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12-01 08:45:0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责任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责任书有助于落实责任。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1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责任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定期检查重要设备设施如校舍、建筑、电线线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安全要求,受损、泄漏或陈旧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

  3、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的安全检查。

  4、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和国家《卫生法》要求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上报学校。

  5、定期检查微机室、实验室等设备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

  7、做好体育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学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发现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管理者负责。

  9、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安全、畅通;走廊护栏高度不低于1.2m;照明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受损时要及时维修。

  10、校园内教学用房、辅助用房、食堂、围墙和门窗、花台、石梯、体育设施、活动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有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维修更换。

  11、加强对校园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伤害。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2

  尊敬的家长: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在楼道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3、禁止随身携带危险器械、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瞒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私自结伙到河里、水塘、水库等游泳、抓鱼等。

  9、不准在学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止、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和叮嘱学生务必遵守“五禁、五不准”。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五禁、五不准”。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假期责任:学生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违反“五禁止、五不准”中的第2、6、8、9、10条,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老师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3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长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精神,切实做好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暑假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责任: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二、学生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暑假期间必须做到:

  1.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嬉戏,不攀爬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营运车;行车走路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骑快车、不搭肩行,拐弯、十字路口要小心;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2.防溺水安全: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下水施救。

  3.用电安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便放烟花、爆竹等。

  5.饮食安全: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能购买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不准随便吃不认识的野果,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注意饮食卫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气,不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避免被雷电击中;大雨天气,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高温天气,长时间在室外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灾害方面的安全:不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发地区游玩;掌握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自救、逃生的知识,掌握野外防灾自救常识;尽量不参加带有危险性的旅游活动,坚决杜绝到人迹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开放的区域旅游或探险。

  8.网络安全: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网上邀请,不和陌生人聊天;禁止上网吧,禁止到游戏室、台球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准未告知家长和网友私自外出见面、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禁止玩、恐怖、等网络游戏等。

  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6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跑打闹,攀高爬低,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陌生人的话,不随陌生人而去,,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

  4、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不在路边玩耍,否则后果自负。

  6、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校门外购买食品,以防车辆撞伤,更不要到小商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谨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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