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书

时间:2022-05-05 18:07:17 委托书 我要投稿

药品委托书

  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委托书,那么一般委托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委托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品委托书

药品委托书1

  编号:

  兹授权委托 同志,代表我公司在

  办理药品销售等业务,委托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药品销售委托书

  编号:

  兹授权委托我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 地区的药品合法销售业务的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委托书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使用时生效。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药品委托书2

  兹委托我单位采购员 (身份证号: ),负责我单位在贵公司的药械采购业务。受托人在授权期限内的药械采购行为由本单位负责。

  具体授权范围包括(请在授权范围前□内打√,未授权范围前□打×): □一般药品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终止妊娠药品 □医疗器械 □其它( )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药品委托书3

  编号:XXXXXX

  兹委托(授权)我公司业务员XXX(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0)为我公司在XXX地区的销售代理人。

  委托(授权)期限: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委托(授权)范围:委托销售本公司药品名单

  附件:(或以附件形式附委托范围,但附件需加盖法人印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

  单位

  公章

  XXXX年X月X日

  业务员XXX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依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致:XXX公司

  兹授权 (身份证号码: )为我单位药品采购代表,负责与贵公司之间的药品业务洽谈及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如该购销人员发生变动,我单位将及时通知贵公司并提供变更后的人员委托书,否则由此而引发的问题由我单位负责。

  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兹委托我公司XXX同志负责XX公司采购及收货XX事宜,身份证号码:XXXX,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同、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领取税票等。

  授权采购品种:许可范围内的所有品种。

  受委托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固话)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特此委托

  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厂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授权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____万元;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备注:另附身份证(正反面)、上岗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盖红章。

药品委托书4

  编号:______

  兹委托(授权)我公司业务员___(身份证号:_______)为我公司在___地区的销售代理人。

  委托(授权)期限:20__年_月_日至200_年_月_日。

  委托(授权)范围:委托销售本公司药品名单

  附件:(或以附件形式附委托范围,但附件需加盖法人印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

  单位

公章

  ____年_月_日

药品委托书5

  兹委托我公司负责______公司采购及收货事宜,身份证号码:,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同、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领取税票等。

  法人委托书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对照使用有效。被委托人必须遵照,《药品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保证不从事经营伪劣药品的违法活动,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购销管理规定。本授权委托书涂改、复印、过期均一律无效。

  委托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若上述人员因故变更,我公司将以书面函告形式通知贵公司单位,同时确定变更后工作人员名单。

  授权单位: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药品委托书6

  编号:_________

  兹委托(授权)我公司业务员(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0)为我公司在___地区的销售代理人。

  委托(授权)期限:20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授权)范围:委托销售本公司药品名单

  附件:(或以附件形式附委托范围,但附件需加盖法人印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药品委托书7

  甲 方: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更好地拓展甲方产品在 市场销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协商之原则,经双方确认,乙方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经销商,负责甲方所生产约定产品的销售工作,就此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20xx 年 1 月 1 日 至 20xx 年 12 月 30 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协议。

  第二条 相互关系

  乙方为甲方在 的普药代理经销商,乙双方之间系购销合作关系,除甲、乙双方已订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关系为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要求对方承担额外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协议区域

  乙方的销售区域为 连锁公司直营店 ,如乙方须扩大业务区域应与甲方协议商定。

  第四条 产品价格及质量

  甲乙双方协议产品、规格、供货价格(含税)如下:

  (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物价部门核准的物价单)

  序号 产品 名称 规格 单位 件装量 供货价格 最高零售价

药品委托书8

致:____________公司

  兹授权(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药品采购代表,负责与贵公司之间的药品业务洽谈及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如该购销人员发生变动,我单位将及时通知贵公司并提供变更后的人员委托书,否则由此而引发的问题由我单位负责。

  授权采购品种: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范围内的所有品种。

  受委托人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固话)

  授权期限: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药品委托书9

  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身份证号为 在 福建省负责我公司 产品与贵公司的销售业务,具体授权如下:

  1、负责签订《药品销售合同》;

  2、负责货款催收工作,并回款到我公司指定账户,不得收取现金;

  3、负责资信监控工作;

  4、负责收取货物流向表,防止跨区域销售;

  5、负责对本地区市场维护及售后服务工作;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授权期限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 (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药品委托书10

  兹授权________同zhi为采购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负责做好我单位药品(包括含麻制剂)采购工作。

  兹授权________同zhi为收货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负责我单位药品(包括含麻制剂)接货事宜。

  授权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药品委托书11

  XX单位:

  XX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授权XX、经理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XX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xx性别: x 身份证号: xx

  单位:XX公司 部门:市场部 职务: 经理

  详细通讯地址:XXXXXX

  邮政编码: XX0000 电话:13XXXXXXXXX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药品委托书1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勇

  20xx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 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 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 计 划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抽样检验工作方案,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 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核对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第十九条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购物票据等方式保存证据。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不得拒绝或者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二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

  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第二十三条 抽样人员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食品安全抽样的,应当报告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 检 验

  第二十四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应当遵循技术手段先进的原则,并取得国家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 承检机构接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相关要求入库存放。

  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经组织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承检机构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

  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第二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除按照相关要求报告外,还应当及时通报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通知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不在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但在同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通报。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其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应当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抽检地与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抽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及时通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承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或者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含有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者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情形的,应当逐级报告至。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不受本办法规定时限的限制。

药品委托书13

  兹委托/女士身份证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我方代理人,负责在 的采购及相关业务工作,望予以接洽。

  委托范围:

  采购:□一般药品 □进口药品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 其它

  收货:□一般药品 □进口药品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 其它

  提货方式:□送货 □自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委托书14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全权代理 工程材料价格公证及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相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全权代理 工程材料价格公证及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相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日

药品委托书15

  兹委托我公司XXX同志负责XX公司采购及收货XX事宜,身份证号码:XXXX,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同、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领取税票等。

  法人委托书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对照使用有效。被委托人必须遵照,《药品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保证不从事经营伪劣药品的违法活动,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购销管理规定。本授权委托书涂改、复印、过期均一律无效。

  委托有效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若上述人员因故变更,我公司将以书面函告形式通知贵公司单位,同时确定变更后工作人员名单。

  授权单位:

  授权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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