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

时间:2022-12-03 16:00:3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5篇)

  在当下社会,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拟起责任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5篇)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

  甲方(房屋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乙方在出租房内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租房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高声喧哗,不向窗外丢杂物,文明礼让,团结邻居,文明入厕,节约用水,爱护好屋内外一切设施。

  2、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屋内使用明火,烟头、蚊香等火源要及时熄灭。

  3、注意防盗,出门要将门窗关好。

  4、禁止使用有问题的家用电器和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严禁使用自制加热器和简易电炉。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6、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7、不得留宿非直系亲属人员,不带陌生人进屋,不攀爬栏杆和窗子,不打架斗殴,不在楼梯上和过道内嬉戏。

  8、水、电、门、窗等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甲方维修,或请专业人员处置。

  9、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10、按时交纳房租和水、电费。

  以上规定如乙方违反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2

  出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房______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______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______。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______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______。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乙方在出租房内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租房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xx

  1、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高声喧哗,不向窗外丢杂物,文明礼让,团结邻居,文明入厕,节约用水,爱护好屋内外一切设施。

  2、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屋内使用明火,烟头、蚊香等火源要及时熄灭。

  3、注意防盗,出门要将门窗关好。

  4、禁止使用有问题的家用电器和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严禁使用自制加热器和简易电炉。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6、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7、不得留宿非直系亲属人员,不带陌生人进屋,不攀爬栏杆和窗子,不打架斗殴,不在楼梯上和过道内嬉戏。

  8、水、电、门、窗等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甲方维修,或请专业人员处置。

  9、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10、按时交纳房租和水、电费。

  以上规定如乙方违反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房东应定期做好对房屋的防火、防盗、用电等等的安全检查。严禁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与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房主也应该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5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保证带领或督促其在三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任人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保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公安派出所进行审验。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保证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保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公安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发证、安全检查和日常查验等管理制度。对租赁双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查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八、如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保证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清环境、水、电、暖、消防设施等注意事项。并履行水、电、暖、天然气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义务;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2、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入驻人员,要宣传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如若发生意外(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屋内设施完好情况、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确已知晓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8、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8

  为切实落实我局出租屋的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租户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

  (二)不得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逃生通道或堵隔灭火器材的使用;

  (三)不乱接拉电线,接拉电线要套用绝缘套管,开关要固定,确保电线、开关不超负荷用电,不裸露破损,配电线路应安装漏电和空气开关;

  (四)不得在通道上设厨房,除厨房外,室内禁止使用明火,不得在出租屋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不合格的电器;应到正规商场购买有发票且有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安装的电器,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利于日后维权;

  (五)不使用和存放“黑市”煤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每套单元住房只准使用或存放不超过2瓶煤气;

  (六)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抢救和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公共和他人利益的活动;

  (八)租住方应自觉配合和接受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在出租屋发生的一切治安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均由租户自行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处理。若租户违反以上承诺,业主将终止租赁合同。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9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一条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违法行为的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民警(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1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昆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2

  为了加强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责任人、公交出租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路面通行率,预防和减少因公交、出租车辆行车不规范而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或交通堵塞,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20xx年3月29日上午10时许,靖边交警城区二中队中队长李青带领民警深入辖区恒丰公交出租车公司,通用、兴隆公交车公司落实安全宣传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座谈中,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当前公司运作情况;中队长李青就城区“3。22”重大交通肇事及公交、出租车等各类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通报和分析;深刻指出当前运输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公交、出租车司机文明守法驾车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随后,结合近期开展“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和辖区龙山路、东环路路段的实际情况及自身多年来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从加强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监督等方面入手,利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详细讲解公交、出租车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基本交通安全知识。最后,中队民警和各公交、出租车公司及所属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40份。

  此次座谈会,在各运输公司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全体驾驶员的一致好评,参加人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服从交警指挥,主动接受交警检查,全力营造安全、舒适、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签订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3

  甲方:xxx

  乙方:xxx

  为切实保证本所辖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火险隐患滋生,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派出所与你单位签订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指导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区制定《防火公约》,落实社区防火、灭火措施;

  4、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辖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积极配合派出所和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单位《防火公约》,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4、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5、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初起火灾扑救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甲方:xxx

  乙方:xxx

  xx年xx月xx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4

  出租人、承租人均为治安责任人。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租赁手续;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承租人退租后,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留宿他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屋地址:

  服务处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员:

  年月日

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书15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第四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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