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必须配套养老设施

时间:2021-03-19 18:26:5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广东出台新规: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必须配套养老设施

  日前,广东省民政局和广东省发改委共同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规划,2020年,广东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必须根据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需采用各种手段开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且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挪作他用。

  2020年老龄人口将达1500余万

  规划指出,广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仍处于历史性的起步阶段,养老服务供给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和养老需求还不相协调,需求与供给矛盾十分突出。

  据统计,2015年底,广东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278万,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达14.2%。按照每年3.5%的递增测算,预计到2020年,广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539万,占比升至15.9%以上。

  规划指出,目前广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养老床位总量不足与空置现象并存的问题比较突出;医养结合机制不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不接续,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养老服务水平和运营质量效益不高,人才严重匮乏。

  经济发达七市养老服务全覆盖

  规划制定“十三五”广东养老目标: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四力协调驱动的动力机制,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在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基础上,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省各类养老设施提供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7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达到100%,农村达到90%以上;其他地区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达到90%、农村达到60%以上。经济发达地区7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6%以上,其他地区的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5%以上,实现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5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的总目标。到2017年,50%以上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到2020年,所有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

  有条件应为老人购买综合保险

  规划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由当地统筹安排开展养老服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各地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专业机构为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所开辟的养老服务设施,未经法定程序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规划还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为本地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乡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鼓励其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自愿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促进医养资源整合。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