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

时间:2022-12-26 11:11:04 观后感

十二怒汉观后感(精选10篇)

  认真看完一部作品以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观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观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十二怒汉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二怒汉观后感(精选10篇)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1

  一次完美的观影体验。

  距离上次完美的观影体验已经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豆瓣打了五颗星(极力推荐)。就如同前两天补看的《辛德勒的名单》一样,一个是心灵上的震撼,一个官能上极大的愉悦。

  虽然很早就看过徐昂导演根据《十二怒汉》翻拍而来的《十二公民》,但即便是几乎全盘的翻拍(老版本的案子也照拿过来)。现在让我回忆当时的观影体验也并不是特别好,似乎只能零星的记起何冰和韩童生的表演吧。

  但是当我今天找来1957年西德尼吕美特版《十二怒汉》。看完的时候,那种官能上的愉悦真的久久不能平复。即便是在豆瓣上爽打五颗星,连写了140字的短评也无济于事。只好拿出电脑,胡乱写写观后感,怕时间久了再去写早已没了心情。

  如呼吸般的节奏

  已经忘了在哪篇文章里看到“呼吸感”这个词了。当时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呼吸感,可能是当电影的节奏像观看者的呼吸一样似有又无张弛有度,那种舒服到像自己呼吸一样的感觉才是吧。但是在今天之前从来也没有过那样的体验,我也无从感受。

  然而今天当我看完这部影片,“呼吸感”这三个字很自然的又回到我的脑子里。

  哦,可能这就是呼吸感吧。

  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

  最终由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通过投票来决定男孩的罪名是否成立。但只有8号陪审员想对一个18岁的孩子的生命负责想要讨论后再决定,但是其他的11位陪审员都不屑于顾,由此展开的争论。

  在我看来在电影在节奏的把握上用了三个案件中最值得怀疑或者争论的点来做呼和吸的分割点。

  第一个质疑点是当8号陪审员(亨利 方达饰)拿出了一把和男孩所谓的杀人凶器一样的刀具的时候,争论出现第一次的小高潮,每个人都争论不休,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二的投票和9号陪审员的反悔认为男孩无罪。

  第二次是争论证人的证词是否真的正确,是否能提出合理质疑。随之展开的就是关于楼下跛脚老人关于15秒是否可以从走廊的尽头走到门口看到男孩跑出去的论证,和住在对面的女人是否可以从电车里看到的那个人真的是男孩本人。同样在这次也有人反悔认为无罪。

  第三次在最后几个人还认为有罪的时候,如果双方无法认同就会被定为悬案会被第二波的陪审员决定。9号陪审员通过一个摘眼镜揉鼻子的小动作发现了女证人也是有戴眼镜的,如果按照她的证词里说起晚上无意间看对对面的杀人事件的就行不通,因为如果不经意的发现的话,是不会去戴眼镜的,是看不清哪个杀人犯真的是这个男孩的。

  在这三次里你会看到紧张刺激的争论,一次次的质疑和一次次的反驳解释还有争论不下来的时候闲言碎语吐槽挖苦,就在这样一次又一次之间完成电影节奏的呼与吸。

  数不清的细节呈现

  电影中的细节成了为人物做合理化的铺垫的工具同时又能为人物的演技添色不少。

  其中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汗水。审判案发生在一个闷热的雨水来临前的下午,每位陪审员都苦不堪言,汗流浃背,但唯独3号陪审员不流汗,这时候4号陪审员问了他,你为什么不流汗,他回答:我不流汗。但是当最后被说服没话可说的时候,导演给了一个他脑门上汗水的特写。

  另外一个就是最后才反悔的2号陪审员,为什么抵抗到最后即便自己的反驳的理由已经非常的无力和无效了也在为了反抗而反抗。前面看似无意义的拿出自己离家出走的儿子的照片给8号看。这个简单的动作正是在最后给这个人物动机做合理化的解释。

  其实这样的细节在电影中比比皆是,比如4号陪审员贫民窟的身份,12号陪审员反复摘下又带上的眼镜等等。

  慢慢的写着写着,开始从最初激动的心情中剥离出来,开始回忆电影中让我产生质疑的地方。比如为什证人的证词这么不堪一击,法官和律师又为什么指不出来呢,即便文中做了一些合理化的解释。说那是因为这个律师是指派的律师从中得不到利也得不到名,还有那个女人作出伪证的动机又是什么呢?电影中虽然对于老人的作证动机说了一下,女人的确没有。

  而在我看来,这个电影更多的意义并不是把它作为一个严谨的推理片来看,它更大的意义是把这个陪审团讨论看作为一次社会实验,而在这个实验里让人们重新或更加的重视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家暴问题,独居老人,贫民窟,法律程序中的合理质疑等等,这一个又一个最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或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2

  昨天熬夜看完了《十二怒汉》,很有感触。影片讲述的是陪审团十二个男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十八岁犯罪嫌疑人最终认定否有罪的故事。影片设计的精巧让人折服。

  故事发生在一个法院陪审团的讨论室里,故事时间也就一个多小时。在一个暴风雨来临前的傍晚,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身份的十二个男人聚集在这里,由于特别闷热,陪审团的十二个男人都打算尽快把案子了结,好去忙各自的事情。故事一开始,其他人都显得很懒散,唯独一个人站在窗边陷入沉思,他是一位建筑师,尽管证据都证明那个嫌疑犯有罪,但是他认为一旦这十二个人一致认定有罪,那么这个十八岁的男孩就将被送上电椅,一个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毕竟这男孩才十八岁。他认为,这里面肯定有不合理的地方。

  为更有效率完成认定任务,有人建议投票,如果意见一致,大家就可以回家,但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那么就必须好好讨论,仔细研究直到最后意见统一为止。第一轮投票,只有一个人认为那个男孩是无罪的,而那个人就是那位建筑师,其他人都用自己的道理企图说服建筑师,而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个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建筑师并没有被其他人说服。他提出自己的质疑,并且有些人认为他的质疑还很合理。在他的不断强调和推理解释后,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他的观点,对所有指证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和看法。最终,这十二个人都达成一致的意见——指控不成立,这个十八岁的犯罪嫌疑人无罪,应当当庭释放。

  这部电影之所以被奉为经典,我认为原因有四点:

  一、主题

  影片表达的主题是对生命的尊重。这个被控告杀死他父亲的十八岁男孩,出生贫民窟,性格粗暴,没有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可以算是社会的人x渣。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作为公民也享有公平的权利。《独立宣言》中说:“人生而平等,生命是人最基本的权利。”这个犯罪嫌疑人有权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从陪审团的角度来说,要他们来决定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的生死,应该带着巨大的责任就像决定自己的生死一样慎重。

  二、表现手法

  以小见大是影片最突出的表现手法。影片不仅展示陪审团判定一个案子的过程,而且从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不同的态度和看法折射出不同人物的性格特点、社会经历和一定现存的社会问题。那个一开始就准备在讨论结束后去看球赛的男子,最初人为男孩有罪,在情势发生戏剧性的逆转时,他由对反对者的愤怒转变为投靠反对的一方,他的解释是“他有罪没罪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让事情变得太麻烦!”显然是一个无所谓的态度。而那个一直坚持认为有罪的男子,在第一次谈到他和他儿子时,他看着自己和儿子的合影说为了让儿子成为男子汉,他一直用着严厉的方法鞭策着儿子。而在儿子十六岁那年,儿子成为男子汉把拳头挥向了他的下巴。最终,只剩下他一个人坚持认为有罪的时候,他把皮夹摔在桌上,愤怒地把那张合影撕成碎片,趴在桌上失声痛哭,最后说出:“无罪。”他与儿子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测到他和儿子的关系很僵,他之所以认定男孩有罪,一定意义上是把自己对儿子的恨转嫁到这个男孩身上。还有一个人,一开始就带着偏见来看待这个犯罪嫌疑人,当他说像男孩这类人就是小混混的时候,大家都纷纷离席,不愿意听他继续讲了,因为事先就有偏见是不可能形成公正的判决的。然而这个人的看法却反应出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来自于贫民窟的孩子,无论怎样,都会被认为是人x渣,多数情况下会遭到歧视。

  三、环境渲染

  环境具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一开始闷热的天气,十二个人都处在烦躁的状态,没有心情坐下来冷静地讨论。而下雨之后,天气变凉爽了,那个球赛也没办法举行了,大家逐渐冷静下来,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认定无罪的行列,最后所有人都同意犯罪嫌疑人“无罪”讨论结束后,走出法院,雷阵雨停了,眼前是一个凉爽舒心的天气,这也呼应着那个建筑师的心理状态—一由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到最后露出欣慰的笑容。

  四、摇镜头

  影片在拍摄手法上最大的特色在于摇镜头和长镜头的使用。从十二个男人逐个进入讨论室以及会议之前的闲聊,都是一个镜头,没有被切断,画面流畅衔接自然,显示了高超的拍摄技术。

  总之,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影片,它对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尊重他人阐释独到而又不露声色。当然,推理过程也相当精彩,不同人的观点既符合人物身份又能展现人物个性,使人物形象丰满起来。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3

  这是1957年的电影,我看了突然很自卑。我一向认为西方鼓吹的所谓民主就应是放之四海皆适用的,既然这是一种先进的制度,我们没有理由不引进,但此刻,我隐隐觉得,这种先进的制度,未必真的适合我们的国情啊!

  我们姑且把民主肤浅的叫做人民当家做主吧,什么叫人民当家做主?就是人民要自己决定自己过怎样的日子,可是这在我们这块土地,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说的不好听,国人越多越没主见,如何为未来决策?如何为未来负责?中国人的标签是什么?中庸;忍耐;明哲保身;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此之种种,且不要说《十二怒汉》里一对十一的翻盘,就不要翻盘那么高难度了,我们一小部分只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或底线,x年代的那x年就不可能发生太多事。

  一向以为因为互联网的出现,中国民智大开,民主进程就应是一日千里,但此刻看来,仅仅有智何足道哉?没有立场,没有信仰,这种智永远只能是在蝇营狗苟中苟存的小聪明。而现实中,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除了四大发明,更多的就是为人之道,帝王之术这些如何在人群中左右逢源的存活之道,说白了就是如何活下来,此刻看来,这真的十分原始,我们认识人性完全是围绕着“自己”这一中心。当然,到此刻为止,我认为,在官场上,的确是没人玩得过国人的,君不见国人群体中智商最高的基本都扎堆在公务员队伍里。我们很多人都鄙视公仆,但却背地里都挣破头的要加入他们。我们只是没信仰而已。

  用我此刻的通用经验来说,十二怒汉里的挑头质疑者,就是一sb。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却要无端的得罪那么多人,浪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听电影里说的,陪审团成员一天三美元,实际上只需要大家一致投票通过,拿钱走人不就完了?演戏也不用做足全套吧。固然,作为电影,我觉得还是有些美化了当事人了。此刻很多人,辛辛苦苦发一帖子才5毛,价格是低了点,的确没必要过于较真,否则一天都很难拿到三美元,你说咬谁我就冲就是了,要再思考什么人性,信仰,一天估计也赚不了几个五毛的,这个我倒是觉得能够理解。

  关于电影本身,个人也不想说太多,也许还有很多我没看明白的呢,但也不准备再去了解,这年头,太明白了反而会更累,也危险。

  还是推荐一下,这个1957年排行imdb前十的电影之一《十二怒汉》。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4

  美国大陪审团制度,是由法官主持庭审,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席中听取整个审理过程,开完庭后陪审团对有罪与否进行讨论并表决,然后,法官会根据陪审员团的结论,依据法律作出刑罚判决。

  《十二怒汉》的剧情是:法庭上,一个18岁的男孩被指控杀父。12名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着不同的职业,有年长的,也有年青的,有富家子弟,也有从贫民窟走出来的,有性情暴躁的,也有沉着冷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在陪审员讨论之初,外面下着小雨,天气闷热,唯一的一个风扇还不能运转,一切的证据都显示男孩有罪,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毫无讨论的必要,都预想着在五分钟之内快快结束表决。然而超出大家预料的是,第一轮举手表决,11个人举手有罪,竟然有一个人即8号陪审员举手无罪。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意见,也就是12: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于是11个人怒视着8号陪审员,纷纷要求他给个理由。他顶着大家的压力,严肃的说道:我觉得,我们在送他上电椅之前,应该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我不想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就决定一个男孩的生死。他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生命的敬重,赢得了9号的支持。

  9号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由于9号的支持,大家不得不继续讨论,而随着讨论的深入,发现那些支持有罪的人,有的只是随大流,有的不负责任只想快点结束讨论赶去看球赛,有人因自身父子关系不好就把对自己孩子的恨加到了受审的男孩身上,还有人对生长于贫民窟的人怀有偏见……同时,随着讨论的深入,发现本案的三个关键证据有太多的矛盾和冲突:如本案的物证,刀并不是很独特,男孩买过那种刀并不代表他杀害了父亲;再如两个关键证人,楼下的老头听到…,竟发现他应该是听不到的,路对面的女人隔着前行的列车看到…,竟发现她应该是看不到的,而且,假如路对面女人通过前行的列车看见杀人的一幕,那么在列车的轰隆声中,楼下的老头应该是听不到的。最终,通过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不同思维方式的较量,赞成无罪的人逐渐增加,表决出现了戏剧性的改变: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5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而其所模仿的.。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最一词反复出现在该片影片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杀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杀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杀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6

  《十二怒汉》开篇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平民窟的坏孩子被证据确凿地怀疑杀死自己父亲,将接受死刑的事件。12位陪审团成员中仅有1人怀疑这起案件,其余人员坚持判处孩子死刑。在仅有的那一个人的不停举出案件的疑点下,人们渐渐放弃原来的看法,纷纷对案件进行举证质疑,最终陪审团判决孩子无罪。

  由于是初次接触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这部电影深深地震撼了我,同时也留下了许多耐人寻味的问题。

  首先是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否存在矛盾的问题。英美国家普遍采用判例法,即将司法权移交给陪审团这一特殊的机构。陪审团的成员从公民中随机直接选取。在听取法庭关于案件的报告后直接判决案件,陪审团成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即案件的最终成功判决需要成员间讨论后全部赞成或反对,否则视为悬案交由下一任陪审团审理。陪审团制度的设立最初是为了对法官的司法裁决权进行限制,即对单独一人拥有的案件最终裁判权分散到多数人手中,保证司法民主。但保证了司法民主之后司法公正是否能得到保证?我们可以看到陪审团成员是从社会各阶层选出的,虽然具有广泛的民主性但是司法公正也仅仅通过成员的投票表决简单地体现。不可否认陪审团成员并没有受到专业的法律知识训练,在进行表决时仍会体现出个人的主观意见,并不能十分客观地做出评判,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公正的不能达成。这一点在美国近现代的各种法律判决中有所反映,历史上也不乏陪审团判决臭名昭著的杀人发无罪的事件,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不能达成。如何更好的保证司法正义也将是美国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陪审团的个体和整体素质问题,在影片中我们看到,陪审团各成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拥有法律知识和刑侦知识的少之又少。可以想象,若是影片中陪审团成员没有这些专业知识,就不会发现疑云下的真相,最后做出不正确的判决。因此对于案件的审理而言,陪审团的成员免不了跟着法官和律师的节奏走,独立自主的判断无法正常地进行,导致判断的随意性增加,相应的客观性减少,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是当务之急,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最后一方面是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探讨。大陆法系采用了法典,能够保证司法公正但是司法民主难以保障,同时,对于某些法律没有健全的国家,难以限制或削弱法官的裁判权,有司法专断的风险。应此,采用大陆法系的国家可以考虑适当推进司法民主的进程。如上所述,英美法系在司法民主相对健全的基础上,应对司法公正有所强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有优点和不足之处,若能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可以进一步完善本国的法律体系。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7

  《十二怒汉》一部经典的美国黑白电影,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进一步折射出美国陪审员制度、法律正义及对生命的尊重的问题。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同时,其陪审员都是通过从最普通的民众中随机抽样产生的,因而陪审团制度可以说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作用。在影片中,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杀一人”的理念,让这次漫长但激烈的辩论有其进行的必要性。

  而陪审团作为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理应秉着理性、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思考、分析案例,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阅历的十二个人,在最初的投票里有人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果断地定下结论、有人虽然认真思索做决定但太过于依赖证据,甚至有人漫不经心、为尽快结束辩论看球赛而随意定决,只有8号陪审员,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青年,即使顶着1比11的压力,他仍然提出自己的疑惑,坚持己见,孤军奋战,力求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只因他知这是他们的陪审员职责,他们的投票决定着一条生命的存在或消灭。而后随着意见不同讨论,涉及到隐私、自尊、良知、原则、种族……讨论者内心那个活生生的人这才一点一点被剥出呈现。在辩论、反击、争吵、甚至攻击中,他们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他们剖析、推翻到证明,一次次的激辩,一个个的改判,没有一种考虑是不妥的,没有一种推理是不能接受的,放下地位名誉利益,放下主观臆想与偏见,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清晰后的视野才能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接近事实、符合实际。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8

  一个出生于贫民窟的18岁少年被指控杀害其父,他的最终生死取决于十二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人的决定。影片一开始提出的一票否决制让我稍感意外,此前我以为像陪审制的最后结果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所以这种必须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才可做出最后裁决的方式确实在我意料之外。

  影片开始进入主体部分之前是对男孩的特写,他的大眼睛充满对自己生死未知的恐惧,虽说法庭上的各种证人证词无一不表明男孩就是谋杀父亲者,但男孩无助的眼神却仿佛在哭诉着自己的无辜,让人不禁心起同情。

  十二位陪审者的讨论本几乎不会发生,只因一位力求通过铁证来做决定的绅士在第一次投票时投了no guity。这种勇气着实令人钦佩:当别人无一例外凭借一些事实上仍有争议的论据,或被自己的某些偏见左右,抑或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去断定某些事情时,我们是否能坚持用事实说话?是否能执着于追求正义?特别当那些人一致对我们的坚持表示出不理解,不耐烦甚至强硬的抗拒时,我们是否仍能像戴维斯一样始终保持冷静、坚守内心的原则,并且不倦地通过各种方式去说服感化他们?在从众之风盛行及原则丧失现象普遍的当下,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一个问题。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9

  一个会议可以判决一个人的生命,如果是这个会议的成员,会怎么表现?

  《十二怒汉》是一部场景非常简单的电影,不过传达了很多内容。一个18岁的少年被认为杀害了他的父亲,所有出现的证据对这个孩子都很不利的时候,这场会议可以决定少年的生命,每个人在这场会议中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性格,但美国法律让大家聚在一起,要如何发挥手中的权利与义务。在会议中,有理性负责的人,有只关注个人私事对会议结果无所谓的人,有只想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但也有负责任的人,这些负责任的人会试着把会议引导到好的方向。

  看了这部电影,我明白了细节很重要,如果拼凑出足够多的细节,虽然不能完全还原事实,但可以推翻不符合事实的猜测。细节有很多,人的言谈举止,外表特征,语气,行为,更深一层可能是一个人的环境等,观察的越仔细,我们可能得到的越多。

  此外,我还明白要尊重事实,而不是仅仅听一个人说了什么。人是会自己欺骗的,可能我们会说服自己相信某事,然后我们就信以为真的拿出来说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实事求是,语言是廉价的,要学会用脑子。

  简单不一定不深刻,不是非要花费多少钱,才能做的好,有资源可以做的更好,但资源不是把事情做好的必要条件。

  最后,我觉得这部电影说的是不同性格,不同职业,甚至有不同目的的人,最终怎么讨论出事情结果。十二怒汉,因为大家性格不同,不容易相处,暂时在一起,容易让各自生气吧。

  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10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杀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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