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时间:2022-08-10 16:11:0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通用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通用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通用8篇)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1

  为了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落到实处,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创建“平安班级”,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及“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营山县带河二小校特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学校中层干部、各教学班班主任签订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加大对校园环境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学校安全设施达标。

  3、加强对学生及学校财物的管理,做到管理严格,管理到位,无损失发生。

  4、加强公路、铁路交通安全,乘车、乘船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5、及时认真开展安全工作,把不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6、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二、主要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教学班,各村校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管理。

  4、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

  (二)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4、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初中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负责对初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初中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调查处理初中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4、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小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负责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学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调查处理小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4、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学生校外安全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及时排查校外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组织排除存在的隐患。

  3、根据实情认真开展工作,及时调查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4、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做好工作,减少损失。

  (六)实验器材及药品管理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的教育,指导学生有计划,按步骤正确地进行实验操作。

  2、加强对实验器材和药品的管理,严禁私藏和盗窃行为发生。

  3、加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和处理,确保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七)学校防疫及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职责:

  1、要加强对学生食堂、代蒸房、小卖部的监管,要求小卖部只卖文具,不卖食品。

  2、负责监督检查食堂、代蒸房、小卖部的食品卫生,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3、严格要求食堂饭菜留样,以备检查。

  4、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病、传染病对师生的侵害。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参加抢救,及时控制,做好善后工作,减少不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登记造册。

  2、组织检查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学校,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

  3、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参加抢救,及时控制,做好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九)学校水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学校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学校用水用电安全。

  2、加强学习,提高水电安全管理水平,按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

  3、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参加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十)学校各教学班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按学校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公约。

  2、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规定,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处理的能力。

  3、上好安全知识课,使用好,及时传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4、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班具体实际,认真开展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平安班级”

  5、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班的管理,教育学生注意水上、公路、铁路、活动等安全。

  6、加强对班级的观察,注意学生的言行表现,及时教育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7、对私自离校学生情况要及时追查,及时妥善地处理班级事务,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备好安全知识课,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否则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9、要积极处理班级事务,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所任班级负安全责任。

  三、奖惩办法

  (一)安全工作是一项政治工作,将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奖现金xx元。

  (二)凡发生较大事故的或一次性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学校安全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广丰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与你村(居、社区)委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村委会主要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三、积极维护本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助打击游医药贩行为,发现可疑食品药品信息、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四、积极完成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六、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3

  青少年饮食安全,直接关系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但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近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管理制度。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进一步推动各有关部门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加快修订出台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要经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重点检查上述项目外,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数字耻等手段和方式,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行政区域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要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综合治理。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范围,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排查整治,强化督导考评,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

  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省级食品安全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确定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检查。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密切部门配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出台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推动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考核督导。各级食品安全办要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级综治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各级综治组织要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四)加强社会监督。要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4

  为顺利完成展览活动,切实做好展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参展人员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参展人特签定本承诺书,并按承诺执行。

  一、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贴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贴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景。如产品受到涉嫌侵权的投诉,科普庙会的主办方有权先予暂停销售,经查确属侵权的,参展人对侵权产品立即下架撤展。由此产生的侵权职责由参展人承担。

  三、参展人参展的产品随时理解主办单位和庙会组织管理方的检查,经营活动全程理解庙会管理单位的监督。四、参展人在参展过程中做到礼貌经营、合法经营、安全经营。五、参展人利用科普庙会的场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参展人与消费者(庙会游客)独立建立交易关系,由参展人独立享有承担权利义务,庙会主办方和组织管理方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参展人在经营中发生的纠纷,与科普庙会的主办方、组织管理方无关。

  四、参展人承诺:在参展过程中,服从科普庙会主办方、管理组织方的管理,配合主办方创办一场和谐的盛会。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绿珠九鼎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你的责任如下:

  1、经营者在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其所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准入关。

  2、经营者要熟悉和掌握有关商品知识。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色素、激素、农药残留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3、禁止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和经营过期、失效、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

  4、禁止经营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害于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食品。

  5、经营者对其销售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做到供货单位,进货数量要记明,食品去向要记清;经营者应索取供货商资格证件和食品相关证件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6、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6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按照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镇政府明确各村、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转正常,分级建立责任制度。

  二、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住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认真做好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保障。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民间厨师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登记备案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共防共治格局。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单位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每半年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对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生较大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立状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物流配送部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和乙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供应商要求:

  (一)凡是给公司供货的供应商必须由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的商家供货,向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二)供应商每次供货须根据由我公司物流配送部下发的文件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除此之外供应商不能听从任何部门或个人的要求提供非我公司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货的同时必须付随所供食品原辅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不得向我公司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因制、售假冒伪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防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供货商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企业需做到由供货商对食品安全负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宝代表人层层对食品安全负责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

  (一)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的约定究责供货商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二)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且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

  经甲方主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的公章,乙方经法定代表春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协议的责任书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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