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时间:2021-04-12 14:08:0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那么2017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北京生育津贴计算,欢迎大家参阅!

  津贴计算

  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举例说明:假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0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12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工资12000元。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5日(工作日)

  办理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办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6、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5、7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8,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9;

  6、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