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1-11-21 10:45:23 学习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汇总八篇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汇总八篇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2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它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它身上。这几天,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学习的《义务教育法》让我明白,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3

  《课程标准(xx年版)》提出:“数学课程应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是对人的主体性地位的回归与尊重,不仅需要正视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而且应注重学生自主发展。

  我们知道,学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探索式的学习方式,他们的知识经验是在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中逐渐形成的,有意义的学习应是学生以一种积极的心态,调动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去认识新知。而新的数学课程标准从学习者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情景出发,提供给学生充分进行数学实践活动和交流机会,体现了学生是学习数学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数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

  《课标》的'精神和要求合理,灵活。下面谈谈我对学习《课标》后的几点体会。

  一是教学内容,多与现实生活相结合,《课标》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进行解释和应用,使学生对数学产生亲切感,才能有益于学生发现,理解,探索和应用数学。注意从熟悉的生活背景引入,数学的教学内容大多数可以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创设情景导入新课,这样的引入,贴近学生的生活,沟通了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数学的确就在身边,现实生活的确离不开数学,从而消除了对数学的陌生感;

  二是强调了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使学生有权选择他们喜欢的方法解决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数学思维活动,提高数学能力;

  三是内容强调尊重学生差异因材施教,个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是特殊的个体,都是具有不同兴趣,爱好,个性的活生生的人,我们要承认这种差异。然后因材施教。

  学习《课标》,我学到了很多数学课堂上教师要注意的许多理论知识。数学课堂教学中最需要做的四件事是:

  一、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师要更多地在激发学习兴趣上下功夫,要通过自己的教学智慧和教学艺术,充分展示数学的亲和力,拨动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的原动力,是学生对数学有厌学到乐学,最终达到会学。

  二、引发数学思考。有思考才会有问题,才会有反思,才会有思想,才会真正感悟到数学的本质和价值,也才能在创新意识上得到发展。

  三、培养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的养成是和日常课堂教学行为紧密相关的,认真听讲、善思好问、预习复习、认真作业、质疑反思、合作交流等等,这些学习习惯需要在日常教学中刻意诱导,潜移默化,点滴积累通过较长时间的磨练,最后方能习以为常,形成习惯。

  四、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在教学中,件事应把培养学生的数学学习方法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方法的培养需要教师在数学教学的具体过程中蕴涵。这里的恰当是指学习方法要反映数学学习的特征,对学生而言,不仅是适宜的而且是有效的。

  学习数学的的重要方式是: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观察、实验、推测、计算),教师要注重启发式教学,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处理好讲授和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教师讲授给学生自主以启发、动力、灵感、方向,学生自主给教师讲授以反愧分享、调控、反思。对学生创新认识的培养是现代数学教育的基本任务,应体现在数学教与学的过程之中。

  通过本次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小学数学新课标的理论知识,以后我会用这些理论知识去指导我的数学教学。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4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在学校的组织下,最近我学习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这个标准全面、科学、具体地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为我们的教育教学提供指导,指明了方向。它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对我们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基本理念有: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标准中的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几项曾让我反复阅读,受益良多。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一项中的第一条中就提到要“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德育工作一直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任何时候都要放在首位,教师更要抓住一切合适时机对学生进行德育,只有具有良好的品德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好学生。在第二条中提到要教会学生学会学习。这就要求我们不要照本宣科,满堂灌,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教会学生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学习完标准,我也进行了反思,对照实际工作及平时听到、看到的,我认为当前各个学校容易疏忽的还是有不少内容。学校的安全教育,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校本课程的开发等方面内容仍需要我们不断去努力,去提高,去改变。

  通过这一次的学习,我最深的感受是:文件的学习一定要结合实际,而且还要注意常翻常看,常看常新,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温故知新,才能真正达到学习的目的,才能真正运用于实践。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6

  通过四天的学习,授课老师们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解读,使我越来越感受到这次课改绝对不仅仅是改变一下教材而已,而且还是学生学习方式的彻底改革,更是我们教师教学方法上的重大改革学习了语文《新课程标准》,让我认识到语文新课程标准改革的重要性及改革的实质性,在新教学理念的支配下,作为语文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在教学工作中给我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对我来说,新课改是一场对话,一座平台,更是一把迈向成功教育的钥匙。我们怎样才能创设轻松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以及尊重学生个人的感受,一改以往语文教学,为了总结经验,便于今后的工作,谈谈自己的体会。

  课堂教学需要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和创新精神是“新课标”赋予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教师就应该激活学生的情感,营养学生的德性,并用自己的航标之灯,去照亮学生的希望之路,使他们的心灵世界也通明透亮。孕育着这样的心灵,一切美好的事物才能从外部走向内部,从客体走向主体,一句话,才能内化为学生的素质。

  在课堂教学中,要有意识地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交流合作中,逐步提高独立探究的意识,增强与人合作的需求感。从而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与人交往和合作。这是课堂教学研究的主攻方向。《语文课程标准》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我认为,应抓住“小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和“探究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使学生成为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 这就极其需要拓宽教育教学的视野,语文中进行探究学习,对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语文中探究学习,是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学生感悟学习过程,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然后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探究性学习的目的在于改变学生由单纯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为探究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开放的学习环境,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知识加以综合应用于实践的机会,促进他们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策略,培养穿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个性。

  《新课标》更重视语文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强化语言实践便是《新课程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的能力,其主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一个成功的教育工作者,他能够和谐地把读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既能让学生充分阅读,又能有效发挥教师的指导阅读的作用。教师应充分了解“学情”,营造使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情境,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法训练,提高学法指导的自觉性;适时引导学生自悟学法,有意识地强化活用,加强能力迁移。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对孩子的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的老师细心、耐心地教导、引领。但我相信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理念、教学手段的不断更新,会出现了更多让人们感到高兴的事情。我们的语文教学课堂才会真正地发出金子一般的光彩,总之,新课程改革,符合时代的要求。新的课程、新的起点、新的重任都需要发挥每位课改教师的聪明与辛勤劳动。“功夫不负有心人”,相信我们的汗水不会白留,耕耘过的土地一定会结出硕果。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7

  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8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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