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通用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1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配套规章、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此责任书。
1、各科护士长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医技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2、各科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办法》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3、各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4、各科(临床各科室、病理室、检验科、药局、影像中心等医疗废物产生地)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瓶、手术中用的一次性吻合器、闭合器、介入手术使用的一次性高值耗材等等)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定的锐器盒中,并有医疗废物中文标识,手术室未送病理室的标本、病理室废弃标本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中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5、一次性使用后的.注射器、输液器等感染性废物统一送医疗废物暂存点登记、储存,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处理,更不的非法买卖,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感染管理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及处理。
6、特殊的医疗废物的管理:经手术取出的(如骨科等)植入物应统一毁型后按医疗废物处理、使用后血袋、妇产科引产胎体以及产妇胎盘、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抗肿瘤药物的药瓶、输液袋、药盒等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取出的植入物及与抗肿瘤药相关的医疗废物。
7、感染疾病科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及输液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8、有关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按级汇报,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登记。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11、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接受经济处罚外,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各存一份。
院长:
责任人:
日期: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2
为了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疾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处理方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实行院科两级医疗废物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下院方称甲方,科室称乙方),特定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一、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领导、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抓布置,抓落实。
二、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预保感染科、总务科、护理部和各临床科室为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科室;预保感染科、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预保感染科、护理部、督查科、总务科每月定期或以抽查的形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详见考核表),以100分制计算(临床科室总分50分,后勤总分50分),每分值30元,考核后由督查科将考核结果汇总交政工科、再由政工科通知财务科从当月该科绩效中扣除,并实行责任追究制;总务科、各临床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交接、处置及登记工作。
乙方责任:
一、各临床科室护士长(无护士长的'科室由主任负责)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医疗废物管理负总责。
二、各科室当天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规范分类、规范处置、详细记录。
三、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非贮存地倾倒、堆放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运送时防遗撒、防渗漏。
四、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必须按规定严格消毒,能够焚烧尽量焚烧,高度危险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及时消毒,再做相应处理。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专用黄色垃圾袋及锐器盒),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七、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者,检查属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罚,并限期改正。
此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施行,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院长:
责任人:
日期: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强化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医保医疗行为,更好地为参保病人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保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院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诊疗过程中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全方位为参保人员做好医疗服务。
⒉严把参保人员入院审核关,收住科室要认真填写《宁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核单》,认真审查参保人员是否人、证相符,并出具门诊病历,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吸毒及参与违法犯罪引发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责任人自己负担。因交通违章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应由事故责任者负担),不予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已经办理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收住科室承担。
⒊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有关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确需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一定要填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项目审定表》(一联交住院病人,一联附入病历中),向患者或家属讲明使用理由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收住科室负担。“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要控制在参保患者总药费的内。
⒋参保人员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要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⒌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审批手续
参保病人因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须由收住科室患者和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核表》,经院医保科审核、分工院长同意签字后报县医保处批准方可实施。转往医院必须为医保定点医院。
⒍严格特殊病种门诊诊疗手续
对持有县医保处发给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的`患者,就诊时相关专业批准的专(兼)职医师要认真审验参保人员的有关证件。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做到人与证、病与药、药与量相符,每次处方量一般控制在两周内,并将每次就诊时的病情、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在《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上做详细记载,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要向患者讲明理由,由患者在《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上》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用药及各种检查治疗一定使用特殊病种门诊专用处方及检查表格。
⒎切实做好离休人员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认真履行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保障离休人员的医疗需求,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弄虚作假,索要药品或重复检查等现象发生。
⒏做好异地参保人员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选定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外地参保人员医疗管理服务工作,门诊用药、检查、治疗提供复试处方、检查治疗通知单,并将病情及治疗情况详细记载到门诊病历本上,住院及其他事宜按我县及医院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⒐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各项工作程序。认真书写医保病历,不准涂改、伪造,现病史要准确详细地描述(尤其是不列入参保范围的病种)。各种检查治疗及用药都开写医嘱,临时用药要在病程记录中讲明用药理由。出院带药只能带与病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物,急性病不超过天量,慢性病最多不超过天量,中草药不超过剂,并在病历中记录。否则其费用由收住科室负担。
二、检查落实
对以上责任目标,院医保科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对违反上级及医院医保规定的科室责任人及指定医师,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质量特别优良的科室,医院予以表彰。
院长:
责任人:
日期: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如东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如东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双甸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由医院与各临床医师签定。
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及时、真实完整记录病情检查、诊断处置、诊疗项目、用药等详细内容,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住院病案及各项检查化验单据,做到病历、处方、医嘱、药品、诊疗项目等一致。
2、医务人员应认真对就诊者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住院病人医保病历、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附在住院病历内。按疾病诊疗常规,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严格执行转诊制度,转诊手续齐全。
3、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为离休伤残人员医治。不为离休伤残人员冒名就诊、搭车开药提供方便。不得为离休伤残人员长时间门诊观察输液,门诊观察输液必须在本院,超过3天必须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检查用药必须符合“三合理”原则,不得小病大养,无明确指征长期给药。
4、务人员对参保人员因外伤或外伤后二次手术和工伤、医疗事故在入院时、应作自费处理,并详细如实记录外伤患者事发原因、时间、地点。不得与患者串通、虚构事实、伪造篡改病历。
5、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晚期、中风瘫痪而行动不便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核准,方可为其办理家庭病床,家庭病床每期时间不超过2个月,床日费不超过80元,办理家庭病床不得收取床位费,诊疗当日可收取相关医疗费用。家庭病床必须建立病案。
6、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药品限量有关规定,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等最长不超过30天量;每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同类药不超过2种;中药煎剂,常见病3-5剂,慢性病不超过15剂。为参保人员诊疗时必须坚持合理用药原则,应首选疗效确切的基本药品,逐级使用抗感染药物,不得超常剂量或超疗程给药、不得同抗菌谱药物重复使用及其它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参保人员出院不得带大输液,只可开具与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有关的口服药物。
7、门诊处方平均额100元/号,住院人均费用5200元/人次,但不得以总量和定额指标为由推诿、拒收病人,延误治疗或提前让病人出院、分解住院。应通过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8、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医保检查中查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在年终考核中,对造成医保扣分、医院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医院实际经济损失的30%予以处罚,按比例分担。对弄虚作假,严重违规,多次违反医保管理协议的当事人,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停岗培训、转岗、解聘等处理。
9、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与临床医生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院长:
责任人:
日期: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5
一、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要规范临床诊疗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确保医疗文书质量。
三、要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学习、业务培训不少于10次,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2次,医护人员参加“三基”理论考试每季度至少1次,卫生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率必须达95%以上。
四、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要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管,加大对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手术质量、门诊质量和易发生医疗事故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各部门主管人要亲自抓,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任务人,落实责任制,把院内感染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加强急诊、急救管理,严格落实急诊,急救工作制度,确保确保急诊、急救设备、设施、车辆处于备用状态。
八、本责任书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原因导致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院长: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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