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10-15 11:31:2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施工安全责任书1

  工程名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我校各部门使用外来人员在校内从事承包工程、借租场地、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做到: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持有两证(身份证、居住证)。

  4、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5、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6、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自觉遵守安全防火制度,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加热器,严禁私自动用明火。

  8、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加强对工地内的安全管理,对所有的施工材料、建材落实专人保管制度。如果缺失自行负责。

  10、严禁居中赌博、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即生效。

  单位责任人:学校基建处或后勤管理处:学校保卫处:

  日期: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2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

  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请严格遵守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责任书,明确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及国家邮电通信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乙方要提供雇佣施工人员花名册,同时雇佣人员交纳工伤保险。

  2.乙方在进入甲方施工场地从事各项工程施工项目时,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施工。参与施工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如因违章或疏忽大意造成施工人员伤害时,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架设通信线路和敷设电缆工程时,要认真执行通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高空作业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乙方遵守安全规定的状况,甲方有权给予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对不听话劝阻的行为人,甲方有权制止停工,由此生产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线路、室内分布及皮线光缆工程部分

  1.开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并现场核对,对安全隐患提前了解掌握,提前预防,做好交底记录。

  2.作业前应检查脚扣,保险带,扶梯,滑板,杆叉等安全因素相关的工具,对工器具应定期保养,经常检查。3.高空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工具器件等物体高空坠落。

  4.严禁不带保险带上杆,严禁穿皮鞋、拖鞋上杆,上杆前应检查电杆有无裂缝,判断承重力,确保杆上施工安全。

  5.攀登屋顶前,应检查房顶结构是否能够承重,并征得房主同意后才能攀登。

  6.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如有与电压不同距离不同电力线近距离交越或近距两米以下时,应派专人看守,做好绝缘保护,必要时协调当地电力部门停电。

  7.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8.横穿道路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应有专人值守,并在吊线、光缆上系醒目标志。

  9.采用滑板安装挂钩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配带手套等劳保用品,冬季穿棉衣、棉帽、棉靴等保暖用品,若坡度过大,应有人进行牵引配合,作业前先检查吊线程式及吊线是否老化,有无断股现象及伤痕等,如有上述现象采取其他方式作业。

  10.机房作业时,注意机房设备安全,若用机房内电源,防止过载、触电。

  11.在梯子上工作时,若条件允许,应将梯子上部与支撑物相固定,不固定时,应有专人扶梯子。

  12.收吊线时或拉线时,吊葫芦前严禁站人,拒绝无经验者操作,闲杂人员应远离现场,严禁围观。

  13.立水泥杆、8米以上木杆应先确定施工方案,再进行作业。如需人工立杆,应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机械立杆时,严禁闲杂人员围观。

  14.严禁用绳索、电线、金属线等代替安全帽。

  15.电器工具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防止漏电,与电源连接时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随便搭接,各种电器工具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使用。

  16.布放光电缆、子管、钢绞线时,如在市区或在路上施工,应设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看守。

  17.挖掘光电缆沟时,如在市区应设立安全标志,夜间道路口应有明显反光标志或设置警示灯。

  18.市区人孔内作业时,人孔处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有专人看守,工完场清,将人孔盖好。

  19.凡非电信线路的电线,均应视为有电,做好绝缘保护。

  20.严禁攀登未安装有通信设备的电杆,如必须攀登,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带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工具应有绝缘护套。

  21.井下作业因有毒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22.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调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23.遇有要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24.布放局内光电缆时,不得攀爬走线架、机架等通信设备,应用人字梯并注意周围环境,如玻璃门窗、吊灯、设备等,以免碰撞损坏和触电。

  25.机房内施工时,对非本次工程的通信设备,不得动用,对本次工程所需的设备应先摸清情况后才可进行施工。

  26.直埋光电缆线路穿越河流、水渠、公路、隧道时,应先制定方案,确保人员、机具、车辆、光电缆的安全,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

  27.直埋光电缆穿越重要通信线路时,须经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开挖。开挖时必须请相关部门维护,监督人员在场并接受指导。

  28.拆除明线线条、吊线时,应分段拆除,拆除前在该段两端安装有足够拉力的临时拉线。

  29.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等。

  二、管道部分

  1.开工前,仔细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请各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做好施工现场交底,对难以判断的管线位置,需开挖杆洞,摸清准确位置后方可施工。

  2.开挖前应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联系,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工地对方器材不得妨碍交通及过往行人,器材对方不应过高,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工棚、住所夜间工地照明线的使用一定符合用电的要求,不得以双股皮线等其他非照明线代替,并经常有专人检查线路,清除隐患。

  5.工棚内的临时灶具要符合消防安全,工棚内油料等易燃物安放要符合要求,必要时专人看管。

  6.挖沟时,出土堆放应不得妨碍交通,同时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7.挖沟时,管沟两侧应设隔离棚,并用彩条布或渔网布围栏,夜间施工应设置警示灯。

  8.挖沟时根据土质情况,车辆行驶土壤受震情况及开挖深度需装置挡土板时,必须设置。

  9.挖沟时对土下各种管线、设施应作相应处理,确保管线安全及人身安全后方可施工。

  10.挖沟时,突然发现的地下建筑、古坟、文物等应立即报告,不得将其损坏及擅自处理。

  11.如遇有水管漏水、热力管漏气、煤气漏气、输油管漏油,特别是有毒、易燃等气、液体渗漏时,及时上报、及时请示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12.施工完毕后对整个工程要全面检查,如有铁盖遗失要立即补上。

  13.翻建、扩建老人孔时,注意保护原有人孔内通信光电缆及其他通信设备,做好施工前的保护,施工时的监护及施工后的检查等工作。

  14.如井下作业因有毒有害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井上监护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15.管道施工时,大型机电设备应有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维修。

  16.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制度。

  17.遇有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18.连续12小时的小雨及中雨、大雨、暴雨,严禁在沟内施工、避雨。

  1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0.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

  三、施工负责人员职责

  1.经常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工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正确使用安全保护产品。

  3.正确履行出工前施工中的检查,发现工作中不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4.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工作,掌握工地一切情况。

  如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条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扣相关工费。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3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 施工班组在爆破作业时,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 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 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项目部技安科存档。

  第六条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 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电及导电线。

  第九条 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 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 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 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 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 交通安全

  第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 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 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 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项目部、技安科的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进入我部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同时,应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各施工队伍如违反责任书的有关规定,项目部技安科有权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对施工队伍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报项目部领导勒令其退场。

  签定责任书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4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5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特与项目经理部技术副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二、职责与要求:

  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技术问题。从技术上负安全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和验收。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负责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工程工伤事故分析会议,提供技术鉴定意见和改正措施。

  4、负责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安全防护传统工艺的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准确,内容要全面、真实。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7、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负有责任。参与施工生产中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外架(含挑、吊、挂、爬架)、井架、安全网、吊篮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8、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三、考核办法: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目标及责任制考核,分公司每季度依据《施工管理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对考核情况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四、其它要求: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分公司、项目部及项目技术副经理各一份。

施工安全责任书6

  为了确保业户人身、财产安全,并使用装修施工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凡进入深圳嘉里中心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与嘉里中心管理处(下称管理处)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装修公司经批准进入深圳嘉里中心范围施工期间,有关装修安全事项由装修公司全面负责。自觉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入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装修施工现场由装修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遵规守法,安全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如因装修施工引发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装修公司自行承担。

  三、装修过程中,因违章施工造成安全隐患或危害行为时,工业滤布管理处有权指正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停工处理,因此引致停工、误工损失入责任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四、因装修施工人员任何行为造成深圳嘉里中心物品损坏或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外,经济赔偿责任由装修公司承担。款项从装修押金中自动扣除。

  五、装修工程各项施工应严格遵照国家规范及管理处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后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引发事故的,管理处有权追究装修公司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以此作为装修公司向管理处承诺已经完全明白深圳嘉里中心有关管理规定并同意照章执行。

  七、本责任书解释权为深圳嘉里中心物业有限公司,内容有不详尽或与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准,但不影响其它条文的有效实施。

  装修施工单元:层号

  装修公司名称:(盖章)

  装修公司法人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7

  致:万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为避免我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乙方)在德昌高速公路施工期间对甲方产生的一系列安全影响,乙方自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施工人员与机械进场严格要求,保障德昌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转。施工负责人做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协议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安全相关规定,明确安全责任。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满足施工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避免因施工防护不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因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并且,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因施工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承诺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高风险作业部位等关键施工点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派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五、乙方承诺对在德昌高速公路施工期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管与上级部门监察。

  六、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乙方将进入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交甲方备案。

  七、乙方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等,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和相关部门直接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乙方和甲方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与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承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九、乙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十、乙方承诺施工期间发生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接受甲方或上级职能部门开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自觉签收《安全整改通知单》,并立即无条件整改。承诺乙方所有现场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公司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及上级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甲方及上级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坚决落实到位。

  十一、安全问题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款执行。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8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

  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

  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

施工安全责任书9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XXX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班长与XXX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分局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参加“三工”教育,坚持班前“五分钟”的安全教育,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7、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8、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施工中发现危险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10、积极参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权力

  1、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2、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A=A0X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组如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长签字(盖章):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0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项目织施工中应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项目部与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

  一、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现违规违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工 程 名 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1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达到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计划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 (申请书) 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安全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三、奖惩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字:

  XX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行工作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4、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5、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北方申安集团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施工安全责任书13

  为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及人身权益,本着“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查、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原则,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保持机械完好率100%。现制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坚决服从项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管理。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

  4、不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及班组负责人不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

  5、施工现场内严禁酗酒和打架斗殴,工作期间不得饮酒,酒后不的参与施工和登高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工完料清的工作制度,施工完的现场内不得留有朝天钉和板材木方,一经项目检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搭设的操作架应安全牢固,四周并有防护设施。

  8、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进行排除,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9、以上内容项目部与班组共同签订,违反以上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自负。

  项目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14

  甲方:XXXXXXXX乙方:XXXXXXXX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定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

  2、工程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XXXXXXXXXXXX

  3、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

  二、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乙方及其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特别是班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负责人: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五、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孕、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均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不得滥用或不用;保证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不懂机电、设备操作技术的人员。若有违反,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非现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规划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个人自负。

  八、乙方在施工期内各班组及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注:本条适用于由乙方自身各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而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与其他承包队发生打架行为,各承包队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工地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做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XXXXXXXX乙方(签字盖章):XXXXXXXX

  负责人:XXXXXXXXXXXXXXXX负责人:XXXXXXXXXXXXXXX

  经办人:XXXXXXXXXXXXXXXX经办人: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施工安全责任书15

  甲方(总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劳务承包方责任

  1、 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分包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 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 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xx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 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 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 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 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 发包方责任

  1、 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 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 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 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 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 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重伤事故率控制0%

  轻伤事故率控制1%

  2、 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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