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五包责任书

时间:2022-07-31 02:07:1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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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五包责任书范文(精选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人居环境。下面给大家分享门前五包责任书,欢迎借鉴!

门前五包责任书范文(精选3篇)

  门前五包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门前五包”责任范围

  “门前五包”责任范围:责任人应负责从责任人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五包”内容与标准

  包环境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维护门前地面清洁,保持门前、房后、室内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污水等。

  包市容整洁: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乱写画、乱牵乱挂等。门牌号、门前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包基础设施:负责门前人行道板、路沿石、下水道、站牌、垃圾桶无损坏。建筑施工或门店装修时,须围挡作业。

  包秩序良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和保持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无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擅自挖掘街道、公路、人行道,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货物)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包绿化美观:自觉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攀折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

  三、“门前五包”监督管理

  1、各责任单位明确“门前五包”工作责任人,落实日常工作。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执法管理。

  2、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比制度。辖区办事处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并登记备案,每月组织检查评比,对表现好的进行表彰。

  3、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由办事处六城联创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责任单位:

  所在社区:

  沿街门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门店责任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门前五包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整洁有序的良好城市形象,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五包范围:横向为单位、门店建(构)筑物沿街面的`总长;纵向为建(构)筑物墙基至路沿石或绿化带。

  二、门前五包责任:

  (一)包卫生:门前区域干净卫生,无垃圾、积尘、污水、油渍等。

  (二)包硬化:负责门前路面的看护管理,对损毁、破坏行为及时制止。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看护管理,不得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绿化树木上扯绳挂物,对损毁破坏行为及时制止。

  (四)包亮化:建筑物及门店招牌要按管理要求进行亮化,及时维护,按时启闭,做到长效亮化。

  (五)包秩序: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杜绝店外经营、堆放物料、占道作业等行为,门前车辆停放整齐,外墙立面及门窗无乱贴、乱挂等。

  三、监督管理单位对“门前五包”落实情况实行动态巡查,对首次不符合要求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二次以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监督单位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责任单位(人):(签章) 青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9月

  门前五包责任书3

  为了加强土桥镇的镇容镇貌的`管理,争创“四化”城镇,提升我镇的对外形象,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我镇城镇的实际,特制定门前“五包”责任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垃圾和痰迹等污物,具体清扫至门前人行道。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污物,保持门前清洁卫生。并按规定的时间倾倒垃圾,时间为晚上7点至早晨8点,其余时间一律不倒垃圾.

  二、包绿化市政设施:负责保护门前的花草树木,禁止在树上订钉、拴绳挂物,占用公共绿地,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爱护门前路灯、水蓖窨井盖、果屑箱、垃圾箱、方块砖等市政设施。

  三、包不乱停乱放:负责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出现有碍市容观瞻和交通堵塞的现象。

  四、包不乱摆摊点:负责门前无乱堆放物品及乱贴乱挂现象。

  五、包安全秩序:负责门前无打架骂架行为,有类似事件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驻的执法队负责监督、管理、实施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门前使用人)(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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