,而是应该劝他自首。

  因此,为了类似悲剧的不再重演,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苏州”。

  与法同行征文 篇18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永恒的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规定着前进的航标。浩瀚的人生海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沿着法律的宽阔航道我们才能圆满到达成功的彼岸。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心革面。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

  无论是君臣还是平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作为新时代的青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进而去建设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中国。

  法在我心中,发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从年轻时代起,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成为遵纪守法的青年学生。

  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与文明同行,与法同行,与学校同发展,同成长,而且越走越好!

  与法同行征文 篇19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律,用它那双火眼金睛辨是非,黑白分明,惩恶扬善。法律是一条纽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大家做贡献。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将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是一名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但是生活中不遵纪守法的事情屡见不鲜。我曾经目睹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去泉州,汽车行驶在宽阔的公路上,我趴在车窗上欣赏风景。透过窗户,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宝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把手机架在方向盘上,边开车边玩游戏,宝马车的速度时快时慢,不时还突然刹车,让后面的驾驶员不知所措。这时,爸爸的车停了下来,我一看,原来是红灯亮了,可是宝马车还一直往前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穿过了红灯,眨眼间,只听耳边闪过“砰”的一声,只见小伙子开的宝马车撞到了别人的车,还好车子只是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时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久久不能平静。不一会儿,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小伙子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一番教育,并且开具了罚单。我知道,罚单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告,如果开宝马的小伙子不知悔改,生命之花就会瞬间凋零,那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与法同行征文 篇20

  从口中灵巧吐出一个个漂亮的圆圈,任烟雾缭绕,惬意眯上双眼,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香烟,不知道曾经为多少人带来了所谓的“享受”。可又有多少人知道,撩开烟雾,却有一双双年幼好奇与冲动的眼睛眨动着。在他们之中,有四个小烟鬼,出于好奇,吸上了香烟。口袋空空时,就从家里偷一些来吸。渐渐,这种做法无法满足他们,正当他们愁眉不展时,一个拾荒的老头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他们第一次见到他时,周围是云山雾海,他手上夹着的,居然是一种名烟!几个小烟鬼顿时对他产生了“敬仰”,老头也不吝啬,给他们每人点上一支,边吸边告诉他们,这周围有一个小厂,满院“废铁”,让他们拉了卖。望着老头离去的身影,小烟鬼们好像得了仙人的指引,蹑手蹑脚“捡”了一回。尝到了甜头后,胆子大了起来,便一次次光临这个“废厂”。直到他们的手被狠狠地捉住,才明白——这儿并非是“废厂”。他们受到了惩罚,面对铁窗,他们真的后悔了——如果说是云雾背后的诱惑将他们引上了歧途,那么,把他们狠狠摔下山崖的,是无知。

  喜庆洋溢的正月初一,处处弥漫着祥和的气息,令人醉于其中,独自一人在后院看电视的女孩,也是那么饶有兴致。而女孩却没有意识到,一股寒气,已悄悄向她扑来。突然,一阵冷风划过指尖,一声脆响刺入双耳,女孩猛一抬头,打开电灯,顿时颤抖起来——昏黄的灯光下,一双几乎要喷出鲜血的眼恶狠狠逼着她!在她的眼前,是一个几乎丧失人性的凶手!一刀,一刀,又一刀!冰凉的感觉渗透了女孩的全身。她无力倒下了,血流满地。女孩最终得救了,而这个凶手,被逮住了。或许面对凶残,我们无能为力,但法律最终会给出严明和公正的裁决。

  法治极力为我们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可无知、无助、无奈却总是让我们阴云笼罩,屡受伤害。法治是一种既严谨又公平的事物。它能使误入歧途的人们改过自新,走向光明;它能使做错事情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它更能使社会一步步走向和谐。

  与法同行征文 篇21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生命的安危,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的一种体现。“珍惜生命,安全出行”这八个大字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里。

  有一次我和家人乘坐飞机外出,飞机上的公告一直重复着,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能在飞机上使用任何手机、电脑。我向四周望了望,发现在我们的旁边,有一个年轻人似乎没听见飞机上那一遍又一遍的提醒,照样自顾自地玩着手机。我原以为他在飞机要起飞之前是一定会关机的,但是,离飞机起飞时间越来越近,他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坐在他旁边的人劝他赶紧把手机关机,飞机要起飞了。他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等一下就关机。”但是他说的这等一下,说不定还要等到飞机降落时才想到要收呢。过了一会,他旁边的人见他还是这样,连忙叫了服务员。在服务员的劝导下,说了种种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安全隐患后,他才不情愿地把手机关机收进口袋。

  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让犯罪率逐年增长呢,让祖国未来的花朵受到摧残呢?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需要每个人的保护,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做一个真正的接班人。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同我成长!

  与法同行征文 篇22

  “法”,相信这个字我们都不会陌生,说起法,各种法律不胜枚举。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对“法‘的认识到底有多少呢?

  翻阅字典,”法“的概念便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法律相继出炉,”法“早已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了,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问题已不复存在;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体罚学生的行为也极为罕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趋减少,这一切不都是法律的功劳吗?

  来看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

  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曾经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在别人的鼓吹下,他禁不住诱惑而步入了网吧的大门,从此,一双罪恶的双手便把他的思想与意志完完全全的控制住了,使他变得自甘堕落,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到了最后,但他花光了自己的零用钱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竟然偷钱抢钱,甚至为了弄钱去上网而作出了伤害自己亲人的事情,这是何等的”丧尽天良“,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在比如,《今日视线》栏目中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事情——在一个破旧低矮的屋子里,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无论风吹雨打,她总是独自一人干活吃饭,看着他颤颤巍巍的身影,使人不禁产生了许多同情,她是没儿没女的孤寡老人吗?不是的,但记者询问她的情况时,老人的眼眶顿时都红了。原来,老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老伴在六年前去世时,曾经留下两亩楼房地,本来许诺如果哪个儿子能够赡养他们的母亲,这两亩地就归他所有,为此,他们几兄弟之间发生过许多的争执,有的甚至想要偷母亲的地契,这一切老人都看在眼里,却不能说什么,最后,决定让抚养权给大儿子,于是,两亩地便归他了。可不到两个月,丧尽天良的大儿子竟然嫌母亲”碍事“,把母亲赶出家门,而其他的儿女也晚班推托,根本就不想淌”这塘浑水“,老人只好无奈的只身一人住在这破屋子里,包经历半世艰辛的到这时却不能享受”天伦之乐“。但记者了解这一切时,便找来老人的儿女理论,可他们却说记者在”多管闲事“,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把她的儿女告上法庭,使用法律武器为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文明和谐的法制社会。

  积极学法,认真守法,与法同行,让法律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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