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哈尔滨医保新政

时间:2021-03-23 09:35:3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哈尔滨医保新政

  《哈尔滨市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出台,在去年的基础上,第二期医疗互助将参保对象扩大到职工(农民工)配偶,同时将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医疗互助保障范围。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从今年7月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哈尔滨医保新政,欢迎大家阅读!

2017哈尔滨医保新政

  去年6月,市总工会启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职工每年支付80元的费用,在住院和患有重大疾病时,按就诊医院等级扣除起付线后,还可享受到最高6万元的补贴。

  什么人可参保?

  有医保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均可

  今年新制定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规定,凡参加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及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农民工)及其配偶,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方式参加。

  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采取团体参保制。参保单位负责本单位参加人个人信息采集和保费收缴,并交至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统一办理参加手续。参保单位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75%,单位职工总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须全员参加。

  什么人免费保?

  困难职工保费由市总工会承担

  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因患重大疾病和住院带来的生活压力,决定将档案管理的8000余名困难职工本人纳入第二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每人的缴费标准为80元,且享受的`保障待遇调高5个百分点(单指补充住院医疗保障部分)。这部分人员的保费全部由市总工会承担。

  一年保费多少钱?

  重病保障+住院保障=80元/年

  参加职工重大疾病保障的,缴纳保费为每人每份30元(最多可以投保三份,但同一单位的参保人员参保份数必须一致);

  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障的,缴纳保费为每人每份80元;

  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和新农合(城镇居民)补充住院医疗保障的,缴纳保费为每人每份80元。

  保障范围

  参加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选择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障,也可单独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

  参加新农村合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含农民工),可同时选择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和新农村合作(城镇居民)补充住院医疗保障,也可单独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

  未参加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村合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含农民工),仅可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

  有病能补贴多少钱?

  一年最高6万元

  每一周期为一年,参加人一年需一次性交纳80元互助费,在互助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35种重大疾病的,可申请领取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10000元。

  因疾病住院诊疗的,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以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后,采用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保障金。

  具体计算方法:

  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给付;

  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70%给付;

  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0%给付,累计最高可获5万元补偿。

  参加新农合补充住院医疗保障的,按相应的自付标准分别给予20%、30%、50%,累计最高可获5万元补偿。

  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无论医院啥等级均为300元

  在保险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以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无论就诊医院等级,每次均按扣除300元起付线后,采用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障金。

  还有啥其他保障?

  工伤、猝死等都有慰问金

  保单年度内确诊的因投保前已罹患的疾病或已出现的症状导致的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2000元。

  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突发性疾病导致的工伤身故(含职业病)、猝死、交通事故死亡且未产生住院医疗费用的,一次性给付慰问金3000元;如发生医疗费用执行医疗费慰问金标准。

  因非正常生育(宫外孕、胎儿畸形)等非人为可以控制的情况;职工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的;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但产生门诊手术费用,可申请慰问金。

  慰问金标准:

  发生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慰问金500元。

  发生的医疗费用在10000元至20000元的慰问金1000元。

  发生医疗费用20000元以上的给予慰问金2000元。

  注:一个互助期内多次治疗的,可多次慰问,由医疗互助办公室对医疗总费用进行核算后补齐慰问差额,但慰问总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