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11-06 08:22:34 责任书

学员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员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员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

  学员安全责任书1

  为了确保学员的安全,保证学员能正常上课,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学员和学校配合,做好学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员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活动。要求住宿生进入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夏季、秋季:上午9:30,放学 12:30,下午3:00,放学为6:00; 冬季:上午预备为9:30放学为12:30,下午预备为3:30,放学为5:30。)

  二、要求全体学员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员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 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员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员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员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员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

  四、在饭空和课余期间要教育学员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及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学员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员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等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员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八、学员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员安全管理,由学员负责。

  九、严禁学员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员出门带火种;严禁学员带火种上山;学员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员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学员安全责任书2

  为了确保在天涯艺术培训中心学习的学员人身安全,以免减少学员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力和义务

  1、学员自愿参加艺术培训中心的学习。

  2、培训中心有义务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万一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培训中心应当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学员家长作为学员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责任。配合培训中心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旦发生学员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无理取闹,打扰正常的处理秩序。

  4、学员要认真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安全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上课时间老师对学员的安全负责。

  2、学生在培训中心期间,培训中心有责任保护其不受侵害并承担责任。

  3、因教学场地内的设施问题造成的伤害,由培训中心负责处理。

  4、在培训中心以外的任何地方遭受的任何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严禁在培训中心玩火,玩电,玩炮,玩利器,一旦出现后果由学员自己负责。

  6、因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异常心理状态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7、因家长或子女把社会的纠结带进培训中心而造成的伤害,由学员及其监护人负责。

  8、在培训中心规定的离校时间或非日常上课时间,学员自行滞留或自行到本中心发生的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学员应按时到校,按时离校,学员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培训中心的老师请假;上课期间,学员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经老师批准方可出门,否则一切责任归学员及其监护人所有。

  10、学员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做文明小市民。

  11、学员监护人要做好学员的交通安全监护工作,学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来回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培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员安全责任书3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员安全责任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学员安全责任书5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

  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应向班主任联系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统一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老师的.自己的住处及联系方式,有事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学员安全责任书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员安全责任书7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结合。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7、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2、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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