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时间:2020-11-02 09:22:1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又称为保险价额,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参阅!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限额。确定的保险金额不同,所能获得的赔偿也不同。通常保险金额有如下几种确定方式:按市价确定保额、按重置价值确定保额、按双方约定的价值确定保额(即定值保险)、以第一危险方式赔偿限额形式确定保额、以账面值或账面值加成确定保额等。保险金额相当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称为全额保险(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的保险,称为不足额投保;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的保险,称为超额保险。不同的保险标的,可用不同的方法确认其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的确定应适当,否则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可能会得不到足够的赔偿。

  (一)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种类:

  1、按市价确定财产的保额,即按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估价所核定的资产(如商品、货物、建筑物、设备)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在保单上不约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发生损失时,保险人按照标的损失当时的实际价值(市价)计算赔款。

  2、按财产的重置价值来确定其保额。重置价值是指重新置换或构建同样的全新国定资产所花成本及费用的估价。它包括货价、运费、工资、保险费、税款等在内。为适应被保险人重置财产的需要,保险人允许被保险人以超过实际价值的重置价值投保。如一台旧机器可以按同类产品的新机器的价值作为保险金额,以旧换新。按财产的重置价值作为保险金额时,所定的保险金额一般高于市价的20%左右,但具体比例,要根据重置或重建所需费用来定。为了明确责任,保险人应附加“重置价值条款”。使用注意事项详见该条款的解释。

  3、按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财产的保险金额。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当事人不约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但对于某些特殊标的,如字画、古玩、工艺品等,投保人或保险人在投保时双方事先约定一个金额,以此作为财产的保险金额。发生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在损失当时、当地的实际价值(市价)是多少,保险人认定保险单上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全额赔偿,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为了明确责任,保险人应加贴“定值保险条款”。使用注意事项详见该条款的解释。

  4、以约定的赔偿限额来确定财产的保险金额(FIRSTLOSS BASIS)。这种承保方式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其保额往往低于全部被保险财产的价值,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论其保险额站实际财产估价的比例多少,只要在保额内被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偿。这种做法一般只适用于某些特大土木工程如地铁、隧道、大坝、公里、桥梁等。

  5、按保险财产的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加成数来确定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发生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承保方式不适用于管理制度不严、账务不清的企业。

  6、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费用,如“清理残骸费用”、“灭火费用”、“施救费用”、“专业费用”等,一般以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单独列出保险金额承保。每项费用应计入总保险金额病按约定费率收取保费。但也有另外的习惯方法,即把此类费用列入扩展责任重,并规定一个与保额相适应比例的赔偿限额,采用这种方式承保加收保费就困难了,一般在确定费率时应考虑这一扩大的责任。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

  1、财产基本险、综合险的保险价值

  (1)固定资产保险价值的确定

  固定资产保险价值的确定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确定。

  (2)流动资产保险价值的确定

  流动资产保险价值的确定按出险时的账面余额确定。

  (3)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保险价值的确定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保险价值的是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确定。

  2、财产一切险的保险价值

  “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因而,在未附加特别条款时,保险价值是损失当时的市价。然而,“重置价值”条款时目前财产一切险普遍附加的特别条款。附加重置价值条款后,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的保险价值是出现时的重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