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详细】

时间:2021-03-16 15:57:3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详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2016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详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201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以上海市为例,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急诊医疗待遇具体为: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具体为: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更多省市201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