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

时间:2022-11-11 10:07:35 兆波 协议书格式 我要投稿

担保协议书(通用21篇)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担保协议书(通用21篇)

  担保协议书 篇1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 )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 )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向 银行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 20xx年xx月xx日乙方与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 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 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3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现就出借人与借款人 签订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借款合同,应出借人与借款人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甲方为乙方向出借人 借款宜事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担保金额为人民帀 元,担保服务期限为 日 ,依照担保期限、担保服务费率为 ,担保服务费为 元,手续费 元由乙方支付,签订本协议时即向甲方逐月缴纳上述费用,如因借款人未能按期限归还借款,致使担保人未能解除担保,则担保费按担保金额每日2‰ 收取。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对上述收费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退还上述收费。

  二、担保范围:

  (一)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金、复利及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二)保证人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超出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保证期的任何款项,保证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代为偿还或借款方因借款人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三、乙方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查档、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一切相关事宜。受权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关事项。

  四、甲方因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期间为出借人发放借款之日至借款人收到本金及利息之时期满两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保证人未能解除担保责任及甲方未能解除反担保责任,则乙方以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交纳超期担保费和违约金。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房产原因,不能解除保证人担保责任及甲方反担保责任,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则甲方享有该房产的处置权,并替乙方代偿借款本息后,即取代出借人成为乙方债权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向乙方进行追偿,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无限还款责任。

  六、保证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证人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即取得债权人地位,享有向借款人的追偿权,借款人应偿还保证人垫付的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保证人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4

  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下列第项原因,甲方委托乙方向债权人(具体情况见本协议第一条)提供信用担保。

  1、申请银行贷款

  2、申请银行信用证

  3、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4、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5、工程招投标

  6、工程履约

  鉴于乙方是一家取得银行授信的专业担保机构,乙方同意在甲方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担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担保)事项

  1.1本协议项下的担保种类为:

  1.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债权人(名称全称及详细地址):

  1.3甲方向债权人申请的事项获得债权人审核通过后,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称的合同/协议作为乙方担保的主合同。

  1.4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币种)(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1.5乙方所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担保文件之规定为准。

  1.6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为(年/月)。

  1.7其它主要条款:

  1.8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期间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9甲、乙双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终乙方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担保文件与本条所述之条款不一致,以该具体的主合同、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担保文件之内容为准。

  第二条担保费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并根据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和担保费率计收。

  2.1本协议项下担保费率为担保金额的%,按年(年/月)费率计,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2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为(年/月);

  2.3担保费总额为万元;

  2.4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担保费。若甲方分次支付担保费的,则甲方应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保证合同或保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的担保费。

  2.5若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出具担保前,甲方终止对乙方委托或甲方放弃融资行为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中扣取不低于%的款项作为担保业务受理费,其余款项退回甲方。乙方已经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已向债权人出具其它担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资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弃部分额度或甲方不具备使用相应额度条件的,乙方已收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6逾期保费:甲方若未能按约履行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义务,导致担保逾期,则应向乙方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逾期被担保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月)费率%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延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乙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三条保证金及其他反担保

  3.1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上述担保前,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存入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万元的保证金,作为甲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担保。

  3.1.1作为保证金的该笔资金一旦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即视为已移交乙方占有,并已特定化,具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金质押性质。乙方对上述保证金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动用上述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直至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时止。

  3.1.2前述第3.1条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将该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收,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条款的约定不影响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八条之规定向甲方行使担保追偿权的数额和方式。

  3.1.3若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则乙方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款项以赔偿给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3.1.4若甲方在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的同时,又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关责任的同时,另行追究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相关责任。

  3.2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上述担保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方式:

  3.3上述反担保方式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为准。

  3.4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物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赠与、互易、抵债、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4.1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项文件原件在乙方验证后退回给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验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最近一个月的企业工商信息单;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5、同意甲方签订本协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6、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7、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8、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声明和保证

  5、甲方声明和保证事项如下:

  5.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2甲方保证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其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损害人类身体健康;

  5.3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5.4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债权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5.5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债权人开立的担保条款;

  5.6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5.7甲方保证不使乙方为甲方的担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5.8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5.9甲方保证按约履行与债权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5.10甲方保证按时足额缴纳有关抵押或质押物的任何税费,保证维护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状态并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5.11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产权(股权)等的变更;诉讼或仲裁事项;资金借贷;改制或重组;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5.12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检查,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完成保后监管工作。甲方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以后按(月/季)度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

  5.13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5.14乙方不对债权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5.1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5.16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5.17如甲方违约,甲方授予乙方在网络和媒体上对甲方及甲方股东和公司高管等的违约事实进行披露的权利。

  5.18在乙方为甲方担保期间,乙方有权对情况进行监管,具体的监管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证合同或保函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债权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期限的担保费用。否则乙方将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6.2对本协议项下担保事项的修改需经过乙方书面同意,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条违约事件

  7.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以下各项情况均为违约:

  7.1.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7.1.2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乙方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乙方认可;

  7.1.3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7.1.4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7.1.5甲方或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7.1.6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债务或义务;

  7.1.7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担保或对外投资的行为;

  7.1.8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项;

  7.1.9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7.1.10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7.1.11甲方停业/歇业、破产、解散、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7.1.12甲方违反其作出的声明承诺及其他义务的;

  7.1.13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7.2当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乙方可以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权单方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收;

  (2)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协议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5)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索赔

  8.1甲方保证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

  8.2当债权人按主合同或协议项下保证合同或保函的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合同或保函的规定,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债权人进行代偿支付时,乙方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8.3如甲方未按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主合同或协议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款项的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偿还上述全部代偿款项;

  (2)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债权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

  (3)甲方还应按乙方已支付代偿款项总额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已代偿的款项总额×2‰×乙方实际垫款天数)。

  8.4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追偿通知后的五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清偿全部代偿款项以及应付利息与违约金。

  8.5因甲方违反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的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债权人对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或与乙方和解的过程中,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应当由甲方承担。

  (2)乙方因向甲方追偿代偿款项而产生的实现债权(追偿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应当由甲方承担。

  8.6如甲方未按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本协议书第三条所约定,具体内容以反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项或同时几项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担第一反担保责任。

  8.7如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则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其违约事实及相关情况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政府机关、新闻媒介、网络传媒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以不限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协议生效、终止

  10.1本协议按以下规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0.1.2甲方(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一条附则

  1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2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发生上述转让情形时,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向受让方履行债务或义务。

  11.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公证或见证或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姓名(以下简称丙方):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丙方自愿为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代理协议提供担保。甲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不履行职责时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保证人。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协议。 一、担保内容: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乙方造成货物去向不明的;

  3、乙方擅自收取货款,未上缴公司私自挪用的;

  4、乙方人为原因使业务费用不到位的;

  5、乙方人为原因导致甲方固定资产严重流失的;

  6、乙方蓄意破坏甲方营销网络的;

  7、乙方不辞而别或解除代理关系时未按照甲方要求交接工作的`;

  8、乙方有违法、犯罪记录而向甲方隐瞒的;

  9、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依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但不限于民事责任的。

  二、担保期限:

  保证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甲、乙双方代理协议终止并经双方开具无遗留问题确认书时止。

  三、担保方式:

  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特别约定:

  担保责任期间,丙方与乙方之特殊关系(含亲属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丙方之担保责任,但若丙方丧失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乙方则有义务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五、本协议若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受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经济担保协议书附件(说明:打印后手写):

  担保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所属分支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相关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乙方处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设立贷款合同,甲方作为贷款合同的借方,乙方作为贷款合同中贷方,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借据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作为丙方分支机构的员工,丙方在设立贷款合时为甲方出据相关手续证明,同时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1、丙方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有能力、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2、丙方完全了解甲方在乙方处设立贷款合同时所涉及到的条款内容,为甲方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

  3、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贷款合同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按约定利率于每月1日—10日期间偿还贷款利息,到期后一次性偿清本金,任何违反贷约合同中约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甲方应立即偿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如甲方无力偿还所欠款项,丙方有责任代甲方清偿在乙方处所有欠款,丙方法定代表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协助催缴清偿借款及承担还款责任的义务,同时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偿清在乙方处的借款后,本协议可以自偿清之日起自行解除。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成立,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相关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 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 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 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 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0

  委托人:

  担保人:

  本担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XXX签定:

  1、 (以下简称“委托人”) 住所:

  2、 (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

  签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

  (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期限为 年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

  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人民币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 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6、 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7、 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的,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的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保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保送财务报表;

  8、 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

  六、违约事件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合同签定后,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合同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

  (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及/或

  (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的确定。根据委托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所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为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担保协议书 篇11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下称主合同)。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

  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二、担保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

  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

  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2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债权人_______提出借款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种类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债权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保证期间为____年。

  第四条 担保方式

  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即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在主债务中的任何违约行为与担保人无关,担保人不承担一般担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如债务人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返还担保人所承担的的担保份额。

  (三)如债务人恶意欺骗、隐瞒相关事实,损害担保人权益的,则免除此笔借款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债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甲方(担保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20xx年12月4日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1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出借人)

  乙方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担保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X年X月X日从甲方处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并由_________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因此笔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偿还,丙方自愿在此基础上再以担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笔借款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乙、丙方确认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给付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时还款,丙方自愿为乙方能够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

  丙方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计算)、实现债权的费用(含交通费、律师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丙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5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_________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_____人民币,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物

  甲方自愿提供自有的_________(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甲方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甲方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随时接受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

  2、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甲方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甲方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乙方之前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乙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甲方中断保险,乙方有权代为续保,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会同乙方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乙方。

  第八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甲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甲方违约而由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甲方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甲方承诺:当乙方就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甲方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甲方保证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人。否则,当甲方联系障碍时,乙方以本合同甲方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6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 元(大写 ) ,贷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担保协议书 篇17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玻璃纤维纱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约定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18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39;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

  担保人(甲方):____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债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民法典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与股权质押的反担保。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1、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

  ①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权万元占总股权的.%,作价出质设立股权质押。

  二、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1、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证)合同》或XXX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最高额债权为元。

  2、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四、乙方保证反担保方式与期限

  1、乙方的保证反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从甲方享有追偿权开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甲方在实现反担保质权时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馈赠、出质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出质股权所得价款应优先于偿还反担保债务,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对乙方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其他甲方公司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八、在股权质押期间,股权派生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出质,质权自记载于乙方股权凭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十、甲方在实现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时,甲方可选择就乙方的保证反担保实现追偿权,也可选择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实现追偿权,即乙方的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均连带实现甲方的追偿权。

  十一、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十二、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十三、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反担保质权的鉴定、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2、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实现追偿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质押自登记并记载股权凭证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做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质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出质,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财产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财产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质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质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质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质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占有质物并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质权人并不直接因此拥有该孳息的所有权。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并且如果还有剩余,则应充抵债权及利息,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应返还给乙方;

  (2)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3)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质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若本合同项下质权因上述质押财产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行使质权;

  (5)若乙方转让质押财产所有权或者为其它债权人设定担保,则甲方享有依据本合同拒绝第三人请求转移质押财产之占有的权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利;

  (6)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并与乙方协商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对质押财产的保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应有的注意义务。违反此项义务给质押财产造成损害的,甲方不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第(6)项所规定的权利,还应当对质押财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质押财产。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出质人,享有如下权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押财产;

  (2)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或者在其上设立其它的担保权利;

  (3)乙方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后,有权请求甲方返还质押财产;

  (4)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质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5)若质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上的过失而毁损或者灭失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质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质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质押财产的情况;

  (2)乙方应当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质押财产等其他行使质权的行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质押财产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担保协议书 篇2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为了企业的发展及筹措资金的便利,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单方担保,并签订融资(贷款)担保协议如下:

  第一条、担保的最高金额

  甲方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范围内为乙方与其债权人签订的融资(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融资(贷款)可以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内分批进行的。上述担保的实现以甲方在乙方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合同(或最高额担保合同)上签章为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方式为抵(质)押

  根据双方签订的抵(质)押合同,乙方以本公司如下资产及权益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1)、房屋、土地:

  2)、机器、大型设备、运输设备:

  3)、银行汇票、本票、公司股票、债券:

  4)、其他担保方认可的可以抵(质)押的财产:

  乙方承诺如出现未及时还款的情况,债权人追究甲方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情况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将上述抵(质)押物变卖来弥补甲方损失。

  第三条、担保的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限额内,应债权人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公司财务报表、报告、企业简介及其它,签订担保合同)。

  2)、对于本协议范围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乙方必须自行、及时偿还融资(贷款)款项。如出现债权人追究甲方责任的情况,则乙方除返还甲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款项外,另需向甲方支付上述代付款项总额的3%的违约金。上述代付款和违约金应当在甲方支付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延迟每日加收万分之三滞纳金。如乙方未及时偿还上述代付款及违约金或无力偿还的。甲方有权变卖乙方提供抵(质)押的`资产、权益来弥补损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债权人主合同发生变更,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定期或随时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核算、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本企业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已抵(质)押给甲方做反担保的财产。

  7)、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变更后的机构应与甲方重新落实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及权益,并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合法有效地签署本协议,双方及其签署人员均已经完成了合法必需的或议事、或授权、或决议等程序;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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