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公积金新规

时间:2020-10-24 12:11:2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年重庆公积金新规

  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通知规定,自即日起,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重庆公积金新规,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重庆公积金新规

  5月9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根据2017年度公积金资金供应总体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实际需求,《通知》明确:即日起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1、关键词一:认房又认贷

  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即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首套房时,实行“认房又认贷”。

  锐理数据对比新旧政策发现,此前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标准为“认贷不认房”:职工家庭名下有住房但已结清贷款购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认定为首套房。

  2、关键词二:非首套住房

  新规除了调整首套房的标准,还提到这三种任一情形,均要被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1、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2、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3、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该通知印发前已进行购房网签或已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仍按原标准执行。

  3、重庆公积金新政解读

  数据认为,本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对首套房界定更加严苛,既认房又认贷的界定标准,这也是收紧信贷政策的一种手段,一是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门槛,二是有效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让房地产回归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属性上来。

  目前,政策只针对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没有限贷要求,对于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购房者,还是可以通过商业贷款来实现。结合目前重庆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预计接下来在商贷政策上面,也将做出进一步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