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8-23 16:45:28 美云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通用10篇)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1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xx]94号、闽公综[20xx]1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教育局职责

  一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与所辖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校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家校联系项目,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辆的技术检测和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各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质,严格审查各校聘请的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要经常对所有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辅导员在上下学期间的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小学生要佩戴反光小黄帽。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中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各校应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中心小学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据长教政[2006]6号文件规定“首次责令整改,二次取证处罚,三次报警取缔的处置原则”予以处置。

  三是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严格审查,凡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承运人责任险),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自有车辆做校车的学校要做到:

  ⑴严把驾驶员雇用关。除要求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

  ①实际安全驾龄不满三年的;

  ②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扣分满12分的;

  ③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

  ④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⑵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觉地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做到安全礼让,文明驾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学校和学生家长放心。

  ⑶严把车辆核载和安全性能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超员接送学生。

  ⑷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督促驾驶员参照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艺规范(附后),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日趟检),并做好检视记录。除按时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检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上线安全技术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车辆各部件时时安全有效,杜绝开病车上路。

  2、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做校车的学校,学校要负起监管责任:

  ⑴在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租用合同的同时,要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阐明交通安全责任的重要,专业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交学校进行审查,学校不仅要审查预案,而且还要复印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确定其确实达到校车管理的安全标准时,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如车辆所属单位临时更换驾驶员和车辆,也要写明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各校应及时将驾驶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⑵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单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车辆管理档案,校方在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被审核的档案时间以校方的签字为准,未提供档案的,校方要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发后,未见整改的,校方有责任向我局提供相关信息。

  ⑶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档案同车辆日常保养档案的监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还负有监管责任。

  ⑴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校车使用的基本条件,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佣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⑵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也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校方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⑶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领导,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4、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作为接送学生校车的,要将校车及驾驶员情况报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队备案。如有变化,应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变更、报备,使用未报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将追究学校责任。已经备案的校车如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市教育局和所属中心小学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两次下发通知单未进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校车的使用权利,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的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每天放学时,派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学校严禁任何年龄阶段的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

  6、家长应及时接送学生,委托接送者学校不追查委托人身份;对于不接送的学生学校不再追查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安全家长负责。

  7、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三、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有效,有效期至下次签责任书止。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校负责人:

  纳雍县张维小学

  日期: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3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幼儿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幼儿交通安全,制定学幼儿园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幼儿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章)

  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日期: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4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部门主管领导: (签字)

  部门法定代表人: (签字)

  驾驶员: (签字)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6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xxxxxx镇教育总支(盖章)

  xxxxxx学校(盖章)

  总支书记签字

  校长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7

  为了贯彻落实交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驾驶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所有机动车辆驾驶者,要按时参加交通管理部门举办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办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种审验手续。

  三、酒后不驾(骑)车,驾车不饮酒,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

  四、骑摩托车时必须戴安全防护头盔。

  五、使用机动车辆的教职工必须证照齐全且购买车辆及人身保险。现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教职工请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申请办证并及时参加相关培训、考试。

  六、全体教职工不得搭乘“无证”“报废”车辆,不得乘坐醉酒驾驶员的车辆。上下班步行或乘坐公共汽车,不得私车公用。

  七、所有同志要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安全行驶,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八、凡违规骑车,驾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学校与教职工签字后生效。

  学校(章):

  教师(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8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我校拥有私家车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拥有私家车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参加强制保险;凭证照及参加保险证明复印件在学校办公室登记。

  二、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章制度。教职工所有车辆不得进行非法营运,严禁利用假期及业余时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驾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四、不得搭载往返学校的`中小学生。

  五、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驾。

  六、校园内禁鸣喇叭,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

  七、在校园内,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八、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

  九、因非法营运、驶入校园的车辆因驾驶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车主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上报教育局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即自xxx年9月1日起至xxx年8月31日止,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校方代表签字(盖章):xxx

  教职工签字:xxx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9

  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防火、防盗、预防煤气中毒,确保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因违反本责任书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不准使用煤炭柴禾炉具生火做饭,使用明火取暖要做到人走火灭。

  2、正确使用液化气。液化气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处于有效期内,不得过量充装液化气,不得给钢瓶加热,不使用时要关闭钢瓶的阀门。

  3、使用液化气、明火时要做到开窗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4、不准私拉乱接电路,使用电器不得超过相应负荷。

  5、因超负荷用电造成公用电器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6、做到人走关灯、休假断闸,用完电器后拔掉电源插头。

  7、夜间睡觉前要关好门窗,人走要锁好门,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8、无人时房屋不得存放现金、贵重饰品等,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9、学校教职工、护校人员在雷暴天气、突发火灾等应急情况下有及时报告的'义务,并合理进行处置。

  10、教职工上下班、外派学习或出差应当搭乘客运班车。若有应急事宜无班车可乘的,可以搭乘其他资质齐全的载客车辆并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因教职工调离、退休离校或学校重签此类责任书而自动失效。

  龙泉镇中心学校(公章)教职工签字:

  20xx年9月1日

  学校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10

  为了保护教师的身体健康,提高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就教师上下班的交通安全与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1、学校所有教师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

  2、教师上下班不允许驾车、骑摩托车或电动车,尽量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3、如若不听劝阻,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有证件不得漏检。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5公里以下。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且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离校路途较远者,应尽量在每周日下午提前到校,避免因匆忙着急而出现事故。

  5、因公出差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6、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校,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学校建议教师周内不要回家,在学校宿舍住宿,学校免费提供食宿。放学待处理完事务、半小时后离校。如不听建议,在回家或来校途中发生任何事情与学校无关。

  8、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责任自负。

  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师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xxxx小学

  20x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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