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门卫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05-06 08:12:12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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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门卫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中门卫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门卫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及校园安全,特制订20xx年门卫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与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要求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洛阳市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服从学校领导管理,听从指挥,有令即行,有禁就止,做好保卫工作。

  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与相关处室人员预约并做好登记,由相关处室人员接待;

  3、进出学校大门的所有物品要询问、检查,必要时做好登记工作;

  4、在学校大门附近逗留或肇事的不法人员,要劝其离开,如不听劝告者,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部门,严重的拨打报警电话: 110;

  5、禁止个体商贩进校出售商品及校门口设摊叫卖。做好门卫室内和校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6、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按时关锁学校大门、楼门。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

  7、做好校园内夜间巡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在突发事件中服从安排;

  8、确保内务整洁卫生,注重个人仪表,文明用语、热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9、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门卫要在第一时间打开校门,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10、学生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及值班领导的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11、如因门卫管理不当,造成外来人员对师生员工的生命伤害或财产损失,因工作失职所引起的安全事故,门卫人员将负责。

  此责任书由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一式两份予以签定,签定之日起即生效。

  伊滨区李村一中校长签字:

  (盖章)

  门卫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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