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0-10-20 12:11:0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以供大家参阅!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结合去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综合考虑近两年全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承受能力,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调整后,广东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将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提高工资标准影响:中低收入群体最受益

  人社部门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竞争力,吸引劳动力来当地就业。人力资源专家分析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上调将带来企业用工成本的提升。但长期来看,薪资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中低收入人群将成为受益最明显的群体。

  省人社厅提醒全省各类企业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据悉,省人社厅将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本月开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增加200元,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增加1.9元。记者走访镇内多家企业了解到,我镇不少企业早已提前实施了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以招引人才,稳定企业发展。

  继2013年后,本月起我市再次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310元/月升至1510元/月,涨幅达15%。由于我镇毗邻深圳,为主动承接深圳大项目、好项目的产业转移,减少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差距,我镇超六成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提前调整,企业职工每月平均工资大都在3500元以上。

  【采访 企业员工】:现在来说我们一般工资就是两三千块钱,当然我们打工的,四千也不多,反正越多越好。

  镇人力资源部门表示,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有律师就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工资标准,按规定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以防发生劳动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我镇大部分企业均能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按量给员工发放工资,但也存在极少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存在拖欠或不足金额支付工资情况,对此,镇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管整治,将针对企业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采访 塘厦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罗盛辉】:提醒广大企业、用人单位应及时调整工资标准,制订工资调整方案,确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时,要去正规的人才市场 或者直接到企业去应聘,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