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

时间:2022-10-29 09:30:1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那么拟定责任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1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1篇)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1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仓库内租用房屋及租赁场地的一切业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具体内容:

  一、甲方提供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房屋、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要坚强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即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煤气中毒,并设专人负责。储存商品、货物的库房及生产车间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炉子直接取暖。车间、库房、场院严禁吸烟,班后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七、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房前门前及道路两侧堆放商品杂物等。同时要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如乙方防范设施不健全或夜间防范力度不够,以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使用水、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需要在租赁场所居住的职工或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接受其管理。职工、家属及更值人员等不得与商品、货物、生产车间混住,必须是独立的储存、生产,独立地居住,有严格的间隔墙、防火墙。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对违法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将对相关人员及乙方进行处以50——1000元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上述内容,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现违约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

  “租赁安全协议”一试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存档备查。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2

  出租方: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3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小型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乙方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九)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确保(以下简称“该房屋”)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以明确甲乙双方消防责任。

  一、双方安全责任人

  甲方负责该房屋消防安全的责任人:XXX

  电话:XXXXX

  乙方负责该房屋消防安全的责任人:XXX

  电话:XXXXX

  二、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经事先通知乙方,甲方工作人员可对该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该房屋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整改。

  3、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乙方而进入该房屋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督促乙方在该房屋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督促乙方对这些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发生在该房屋内的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针对该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将有关消防安全制度交甲方备案。

  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该房屋内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部门对该房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管理,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且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严格遵守各项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及在该房屋内乱拉乱接电线,在该房屋内使用的电器产品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的规定。

  7、若租赁该房屋用途为办公、经营、仓储、生产或办学等,则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等高电热器具,禁止在该房屋内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明火设备。

  8、若租赁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厨房(灶间)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存放多余的液化气钢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用火、用电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做到人走火灭、电断。

  9、严禁在该房屋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0、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和其它与该房屋有联系的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11、在该房屋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迅速组织扑救,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在该房屋内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2、若在该房屋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甲方向乙方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乙方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的租赁协议(合同),并移交消防部门处理,甲方对乙方不予赔偿。

  3、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4、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且乙方搬离出租房屋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5、此责任书一式叁份,由甲、乙各各执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

  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6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地址:xxxx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

  代表:xxx

  签名:xxx

  电话: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7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位于______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用于商业经营,不得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人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商铺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年___月__日收回。免租装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电费超过一个月的;

  5、承租人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的;

  6、承租人的行为已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的第一、二年,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承租人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汇至出租人指定银行帐户(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2、为保证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证金元。

  四、商铺装修、维修及消防:

  1、租赁期间,承租人可自行装修或,但事前应将方案知会出租人。

  装修不得影响商铺结构、外形观感、不得防碍相邻用户的通风、取光、排水;否则,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2、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租赁商铺的维修保养。

  3、维修保养费、装修费及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4、承租人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负责报建、安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出租人保证拥有租赁商铺的经营租赁权。

  如发生租赁商铺经营租赁权的任何纠纷,由出租人负全部法律责任,承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赁经营权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造成承租人经济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只提现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合同终止后归出租人所有。

  3、用电、用水费用、垃圾费、管理费及其他因使用商铺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与出租人无关。

  4、承租人保证合法经营,并自行承担其经营责任。

  承租人因经营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及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时,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据。

  若承租人需索取发票的,该发票产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将租赁商铺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须经出租人同意。

  7、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租赁商铺,并保持租赁商铺内外环境卫生。

  如因承租人自身行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赁商铺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满后,除能移动且不影响及破坏装修整体的物件外,装修物等其他一切归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保证租赁商铺及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商铺时,由出租人对商铺及所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才能将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则,出租人有权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赁商铺结构性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六、变更和续约:

  1、出租人将商铺转让给他人的,本合同对新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期满,如承租人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但应在15天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本合同期满终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续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给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赁商铺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3、若承租人不违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出租人退还;

  若违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证金作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外,亦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8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租赁人为 (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租赁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房主:(盖章)_______________ 租赁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

  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西安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从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门面的年租金为:元。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须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有关税费承担:

  在门面租赁期间,因门面租赁所产生的一切国家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的维护: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确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对房屋进行检修,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乙方需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对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改造等,租房期满后无偿交于甲方管理,乙方无权撤走。

  五、房屋的转让、转租:

  房屋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给第三人。

  六、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至租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人身安全的责任书11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会报警110、119;

  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

  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

  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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