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7-13 14:17:0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精品]学生安全责任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有学校保存)。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安全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器。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布置电线。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厕所、综合楼,街巷,野外等室内外场所吸烟。

  第二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条 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五条 晚上返回宿舍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六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七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八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老师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以上条例特此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纪律委员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班长负责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律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寝室长负责各寝室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附: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班长 : 纪律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学生安全责任书4

  学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教师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对学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是整个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本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与全体教师签订教师工作安全责任书。

  1、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任课教师是该堂课的直接责任人。

  3、各科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教学。

  5、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任课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知学校及班主任。

  6、课前检查教室、桌凳、教具、电源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过程中所用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等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隐患。

  7、教师课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8、实验课教师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讲明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全监控学生实验。

  9、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0、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校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若须及时疏散的,教师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

  11、对于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参与活动的教师要切实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安全任务。

  12、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学生。

  13、放学后,谁留学生谁负责学生在校的安全。

  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签字):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5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思想防范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案件(事件)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宜昌市公安局《关于对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思想防范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为确保自身安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在日常教学及其它各项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四)不得破坏、乱接、乱拉电源线,不得在床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及抽烟,离开宿舍时应自觉关闭房间电源;

  (五)不得在宿舍、教室使用明火;

  (六)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及其他人员;

  (七)不得擅自离校和夜不归宿;

  (八)离开宿舍及夜晚在宿舍休息时,要反锁好门窗,防止财物丢失;

  (九)不到无安全围护的江河湖等水域边玩耍;

  (十)不得以攀爬、翻越等不正当方式进出学生公寓、宿舍区;

  (十一)不到非正规游泳场所或无正式救生人员保护的`场所游泳;

  (十二)不得借助麻将等各种娱乐工具进行活动;

  (十三)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带进学校;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校生不得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骑自行车严禁带人。

  (十五)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应遵守纪律或按要求活动。

  二、如违反以上规定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辅导员(系部)、保卫处各一份。

  系部: 专业班级:

  辅导员: 学生姓名: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6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

  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7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交通安全:

  1、保证12周岁以内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亲自接送上学、放学,高年级学生可以步行上学、放学。

  2、禁止学生乘座无证、无牌及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辆以及非客运车辆。

  3、严禁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结队外出旅游。

  4、严禁学生在公路上玩耍、嬉闹,严禁家长酒后驾车接送。

  5、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类、刀类乘车、上学、外出。

  6、严禁家长使用非客运车辆大批拉学生。

  二、卫生、防溺水及其它安全: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买无证摊点假冒伪劣、变质食品、腐烂瓜果,夏季尽量不吃贝类海产品。

  2、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晒被褥,常开门窗。在感冒或传染病流行季节尽量少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3、严禁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河塘坝游泳、戏水,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雷雨季节要约束学生外出,冰冻季节走路要小心,尽量不单独外出。

  4、不玩危险品,不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学生喝酒、吸烟、吸毒、打麻将、赌博。

  6、严禁学生到游戏厅、练歌厅、舞厅、网吧玩耍。

  7、晚上督促学生及时入睡,早上及时起床。

  8、不提倡学生随意到同学家寄宿。

  9、严禁学生随意操作或拆卸家用电器,严禁学生私自进行各种电工操作,

  家中电线、电器以及外接电源,要做到无裸露,合标准,安全,并及时更新。 做好消防工作,学生使用电热毯及电暖炉取暖,要有家长监督,及时关闭,家中取暖煤炉,要在晚八点前灭掉,严禁封炉。

  10、居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学生参入剧毒农药的搅拌及喷洒,危险品的存放要隐蔽,以免误食。

  11、严禁学生参入危险品的.加工及搬运。

  12、学生身体不适,上学时要亲自向教师交待清楚进行监管,以防不测。

  13、严禁女学生起早贪黑单独外出或在有高秸作物季节单独到野外劳动。

  三、其它事项:

  1、本责任书是指学生在入校门前和离校门后家长的责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

  2、学生入校门后,学校按国家法律依法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任务和责任。

  3、学生间发生矛盾,学生应如实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情况,严禁家长私下进行处理。

  4、本责任书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有效。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书8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一体化网络,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3、学校经常进行法制安全纪律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班主任要配合学校作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4、学校和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二、学生方面

  1、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2、严禁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跨越栏杆,不翻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责。

  5、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由肇事方负责。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或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6、学生不准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里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由学生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锐利器物等。否则,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

  9、学生在校外造成危害,由学生方负责;触犯法律的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家长方面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子女的言行,作到家、校教育合一。

  2、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3、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得无理纠缠,大闹学校。

  6、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7、家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两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到校参加家长会。初中学生安全责任书。

  四、寄宿户主方面

  1、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和学习服务。合理收取住宿费。

  2、必须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条件。否则承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3、寄宿生如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应当坚决制止教育,并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和家长,不得瞒哄包庇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事故。

  4、不得容许学生与学生或者与外来闲散人员在住户投宿、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会,或者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相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良行为。

  5、每天晚上必须检查寄宿生就寝情况,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窜宿。 6、为学校巡查寄宿生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巡夜工作。 7、学生有困难热情帮助,有病时积极协助就医治疗。

  五、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班主任执存,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或本期结束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律。本责任书由白店中学负责解释,各方应严格遵守。如学生发生问题各方协议解决不成时,申诉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处。

  班 级: 学 生:

  班主任: 学生家长签名:

  寄宿生: 寄宿户主签名:

  学校(盖章):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四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9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6、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7、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8、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1、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4、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责任人:

日期:

学生安全责任书10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同学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和学院规定要求,特制定合肥师范学院经济系学生安全责任书。

  系领导、各班级班主任、班长、寝室长分别为四级安全责任人,安全委员负责监督,层层负责本班级的安全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的主体意识,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学院和系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一、宿舍安全

  1、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2、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入室盗窃。

  3、妥善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无人时要及时关好门窗。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应加密。

  4、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休息时间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严禁传播、阅读、观看和张贴反动出版物,以及进行其他的违法乱纪活动。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

  7、严禁无故晚归不归,周末离校必须严格履行离校登记制度,平时晚上不归必须由班主任批准。

  8、严禁校外租房,如有发现者,严格按照学院有关制度给予重罚。

  二、消防安全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2、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锁闭安全疏散出口。

  3、学生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学生不得躺在床上抽烟,不得随意乱扔烟头。

  4、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络线,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

  5、要经常性对广大同学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三、校内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学生须在学校道路右边行走,穿越马路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奔跑、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2、骑自行车安全:在校内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接听或拨打手机停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学生安全责任书11

  甲方:山西长安综合高级中学校 乙方:太原市杏花岭区武装部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军训合作协议:

  一、军训时间:20xx 年 8 月 22 日---20xx 年 8 月 29 日。

  二、军训人数:180 名高一新生。

  三、军训地点:学校门口对面的操场。

  四、训练内容:国防教育、军事知识、安全知识、人防知识、队列训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务整理及配合乙方提出的教育内容。

  五、收费标准:军训费用参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学生军 事训练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军训费用在军训结束时由甲方按照参训人数(每 生每日 15 元)付给乙方。

  六、训练要求: 1、甲方按军训教学大纲要求及双方协商好的`军训内容,出色地完成各项训 练任务,具体训练计划另有如下要求: (1)开训动员会由双方协作在军训地点完成; (2)训练由退役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担任教官,严格训练,保质保量完 成军训任务; (3)国防教育、军事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教育; (4)教官要对参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重在教育,训练为主,以爱启智,以德育人。不得打骂和变相体罚学生, 教官与学生之间,除训练期间的师生关系外,不得有其它形式的关系。

  七、参加军训的学生就餐、就寝在学校,日常管理由教官负责,班主任配 合,具体要求如下: (1)每日及时清点人数,确保不发生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 (2)学校免费为乙方教官提供食宿。 (3)学生一般疾病随时处理,病情较重时立即派车送往医院治疗。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 o xx年八月十

学生安全责任书12

  为了确保学生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画室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文件精神,结合画室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画室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画室负责人对画室安全负总责,画室各教师落实安全负责;画室与各学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画室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画室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庭、画室教育合一。

  3、严禁在画室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肇事学生全权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画室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 画室开展画室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画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 、 学生在画室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 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画室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画室不负责任。学生在画室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 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画室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 学生在画室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画室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凡学生在画室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画室和画室学生监护人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退学终止。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或盖章:

  华彩画室 负责人签字盖章: 邹洪钰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3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xxx

  班主任签字:xxx

  学校负责人签字:xxx

  麻武乡中心小学

  xx年8月28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4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

  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应向班主任联系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统一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老师的自己的住处及联系方式,有事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九(1)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2)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3)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水东中学(章)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学生安全责任书15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让学生有安全感;要叮嘱学生不准身带火柴、火机、不玩火、不点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带管制刀具。

  2、学生冬季不准下河溜冰,夏季不下河游泳。

  3、听从班主任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师或班主任请假;在校期间严禁去街上玩耍和到处乱跑,按作息时间于上课,放学回家不得中途游玩;到校后值周教师负责监管。

  5、学生不乱吃食物、不食腐烂变质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不在大树下,高大建筑下避雨,雷雨天不高举物体,以防雷电击伤。

  7、严禁到危险的地方(如:危墙、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变压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严禁乱动电器,以防触电;不准随便参加抢险活动。

  签字教师: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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